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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妇科女医生贩婴破案三年 才发幼童认领公告还多出14人 网友愤怒

2013年8月陕西富平县曝出一起“产科医生贩卖婴儿”特大案,犯罪嫌疑人张淑侠被判处死缓。但直到2016年当地民政局才贴出一纸公告,让民众认领三年前追回的21名被拐幼童。事件发生后,陕西省主要负责人就曾多次批示依法严惩,但富平县地方当局装聋作哑,对贩卖婴儿不作为乱作为。事件引起网友热议,“政府居然可以坏到如此地步,本末倒置、冷血到让人发指!”,“请问这三年间的责任谁负,三年间这些父母的精神损失有赔偿吗?”,"这种来自公权力的恶,性质更为恶劣"。

澎湃社论:为“遮丑”,结果出了更大的丑。该案中,张淑侠最终被法院认定拐卖婴儿7人,但3年后的“认领公告”中,孩子却变成21人。那么,张淑侠到底拐卖了多少孩子?判决有没有“漏罪”?“漏罪”是否足以让其从死缓升级到死刑?如果还有另外的拐卖人,他们有没有接受判决?当地政府不能没有交代。

新京报12日报道,2013年8月陕西富平县曝出一起轰动全国的“产科医生贩卖婴儿”特大案,犯罪嫌疑人富平县妇幼保健医院妇产科副主任张淑侠被渭南市中级法院依法判处死缓。但直到2016年,渭南市临渭区民政局才贴出一纸公告,让民众认领三年前追回的21名被拐幼童。

刚出生的婴儿被贩卖,这对任何一个家庭来说都是刻骨的伤痛;而幼童明明已经被追回,富平官方却隐瞒不报长达三年,阻碍其与父母团聚,这又构成“二次伤害”。相较于前者,这种来自公权力的恶,性质更为恶劣,相关人员已经涉嫌渎职,需依法追究其责任。

早在富平贩婴案发生后,陕西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人就曾多次批示,要依法打击犯罪,依纪追究责任,并“主动接受媒体和社会监督,及时公开案件查处情况”。而根据2015年发布的《民政部、公安部关于开展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打拐解救儿童收养工作的通知》规定,公安机关解救被拐卖儿童后,对于查找到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应当及时送还。对于暂时查找不到生父母及其他监护人的,应当送交社会福利机构或者救助保护机构抚养。此外,若社会福利机构或者救助保护机构在接收打拐解救儿童后,应当在报纸和全国打拐解救儿童寻亲公告平台上发布儿童寻亲公告。

但现在看来,省委、省政府再怎么批示,《通知》规定的解救路径如何清晰,还是没能撬动当地官方积极作为的责任心。警方只管解救,福利院“只管孩子们的生活起居”,我们看不到职能部门间的相互配合,也没有哪个部门及时向社会反馈解救信息。责任心的失陷,让被拐幼童家庭的团圆梦继续延宕,而这本不该发生。

据当地一名公务人员所说,相关方面之所以隐瞒不报,是因为“害怕当地出丑的心态在作怪”。并且,为了“捂盖子”,当地官方还通过拆案、统一口径、不主动发布信息、刻意低调等方式企图把事情压下去。若真是如此,他们的做法就着实颟顸而低劣。所谓的地方形象比二十几个家庭的骨肉团圆还重要,其间逻辑想来让人齿冷。

网友评论:

政府居然可以坏到如此地步。本末倒置!孰轻孰重都不懂吗?三年前的官员都别想推脱责任,冷血到让人发指!

害怕当地出丑的心态在作怪,当地政府想等到风波平息了,才让孩子们找爸爸妈妈。

当地也使了很多花招,应付省领导要求。统一口径,不主动发布信息。

为什么要遮丑?你越透明人们越理解与信任。遮遮掩掩只会失去公信力!没了公信力政府又有啥子用?

不认领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那么请问这三年间的责任谁负,三年间这些父母的精神损失有赔偿吗。

天天捂着黑暗,践踏百姓尊严。我特么就想知道,问责和刑法啥时候起作用。

他们不是替人贩子背锅,他们只是怕自己头上的乌纱不保,晋升无望而已。

责任编辑: 林亿  来源:阿波罗网林亿报道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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