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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经.启示录》第一次“大审判”“头一次复活”

《圣经.启示录》的第一次〝大审判〞和〝头一次复活〞

(回顾过去的历史)《圣经.启示录》第十九章描述了〝圣人出世〞,扫除了邪恶势力。接下来在第二十章中描述了撒旦被神捆绑一千年,扔在无底坑里。(但是〝等到那一千年完了,以后必须暂时释放他〞。)

然后,《圣经.启示录》描述了第一次的〝大审判〞:〝我又看见几个宝座,也有坐在上面的,并有审判的权柄赐给他们〞——这第一次的〝大审判〞似乎不是由主神主持,而是由被主神赐予〝审判的权柄〞的几位神主持。

在第一次的〝大审判〞后,有了〝头一次复活〞:

第二十章:〝我又看见那些因为给耶稣作的见证,并为神之道被斩者的灵魂,和那没有拜过兽与兽像,也没有在额上和手上受过他印记之人的灵魂,他们都复活了,与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这是头一次的复活。其余的死人还没有复活,直等那一千年完了。〞

这段描述跨越了相隔〝一千年〞的两个历史时期。如前所述,〝一千年〞是指神所处时空的一千年,对于人类时空来说可能是个比较久远的时间。

〝那些因为给耶稣作的见证,并为神之道被斩者的灵魂〞:从字面上分析,这是指两次被斩的圣徒的灵魂——在〝一千年〞前的那期历史中,圣徒们在生命轮回中经历了两次殉道的魔难:第一次是在那期历史的前期〝给耶稣作的见证〞,即为坚持信仰耶稣所传之法而被斩;而第二次是在那期历史的末期〝为神之道〞,即为坚持信仰羔羊所传之法(〝神之道〞)而再次被斩。

《圣经.启示录》中所描述的〝耶稣作的见证〞(the testimony of Jesus)其实是指耶稣所传之法,而〝神之道〞(the word of God)是指羔羊所传之法,直译为〝主神的法(话)〞。他们传法是在(同一期)历史中的两个不同的时期——耶稣传法是对应历史上〝约翰〞所处时代之前,即历史的前期,而羔羊传法则是在《圣经.启示录》所描述的历史的末期。

历史上的不同宗教门派和学者在是否耶稣就是羔羊的问题上争议不休。其实无论答案是什么,可以肯定的一点是:《圣经.启示录》中是将耶稣所传之法(the testimony of Jesus)和羔羊所传之法(the word of God)严格区分开的,即耶稣和羔羊所传的是不同的历史时期的不同的法。

前文曾经分析了〝如今没有〞赤色兽,即赤色兽(撒旦代表,或其在低层时空的表象)并没有出现于历史上〝约翰〞所处的迫害基督徒的时代。那么,《圣经.启示录》全篇所围绕的在历史的末期,撒旦及其兽迷惑世人、迫害杀戮,种种事情,其实完全是针对羔羊传授〝神之道〞和坚持信仰〝神之道〞的圣徒。

《圣经.启示录》在第六章描述羔羊揭开第五印的时候,其实也明示了在历史的末期,撒旦及其兽进行迫害杀戮所针对的对象:〝我看见在祭坛底下,有为神的道、并为作见证被杀之人的灵魂〞( I saw under the altar the souls of them that were slain for the word of God, and for the testimony which they held……)。这里〝见证〞——英语为testimony或witness,原指当众所作的证言,这里可能是指与主神所签订的誓约。也就是说,这些〝被杀之人〞是为坚持信仰〝神之道〞,并且为兑现自己与主神所签订的誓约而被杀的圣徒。

在第一次的〝大审判〞后,那些两次殉道的圣徒,〝和那没有拜过兽与兽像,也没有在额上和手上受过他印记之人的灵魂,他们都复活了〞,即他们的〝灵魂〞在第一次〝大审判〞后有了〝头一次的复活〞——这〝头一次的复活〞是指在以前那期历史终结之后,这些生命能够跨越历史,在之后的〝一千年〞历史中继续在人世间轮回,转生成人。

〝与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是指在之后〝一千年〞的反复轮回过程中,〝基督〞(弥赛亚或救世主,即羔羊,也就是创世主神)带领那些〝头一次复活〞的生命,成为人类历史和文化的各方领袖人物(〝作王〞)。

而在以前那期历史中的〝其余的死人〞则没有在那期历史终结后的〝一千年〞中〝复活〞(在人世间轮回,转生成人)的机会——这是因为他们是在以前那期历史末期大灾难中被淘汰殆尽的不信者和恶人。然而,他们却会在〝一千年〞后的这一期历史中〝复活〞。

为什么〝其余的死人〞能够在〝一千年〞后的这一期历史中〝复活〞呢?本文将在后面解析〝大灾难〞发生的原因时给予探讨。

这〝头一次的复活〞还揭示了一个重要事实,就是在以前那期历史中的圣徒,时至如今仍然在人世间轮回,等待这期历史大结局的时刻创世主神的〝再来〞,得到最终真正的拯救。

其实,从各种相关的中外预言来看,以前那期历史似乎只是为这期历史安排的一场预演,而这期历史才是真正的大结局。

责任编辑: 夏雨荷  来源:大纪元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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