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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 仲维光:共产党、法西斯和纳粹的对比

—布拉赫及其对极权主义思想及历史的研究(续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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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们仔细观察,此类政权的谎言和欺骗,在今天的世界上还是到处存在,这尤其是在残存的共产党国家中国。然而让人唏嘘的是,那些希望和极权主义者分享一杯羹的国际社会的资本家、政客为了利益,宁愿睁眼不看这个谎言以及每天在中国发生的恐怖镇压和迫害。因为对那些没有在专制下的人来说,从极权主义统治者手中换来利益,远比在正常社会的竞争下,用劳动和智力取得成功容易得多。

3.4共产党、法西斯和纳粹的极权主义统治的对比解析

在布拉赫对于20世纪,极权主义的世纪的纵向研究中,有两个贯穿整个历史的问题值得单独提出来介绍。其中一个就是共产党、法西斯和纳粹的对比研究。

3.4.11989年柏林牆倒塌后,90年代后期,力图彻底清理共产党罪行的《共产主义黑皮书》出版后,再次引起了曾经发生过的关于共产党是否可以和纳粹相提并论的问题。事实上这个问题早在二、三十年代就已经产生。布拉赫在他1986年出版的关于极权主义的分期讨论中,也对此进行过讨论。

对于布尔什维克苏联、意大利法西斯政权和德国的纳粹,这些个新产生的专制制度究竟有哪些独特并且根本性的特点呢?

布拉赫认为,首先是它们如何产生的,它们产生于两次大战期间的专制潮流中,这也就是说那种对于独裁呼唤的需求,是这种极权主义出现的前提。其次另外一个使它成为可能的前提是,这是一个能够技术性地操纵、控制民众的思想及生活的时代。因为和一切老的专制不同,这个新的极权主义专制要求完全、彻底地统治和对不同声音的镇压,要求群众及个人与领导人和党的各种运动完全一致。而这也就仅仅只能使用最严厉的控制和恐怖,通过虚构与谎言及对其的垄断才能够既把制度合法化,又让人们感到有义务相信一个绝对的意识形态,从而迫使民众自愿地同意接受这种统治。

布拉赫认为,马克思列宁主义的阶级斗争学说、法西斯主义的国家社会主义,都是把民众分成人民和敌人,而纳粹则是以种族区分敌我,他们由此确立了统治观念,即形成意识形态,并且同时把这些观念用于统治,以此来为自己的统治辩护。在这样一种意识形态下,它或者以人民的名义,或者以党、领袖的意志,或者如其后五、六十年代,以那种伪“民主”、假“法律”的名义,或者以革命的名义救世、实现盛世,如他们所宣扬的无阶级社会、工人阶级的天堂那种未来神话。

布拉赫在80年代初期的的这个描述,让人们看到,它不但根本就是对中国半个多世纪的历史及社会的精确描述,而且80年代后,包括今天的中国出现的现象也根本不是新的,而是五、六十年代就在东欧就出现过。中国绝对不是没了意识形态,近年来那种替代阶级斗争的“民主”、“法律”、“宪政国家”,甚至“儒家”及“中国传统”的说法,都不过是把这些东西抽去本来的价值基础,变成意识形态的欺骗做法。事实上,“孔子学院”就是奥威尔笔下的“真理部”的分店,它输出的根本就是意识形态。

在笔者看来,它和60年代以前的那种直接的个人崇拜、清教式的诉求一样,同样是用意识形态来填补一种不断失去的“传统价值”造成的真空。由于无论是希特勒还是毛泽东,对他们来说最重要的就是操纵民众。因此,他们都大量地运用了宗教的各种形式,如群众性的聚会、仪式、符号、口号。实际上最近三十年,乃至到今天为止,中国共产党的各种改革口号、形式、思想内容都没有超越上个世纪30年代以前的内容。如人们曾经高度评价邓小平的取消阶级斗争,但是实际上那不过是把共产党曾经使用过的“阶级敌人”,换成法西斯主义所喜欢使用的“人民”还是“人民的敌人”,来为维护自己的统治进行族群迫害。最近几年的所谓恢复法治,所谓宪政,以及以前毛泽东的大民主、大字报、大鸣放,都不过是布拉赫所说的以伪民主、伪法律的名义。为此,关于在德国时下进行的关于共产党东德是否是个合法国家的讨论中,德国总统高克会毫不回避、一针见血地指出东德是个非法国家,在那裡根本就没有法律,有的只是个人、一党的肆意而为。

极权主义试图消除所有以前人们所具有的个人及国家赋予的权利,消除人的个体性。与此同时它告诉人们,对于民众每个人来说,它是迄今为止的最好、最有效的国家和社会形式,它能为民众带来真正的民主和幸福生活。这种诱惑,由于使用了现代技术方法,宣传和通讯,因此它比以往任何时代都更彻底地得到贯彻。它甚至可以操纵性地利用西方的施密特这样的政客,来为它的这种宣传服务。因此可以说,所有这些要求及做法都是一种宗教世俗化的产物,都不是中国式的,极权主义完全是政教分离后、宗教退出后的后宗教社会在20世纪的一种独特现象。

3.4.2为了说明这三个极权主义政权,共产党、法西斯和纳粹的类似性,布拉赫指出了他们三个共同的倾向:

1)一个号称自己不会犯错误,代表真理,要求人们宗教般地崇拜信服他们,组织严密的党是走向和施行极权主义的保障。这个党攫取政权不仅使用的是传统的方式,也就是依靠革命和暴力,军事政变获得和掌握权力,而且还侵蚀、滥用,公开或暗地操纵民主制度来达到掌握政权的目的。如1933年的纳粹上台,利用的就是表面的合法性,再如一般共产党国家的法律或民主形式。所有代表其他政治和社会生活的政党和社团、群体,要么被禁止,要么被彻底消灭,要么就是通过暴力威胁及强迫导向使他们在假选举和假议会中成为一种虚假的党派存在,如共产党治下中国社会中的所谓人大(人民代表大会)、政协(政治协商会议)。

2)这个一党制的极权主义国家建立在一个绝对的意识形态基础上,这个意识形态同时作为一种在政治上排他、压制任何反对意见的救世学说,一种替代宗教,为其强行使整个社会一体化论证和辩护。它同时利用现代技术垄断和操纵媒体舆论,用各类秘密警察监视公民,用集中营、劳改等迫害民众,它不仅要求民众表面的服从,而且要求改变民众的内心的要求。

3)极权主义统治的意识形态,也就是它的思想的根本就是在一个神话,或者更准确说在世俗神学基础上的假说。它或者宣称自己代表未来,在这失败后,它就改而“宣称自己代表效率与能力”来为自己的极权要求辩护。

这个效率问题实际上是一个非常有意思的问题。事实上,在上个世纪30年代到50年代,极权主义的希特勒和共产党政权都曾经利用过这一点。30年代,希特勒曾经在德国在很短的时间中取得非常有效的经济成就,但是时下已经没有人再敢于拿那个经济成就来为希特勒政权辩护或者缓颊。

对于共产党政权来说,它的例子则是另外一种类型的。30年代到50年代共产党是以计划经济来证明自己的有效性。西方部分人也曾经在50年代中期歌颂过苏联的成就,但是60年代后人们清楚地看到这个计划经济的不可行性、破坏性,共产党社会也嚐到了它的恶果。70年代后东欧就实行了部分的实用主义,邓小平等 中共领导人由于文革的破产,也不得不鬆绑。此后由于1989年残酷镇压民众而受到全世界的制裁,就更不得不在经济上更加实用主义。儘管如此,由于共产党掌握了权力和舆论,因此它永远不会真正承认错误,时过境迁,现在居然用“有效性”,以及所谓“盛世”来为自己的极权辩护,忘记了过去曾经是他们自己宣称“计划经济是最有效的”,而现在却居然变成,它曾经谴责过的自由经济、实用主义是有效的。

这种实用主义及谎言带来的恶果,在极权主义社会内部当然不可能去讨论它,但是可悲的是,在极权主义外部,国际社会,由于利益关係西方也没有兴趣正视它。在布拉赫提出并且讨论过这个问题的四十年后,竟然还有一些西方知识精英,乃至领导人以同样的语言来为中国共产党缓颊。为此人们只能怀疑他们的用心。

极权主义固然可以通过其对政治和经济上的控制,强行实施一些事情。但是事实上由于在极权主义统治集团内部,在党内和领导集团中永远存在的斗争,在党和国家之间永远存在的无法解决的二元性问题,权力过分集中在中央将会严重影响决策的准确性,严重地影响它所鼓吹的效率。更何况通过牺牲自由,一般的法律秩序,安全感,而改用物质收买及暴力威胁来实现这一切,一定会失去更多的东西,并且造成不稳定因素,以及严重的对于环境和社会的破坏。

对此,80年代初期的布拉赫坚信,法西斯主义和纳粹的结局,以及斯大林死后,毛泽东死后的情况,已经让人们看到极权主义统治绝对不是一个能够“正常地”解决危机,并且更有效力的制度。它的强力控制从长远来说造成的问题与不稳定,对人类及其生存环境的损害,将远远多于看起来没有效率、决策缓慢的民主社会,这种破坏甚至可以说是致命性的。

布拉赫教授35年前的这个论断,至今仍然掷地有声。

3.5意识形态问题

布拉赫大约在提出“极权主义的世纪”的同时,于1982年出版了《意识形态的时代》一书,这本书对于布拉赫来说,可以和《魏玛共和国的消亡》相提并论,同样是最为重要的一本书。实际上,在布拉赫对于极权主义问题的各类研究中,都一直伴随着对于意识形态问题的研究。

意识形态问题,即观念论问题,如前所述是西方基督教文化历史发展所独特具有的问题,我们东方人现在必须面对它,是因为全球化、西化。

意识形态问题,从认识论上看,它只会发生在二元框架的文化思想中。各类观念问题,在人类的各种文化中都存在,但是它发展成为Ideology,却是18世纪末、19世纪初特殊时期的特殊产物。这也就是说,它是政教分离后的世俗社会的一个新的现象,即在这个社会,原来在思想和精神领域中佔支配地位的神学退出去之后,世俗的观念要佔领神学思想的地位,于是才会有“意识形态”之说,绝对化的观念论之说。而如果说,极权主义是曾经有过的政教合一的社会世俗化的结果,即从一个宗教一统天下,从精神到物质,到社会的每一个角落,到现在由一个世俗的党派,或者族群来一统天下,垄断天下,那么我们就可以非常清楚地看到,意识形态问题和极权主义问题的血肉关係。

极权主义的要求决定了它一定会有意识形态的要求,所以有极权主义存在的地方就一定会有意识形态问题、观念论问题。而反之,在有意识形态问题的地方,就一定会有滑向极权主义的倾向及可能。为此,意识形态问题,从19世纪中期后到今天,在百年来的极权主义发展变化史中始终处于中心位置。

3.5.1如前所述看,政教分离后的欧洲社会产生的观念和意识形态的问题,是以一种以观念为核心、为基础的运动,以及在它们之间产生的斗争,它告别和颠覆的首先就是长期以来存在的价值和道德秩序。为此,它带来的就一定是,进一步的新的、明确的、广泛的和政治及社会联繫在一起的极权主义的要求。

极权主义必然要求在国家和社会,经济和文化中相应的意识形态化的变化及操控,极权主义的扩张首先是意识形态的扩张,为此,它就带来了20世纪初期高度意识形态化的独裁统治的急剧传播和扩展。承担这些观念和意识形态的族群和政党声称他们代表了绝对合乎规律,代表真理的思想,毫不留情、毫不宽容地以一种极端强硬和迅速的方法要求实现他们的要求。无论是出于保守的、还是民主的,或是社会主义的根源,无论是进步主义还是滥漫主义的反动的冲动力量所带来的左派或者右派的激进主义,它构成了一种灿烂的溷合现象。旧的政治观念和政治现实的关係的意义问题,重新更为尖锐地回到焦点问题。

对于“意识形态”,也就是观念论这个概念的争论,还包括了为政治统治做意识形态的论证,而这就牵扯到意识形态的决定性及根本性的作用,也就是争论中所涉及的正确的世纪性的世界观问题。大部分意识形态,即观念论同时要求的是他们代表了历史的进步,正在推动进步。但是,正是这个“正确的世界观”,与“推动进步”却都是需要进一步弄清楚是否真的如此。为此,意识形态问题,代替神学思想的观念论,就面临了基督教社会后期的情况,需要一种启蒙、一种釐清,即曾经在宗教社会中需要的启蒙,现在成为世俗的宗教社会中的需要,甚至可以说更加迫切需要启蒙和弄清楚。所以实在地说,极权主义带来了一种比历史上的启蒙更为迫切的启蒙。

在意识形态的时代,尤其是“完全意识形态化”,“真理部”统治的社会中,“启蒙”是一个极为迫切和重要的工作。在这个意义上,那种救亡压倒“启蒙”的说法中所意味着的对于“启蒙”的理解,那种去给共产党政治局“启蒙”中的对所谓“启蒙”的理解,和西方近代的“启蒙”根本就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东西。

3.5.2自政教分离后,从19世纪以来,我们就生活在一个意识形态的时代。但是,一些乐观主义者们却在上个世纪的50年代声称,很快意识形态的时代就会结束。对此,布拉赫在70年代末期说:现在发现这是一种欺骗。事实上,二次大战后,那些旧的政治观念,意识形态不仅没有衰竭和没落,而是重新再次充实了意识形态的能量,依然在知识领域,对新一代知识分子充满诱惑,并且致使他们重蹈覆辙。这尤其是表现在那些在现代化过程中,在所谓“后现代”的危机中的各类观念思想及观念论者中。在上个世纪60年代产生了新马克思主义、新自由主义、新保守主义运动,这些运动是否“新”是非常有疑问的,然而与此同时,他们对于意识形态的需要,他们的意识形态的倾向却是毫无疑问的。

为此,布拉赫强调,60年代重新开始的这个意识形态的冲动,同样不仅是在欧洲,而且也存在于美国和第三世界,存在于学生和年轻的反叛者中,反越战运动及“缓和”政治中,以及人权和对于新保守主义的更新冲动中。与此同时,这个新的意识形态潮流同时在模煳人们对于意识形态问题的警惕和关注。苏联在斯大林去世后的所谓“解冻”,以及西方社会暂时的经济繁荣和新的社会文化问题,使得那些认为意识形态的思想问题正在消失的观点盛行起来。针对西方社会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东欧的某些表面变化,他们不再看价值问题,而对于国际社会存在的东、西或者南、北对立问题提出质疑。在这样一种基础上,在非共产党国家,西方乃至德国发生的讨论中,任何对于意识形态问题的讨论,稍有误判或者争议,都会立即被认为是过分强调了意识形态的对立,并且被进一步认为是在消弱“缓和”、製造冲突。

在这种气氛中,“极权主义”理论及思想在60年代末期后居然在西方知识界及社会中成为了一个禁忌。很多讨论用反法西斯代替反对极权主义,从而造成了法西斯主义概念在70年代后的一个繁荣。但是法西斯概念的广泛使用,一方面它应该是建立在人们对于极权主义的结构和倾向的理解上,另一方面,孤立地使用就可能使得对于独裁制度的认识成为片面的,只反对右派和资本主义,甚至使得左的一方面的极权主义,所谓社会主义,共产党专制成为了反对法西斯的积极力量。

对此,布拉赫在70年代末期就指出,事实上,从60年代末期出现的那种强调所谓化解意识形态问题,它的直接效果就是不假思索地完全解除了此前对于极权主义理论和概念的探究,及对共产党极权主义的反对。这使得过去那种“反共是我们时代的愚蠢”的观点,乃至20年代、30年代的那些左派知识分子讚扬及支持共产党专制的观点重新又回到了欧洲。

布拉赫认为,的确,人们期待缓和,但是在东西方冲突中的“缓和”概念中,却更多的是一种被意识形态化。“缓和”不过是一种误人子弟的、诱惑性预言。它把人们从希望和平的思想彻底地引诱到一种群众性的和平运动。在人的操纵下导致一种新的意识形态的对立。而在这种对立下,共产党及其思想增加了进攻性,民主社会及其思想却遭到削弱。

布拉赫的这个看法在四十年后的今天听起来依然发聋振聩,因为“通过接近而转变”的提法,这个在上个世纪七、八十年代就曾经出现过现在依然不断出现的提法,但是却从来没有发生过。对此,不仅布拉赫,而且1983年,克拉科夫斯基(Leszek Kolakowski)和夏皮洛(Leonard Schapiro)与布拉赫一样,几乎同时用不同的形式做了类似的表达。对于共产党,他们诊断和预言说:在共产党国家,“意识形态儘管看起来似乎是死了,但是却是不可缺少的”,因为它对于党掌握权力的合法化问题是必不可少的。这就像以前的无产阶级国际主义口号对于共产党国家对外关係的作用一样。

为此,布拉赫在80年代初期提出的问题,现在依然有效而且非常现实。那些认为共产党已经不是以前的共产党了,意识形态已经死亡了,它的问题其实是:这个意识形态是一种什么样的死亡,因为人们甚至可以说在1956年和1968年它就已经死了。但是绝对毋须争论的却是:极权主义的意识形态依然是作为极权的一党专制的合法化基础的前提!绝对毋须争辩的还有:他们在西方社会遇到问题时,依然是在作为一种和所谓社会主义,也就是和社会正义相联繫的政治宗教对抗西方社会,并且对西方社会内部的一些政客、商人和知识精英来说依然具有不可低估的误导及诱惑力。

3.5.3布拉赫认为,在70年代东西方缓和年代,有三方面的问题值得、并且必须注意:

第一,在外交政治中的自己国家的孤立安全问题被过分强调了。

第二,在外交政治中,对于对方国内的政治问题,人们却又忽视了对立的极权专制的政治制度问题。

第三,在关于意识形态问题的争论中,人们必须注意到,但是却被忽视了的,它所涉及的根本的自由问题,开放和封闭社会中的对立的根本原因。

因此,布拉赫特别强调说,这三方面问题告诉人们,它们之间是相互联繫的:谁谈论外交政治问题,谁就必须涉及这些国家的“国内政治”及“意识形态”问题!

因为在具体地处理国际事务的时候,它涉及到的是,对两类社会的矛盾和冲突的认识,也就是这两个社会的“不同”究竟在什么地方;缓和涉及的是如何在不同中保持它不再被激化到极端,也就是不过是减少威慑问题,以及如何不断地进行调整,即保持平衡问题。对此,必须看到的是绝对不能够存在有一个最终解决的幻想。西方必须明白:利益和安全的前提是他们必须联合、团结,坚持自己的价值。在民主和共产党极权主义专制之间,第三条道路、第三种世界的存在,永远只会是一个乌托邦、一个幻想。

布拉赫认为,“在东西方问题上的这三方面问题上,我们,政治学家和政治家都要为70年代所犯下的错误、疏忽或者低估悔过赎罪!如果说遭到忽视的主要的是民主和独裁之间的根本区别,以及它所涉及的我们对于解除意识形态化及缓和所寄予的价值性的目的的希望,那么接着而来陷入危险的就是我们学术研究的基础,也就是在我们自己的制度中的自由及多元的批评的可能性。通过一拉一压的诱惑和要胁,儘管它还不过是独裁者们的准备性的工作,但是不仅在政治上,而且也在学术思想上、演讲和写作中,他们在这上面的投入却已经很久了。这尤其是在德国,而且同样在欧洲作为一个痛苦的历史经验已经足够明瞭了。”

布拉赫的这段论述真的可谓是警世名言!

3.5.4布拉赫认为当代极权主义政治存在的三个问题,我们必须明确清楚地认识到:

一、我们生活的进一步技术化也更加完善了监视及更进一步操控民众的能力:在计算机时代的大众媒体和信息技术,同时也危害到“建立在官僚机制”上的福利国家的自由,它永远不停地导致对此的更大期待及由此而来的竞争力。

二、在共产党制度中的后极权主义,儘管对于它的意识形态是否依然足够强有力产生了不同看法,但是谁都不能够否认的是,如果它想要达到目的,还是能够扼杀掉异议人士中的任何一个反对派。

一个新的对于苏联法律和苏联现实的研究清楚明确地显示,儘管已经制订了经济,尤其是社会的法律,但是在理论和实际之间依然是分裂的。这对于政治法来说是一个既成事实。严格限制的言论自由,法律桉件的保密,每个人对党的忠诚及义务,永恆地替代守法的要求:代替选举的压迫性的鼓掌,对个人人权的轻描澹写,没有边界的国家权力却有对它的讚美,对宗教的严格限制,没有人身保护法却有对不同思想的人设置的精神病院,没有公正的法律审理却有古拉格流放劳教的威胁,在特权阶级与被恐怖所迫害的持不同政见者之间存在的独断专行和极端不平等,——简言之,没有公民权只有顺从权。

对此和以前一样,完全是党对于真理的全面垄断。以及要求制度彻底地服从于党。人们经常期待、希望的自由化,即便把它变的精美了一些,还是永远可以随时消除。但是已经没有一种意识形态如同对列宁主义的崇拜那样能进一步广泛传播,能那样再次统治人类很大一部分人,影响到各个洲际的革命的青年运动和解放运动。

三、只要他们由于目标而把方法神圣化,并由此传播这种信仰——他们已经找到了解决地球上存在的一切问题的最终解决方法,那么,就可以说所有那些建立在绝对的、片面的目标之上的思想和运动至今依然是一种潜在可能的极权主义。通过单方面的疯狂的使命信仰和社会乌托邦的暴力实现的主张,就一定会损害到我们的多元民主,互相的宽容,以及建立在这之上的自由和议会制。民主是一种自我限制和约束,但是意识形态却是一种自我膨胀,永远企图达到压倒别人的目的,并且它总是用一种所谓真正的民主的观念,也就是意识形态,用自由解放的口号,而实际上走向的却是专制主义。

布拉赫认为,对于人及社会的存在来说,最根本的需要怀疑的问题是,人是否具有一种对自由的渴望与冲动,这种对自由的认识与追求不断地在成长,还是他总是在不断地寻找领袖、制度和意识形态,牺牲掉自己的自由,而为之服务。这也就是说在三百年前政教分离后,欧洲社会或者说现代社会摆脱了一种神的宗教后,却总是有一部分知识精英在寻求一种所谓新的“政治宗教”、世俗化宗教,或者说“替代宗教”,而这就使得善和恶,有意义还是无意义,都再次成为不确定的了。从而这也就使得进步和迷信、科学崇拜和对生命的恐惧再次不可思议地被溷合在一起。

如果是极权主义的方式赢得了统治,其结果,我们所经历过的斯大林主义的恐怖和纳粹对犹太人的迫害就是一个很好的事证。这也就是说,如果某个群体的观念思想,如阶级、种族,或者某个地区的人高于其他人,高于我们对人权的尊重,就一定有发生这种极权主义的可能。

为此,布拉赫教授在80年代初期指出,对于死于左派或者右派极端主义分子的极权主义疯狂罪恶下的千百万牺牲者的回忆,迫使我们得到一个永远有效的经验教训:

如果一个政权说它必须用镇压和恐怖手段来实现公正和民主,必须通过独裁来实现民主,那么很快它就会变成只剩下镇压、恐怖和独裁。

对此,笔者以为,如果我们仔细观察,此类政权的谎言和欺骗,在今天的世界上还是到处存在,这尤其是在残存的共产党国家中国。然而让人唏嘘的是,那些希望和极权主义者分享一杯羹的国际社会的资本家、政客为了利益,宁愿睁眼不看这个谎言以及每天在中国发生的恐怖镇压和迫害。因为对那些没有在专制下的人来说,从极权主义统治者手中换来利益,远比在正常社会的竞争下,用劳动和智力取得成功容易得多。

责任编辑: 江一  来源:来稿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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