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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邦和朱元璋登基后都大开杀戒 秦始皇为何不杀功臣?

千古一帝秦始皇(图片来源:网络)

历史上有不少皇帝登上宝座的时候都大开杀戒,让自己的皇帝之路更加“好走”,杀掉一些人可以让他们“安心”地坐上皇帝的龙椅,不但杀光了自己的反派,而且连开国大臣或者功臣也找借口一并处理掉,刘邦朱元璋都大肆杀害开国功臣,就连赵匡胤,也通过杯酒释兵权,把他的开国功臣赶回家了。出人意外的是秦始皇竟然没有杀自己的功臣,一个都没有杀。

没有屠城,没有杀过功臣

让人难以想像的是,在秦始皇征讨并灭六国的二十多年间,却少有杀敌斩首的记录。即便是燕太子丹派荆轲刺杀秦始皇,当秦军在攻占燕国的蓟城时,既没有纵火屠城,也没有杀害燕国王公大臣的性命。史载,秦始皇不过拿到了燕王派人送来的太子丹的首级而已。而在秦军攻下其它国都时,也同样没有这样的现象发生,包括《史记》在内的史书,都没有秦军屠城、屠杀将军、大臣和百姓的残忍记录,秦始皇反而采取了优抚政策。

秦始皇不仅优抚六国王公贵族,而且厚待秦国的功臣,他在位的三十七年中,没有杀过任何一名将军或者大臣。即便大将王翦犯下当杀之罪,秦始皇亦让其享受荣华富贵,终老天年。王翦的两个儿子也得到了秦始皇的赏识和任用。这显然与“暴政”差之千里。

王翦(图片来源:维基百科)

另外,出人意料的是,在《史记‧酷吏列传》中,居然没有一个秦朝官员入选,反而入选的都是汉朝官员。如果秦朝实行的是“暴政”,酷吏应该比比皆是啊。

秦始皇统一六国,善待开国功臣,没有杀过任何一个自己的功臣,最主要的是秦始皇有着高度的自信心,他是那几百年来的老贵族,唯我独尊,在他的眼里都能灭掉六国,几个工程他也不怕。有能力驾驭功臣的秦始皇根本不需要诛杀功臣。

刘邦和朱元璋不同,刘邦与朱元璋没有任何的军事才能,穷苦人家出身,江山都是靠兄弟打下来的,自己辛辛苦苦打下的江山当然害怕被那些功臣抢走,夺了自己的天下,所以刘邦和朱元璋都杀掉了功臣,而秦始皇让他的功臣们都活了下来。

另外,秦国是一个有着严格的法律的国家,在秦国做任何事情都有法律可依,而且历代秦国的皇帝都非常遵守这套法律,因为他们知道想要统治天下,维护统治一定要靠完整的法律,所以上至天子、文武大臣,下至平民百姓都要遵守法律,什么事情能做,什么事情不可以做,都要以法律为准绳,一旦越线,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再者在当时战争频发的时期,人才非常难得的,尤其是有过战斗经验的功臣,更是千里难求,秦始皇胸怀天下,对于博学多识能助他兴国安邦的能臣,秦始皇拉拢还来不及呢,自然更不会轻易地诛杀任何一个功臣。

千古一帝秦始皇,是一位厚待功臣,任用贤良之人,秦始皇刚刚称帝时,他每天只睡几个小时,天天忙碌于政事,每天只想着批示公文,如何统一六国,建设国家忙于公务。就连评价他昏君暴君的尉缭都被秦始皇任用为最高武职的国尉,可见秦始皇有着多么大的胸襟。因此作为秦始皇的臣子根本不用担心秦始皇会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因为秦始皇不仅有着识人用人驭人的能力,还有着宽广的胸怀,他的一生始终都是知人善任,用人不疑。

秦始皇(图片来源:维基百科)

“焚书坑儒”的真相

大概,有人会质疑:难道“焚书坑儒”不是秦始皇暴政?

首先,“焚书”和“坑儒”是两个不同的事情,“坑儒”以及将它们联系在一起的说法最早见于东晋人假冒汉代学者孔安国伪作的《古文尚书》的序中。这说明无论是在秦朝还是在汉朝,都没有“坑儒”并将二者联系在一起的说法。

“焚书”和“坑儒”一个发生在公元前213年,全国统一已有八年,一个发生在公元前212年。

关于“焚书”

《史记》的描述是:秦始皇生日那天,他在咸阳宫摆设酒宴,七十位博士上前献酒并颂祝寿辞。《汉书‧百官公卿表》中说“博士,秦官。掌通古今,秩比六百石,员多至数十人。”《续汉志》中说:“博士,掌教弟子,国有疑事,掌承问对。”也就是说,秦朝的博士制度承沿战国传统,他们可以参加国家大政的商讨会议。他们的地位很高。

在酒宴上,分管教育的博士周青臣,首先致辞称颂了秦始皇的功勋。他回顾了秦国的过去“秦地不过千里”,但依靠秦始皇“平定海内,放逐蛮夷”,“以诸侯为郡县,人人自安乐,无战争之患”,因此“自上古不及陛下之德”。秦始皇听后很高兴。但博士齐人淳于越却认为这是谄媚之语,并以商周为例,认为分封制好,提出凡事应师法古人才能长久。

公开厚古薄今,且否定业已实行的郡县制,而且又是在秦始皇的生日宴会上,淳于越的胆子不可谓不大,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彼时博士们可以各抒己见,言论还是相当自由的。更让人惊奇的是秦始皇的反应,《史记》的记载是“始皇下其议”,就是让大家再讨论讨论。如果是“暴君”,会在这样的氛围下容纳他人不同的意见吗?

几日后,丞相李斯以淳于越食古不化、攻击新制的理由,上书《焚书令》,反对取法夏、商、周三代,称“从前诸侯并起纷争,才大量招揽游说之士。现在天下平定,法令出自陛下一人,百姓在家就应该致力于农工生产,读书人就应该学习法令刑禁”,因此请求始皇下令禁止私人办学,并让史官把不是秦国的典籍全部焚毁。除博士官署所掌管的之外,天下敢有收藏《诗》、《书》、诸子百家著作的,全都送到地方官那里去一起烧掉。不取缔的书只是医药、占卜、种植之类的书等等。

对于李斯的上书,秦始皇的批示是“制曰:可。”但不是“诏曰:可。”这小小的区别大有文章。通常来说,“制曰”只为宣示百官之用,并不下达于普通百姓,而“诏曰”则是要诏告天下。这个颇为中性的批示,既肯定了李斯的忠心,但也暗示了焚书的范围和程度。

而从汉朝建立后并没有出现典籍奇缺(除了秦国文书),需要官方复刻、抢救的现象来看,从今天在湖北出土的秦简看,秦朝时应该并没有发生大规模的焚书事件。《剑桥中国秦汉史》也认为,秦朝“焚书所引起的实际损失,远没有想像的那样严重”,更多的是毁于战乱。

这也就意味着李斯听懂了秦始皇的弦外之音,并没有在全国下令焚书,即便有,也只是在国都咸阳小规模进行的,而且要注意的是博士官署保留的大量书籍并没有被毁。此外,淳于越本人也没有受到任何处罚。

从这件事上,我们看到的是秦始皇对儒生的大度和宽容,看到的是他的才智超群,看到的是他对全局的认真审视、对文化的传承负责的态度,以及其高超的处理艺术。这样的秦始皇的身上,闪耀的是夺目的人格魅力,哪里是“暴君”?

关于“坑儒”

《史记》中的记载是有两个方士卢生和侯生,平日很得秦始皇的信任。但是他们背后议论指责秦始皇,说他刚愎自用、任人唯亲、不重视博士们、贪恋权势等,所以不想为他炼仙药(实际上是害怕炼不出来),于是就悄悄逃跑了。

《史记》说,秦始皇知道了这件事情后,非常生气,派御史审问咸阳的其他方士,结果参与炼丹的方士们相互举报,犯禁者一共460多人,都被秦始皇下令“坑杀”了,并“使天下知之,以惩后”,意思是将这些有悖君臣之义、欺骗君王的方士们的恶行昭告天下,以为前车之鉴。依据战国和秦时的用词习惯,“坑杀”应该是指杀死后坑埋,不许收敛下葬,而非现代所理解的“活埋”。

显然,《史记》中说的也是“坑杀方士”,而非“儒生”。从秦始皇对待儒生淳于越的态度看,此时被坑杀的的确是欺骗了秦始皇的方士。他们曾告诉他可以炼制不老仙丹。至于是否真的“坑杀”了460名方士,同样令人生疑,因为这与秦始皇“使天下知之,以惩后”相矛盾:难道秦始皇要将自己的“暴行”昭告天下?极有可能,这个数字也是以讹传讹,或是编造出来的,至于原因还需探究。

无疑,两千多年来,无数人都误读了伟大的秦始皇,让其千古蒙冤。是时候还原这位伟大皇帝真实所为的时候了。

责任编辑: 李华  来源:網絡綜合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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