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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向朝鲜转移石油 两油轮由中企拥有

被南韩扣押的油轮,分别是在香港注册的“Lighthouse Winmore”,以及在巴拿马注册的“KOTI”。美媒报道,“Lighthouse Winmore”的拥有人,是以广州为总部的方向海运管理有限公司。“KOTI”的拥有人则是大连宏洋船舶管理有限公司。

南韩早前扣押两艘分别在香港及巴拿马注册的油轮,指控它们涉嫌在公海上,以“船对船”方式向北韩船只转移石油。美国传媒周二(2日)报道,拥有两艘涉事油轮的船公司均为中国企业。有日本传媒则声称,文件证实中国及俄罗斯的企业向北韩走私石油。

被南韩扣押的油轮,分别是在香港注册的“Lighthouse Winmore”,以及在巴拿马注册的“KOTI”。美媒报道,“Lighthouse Winmore”的拥有人,是以广州为总部的方向海运管理有限公司。“KOTI”的拥有人则是大连宏洋船舶管理有限公司。“Lighthouse Winmore”现时停泊在丽水市,“KOTI”则被扣押在唐津市。

另外,日本《读卖新闻》周一(1日)引用中国企业合约文件指,中国及俄罗斯企业违反联合国安理会的对朝制裁决议,向北韩走私及出口石油。报道指,俄罗斯提供石油,中国则把这些石油转运至北韩,然后把北韩资金转交给俄国,而位于中国丹东的贸易公司作为中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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