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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时期一个读来令人动容的故事 那个时代永远地离开了我们

春秋时期的晋国名臣李离,有一天在复查案卷时发现自己因为听了属下的误报错杀了好人。李离在确认了自己的错误后,当即把自己关押起来判了死罪。李离说:「法官断案有法规,错判刑就要亲自受刑,错杀人就要以死偿命。您因为臣能听察细微隐情事理,决断疑难案件,才让我做法官。现在我听察案情有误而枉杀人命,理应判处死罪。」最终李离没有接受晋文公的赦令,伏剑自刎而死。

《晋文公复国图》局部(图片来源:维基百科)

李离者,晋文公之理也。过听杀人,自拘当死。文公曰:「官有贵贱,罚有轻重。下吏有过,非子之罪也。」李离曰:「臣居官为长,不与吏让位;受禄为多,不与下分利。今过听杀人,傅其罪下吏,非所闻也。」辞不受令。文公曰:「子则自以为有罪,寡人亦有罪邪?」李离曰:「理有法,失刑当刑,失死当死。公以臣能听微决疑,故使为理。今过听杀人,罪当死。」遂不受令,伏剑而死。

李离遂不受令,伏剑而死(图片来源网络)

上面是司马迁在《《史记·循吏列传》中记载的一个故事,意思是说:春秋时期的晋国名臣李离,有一天在复查案卷时发现自己因为听了属下的误报错杀了好人。李离在确认了自己的错误后,当即把自己关押起来判了死罪。

晋文公说:「官职贵贱不一,刑罚也轻重有别。这是你手下官吏有过失,不是你的罪责。」

李离说:「臣担当的官职是长官,不曾把高位让给下属;我领取的官俸很多,也不曾把好处分给他们。如今我听察案情有误,而枉杀人命,却要把罪责推诿于下级,这种道理我没有听过。」他拒绝接受文公的命令。

文公说:「你认定自己有罪,那么我也有罪吗?」

李离没有接受晋文公的赦令(图片来源网络)

李离说:「法官断案有法规,错判刑就要亲自受刑,错杀人就要以死偿命。您因为臣能听察细微隐情事理,决断疑难案件,才让我做法官。现在我听察案情有误而枉杀人命,理应判处死罪。」最终李离没有接受晋文公的赦令,伏剑自刎而死。对此,太史公的评价是:李离伏剑,为法而然。

春秋名士重义重名,可歌可泣者甚多,李离在整个春秋时期并不出名,他也只是晋国的一个理官。但当我每每想到现实社会中的冤假错案,再想起李离的故事,无法不唏嘘动容。

何为春秋大义?

司马迁写到:「夫春秋,上明三王之道,下辨人事之纪,别嫌疑,明是非,定犹豫,善善恶恶,贤贤贱不肖,存亡国,继绝世,补敝起废,王道之大者也。」

责任编辑: 时方  来源:春秋战国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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