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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继绳:特权是“统治阶级”的“阶级利益”

— ——《进出中组部》前言

作者:
我曾看到一位山西老干部写的数据,说薄一波对山西用人的强力干预,薄不喜欢的人不可能到山西当一把手,山西几乎成了薄一波的“自留地”。当时很不理解,读了阎淮的这段话后就理解了。阎淮的书中写了很多选拔干部的情况。他们在选拔时是很认真的,也选了一些好干部。但是“让我们的子女接班不会挖祖坟”的思想在多处体现。对薄熙成的任命最终还是他老子说了算。青年干部局只能“哑又莫言”。“大佬”说了算的任命制,是中国的一大特色。“大佬”们“举贤不避亲”。有“大佬”们的坚持,哪里还有“伯乐”说话的机会?

阎淮是我清华大学的校友,是“红二代”。不过,他不仅早就放弃了“红二代”的特权,也早就放弃了“红二代”的思想,站在中国大多数老百姓的立场思考问题、观察社会。他的回忆录就是证明。这本书信息量大,有很多“干货”。这些“干货”有很高的史料价值。阎淮的文字朴实,不雕琢,不粉饰,从而增强了这些“干货”的可信度。他让我为这本书写篇前言,诚意难却,只能从命。

这本书记录了作者在东北、在北京的中学生活、在清华的经历、在煤炭系统的经历,反映了那个时代的社会状况,读起来饶有兴味。书中对境外民运活动的介绍、他在国际学术舞台上的学术活动的记录,也很有价值。苏联解体、东欧易帜时,在众多的人认为中共政权也要崩溃的时候,他却认为“中国不会随着苏联东欧的变迁,而在民主化上有丝毫松动。”残酷的历史证实了他的这个预言,也验证了作者的眼光。

我觉得最有价值的是作者在中组部的那一段经历。从中可以看出中共干部选拔制度、选拔程序、选拔标准的基本情况,暴露了这种干部制度的弊端。

“伯乐不常有”

多年以来,中国的官员采用委任制。委任制,是指任免机关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直接委派干部担任领导职务的一种制度。委任制是任人唯亲和排斥异己的制度条件,是吹牛拍马之辈向上爬的便捷信道。那些具有独立人格的人,即使能力强、质量好,也难被委任。没有权力制衡的委任制是劣者上、良者下的逆向淘汰制度。这种制使得下级对上级层层依附、上级对下级层层控制。山头、派系由此而生。宋庆龄给他的美国朋友写了一封信,信中说:“中国现在形势不错,因为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政府正在改革;二,中国如果不解决官员委任制,不把国民教育搞上去,中国改革开放事业将付诸东流。”

韩愈曰:“世有伯乐,然后有千里马。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是不是千里马,不是在赛马场上一比高低,而是由“伯乐”“相”出。显然,“伯乐”必须是大公无私且有识人慧眼,多数选官者是不具备这些条件的。除了不具慧眼以外,他们有利害计算、有亲疏远近。他可能任人唯亲,可能嫉贤妒能。所以,“伯乐不常有”。因此,“虽有名马,只辱于奴隶人之手,骈死于槽枥之闲,不以千里称也。”

阎淮曾工作过的中共中央组织部,应当是出“伯乐”的地方。青年干部局的任务就是挑选“千里马”。可惜的是,中组部和其他地方一样:“伯乐不常有”。

1981年5月8日,陈云在杭州撰写《提拔培养中青年干部是当务之急》(《陈云文选》第3卷第292-297页),首次提出“中央组织部要成立青年干部局”。1982年3月,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组织部青年干部局正式成立,局长李锐是陈云指定的,首批局员也由陈云办公室审定。建立这个机构的目的是解决文革后干部队伍“青黄不接”的问题。这当然是从革命事业的大局考虑。但陈云也有他的选拔标准。他曾说过:“让我们的子女接班不会挖祖坟。”持这种选拔标准的人就不可能是“伯乐”。

阎淮是青年干部局的重要成员,说重要,因为陈云长子陈元是他的“铁哥们”,是陈元极力把他拉进来的,准备让他当李锐和陈云的联络员。

1982年9月中共十二大通过的新党章,写入了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和专业化”的标准。当时全国县处以上干部,(军队干部由解放军总政治部管理,中组部不管理不统计。)共计81万人;大学教育程度只占6%,高中22%,初中以下72%;领导干部绝大多数50岁以上。干部“四化”是当务之急。

选拔“四化”干部由谁来执行?青年干部局。青年干部局要按“大佬”的意志行事。

阎淮书中谈到中组部调换省一级领导人时写道:“调换省级班子在北京有两项功课必做。一是由主管副部长签字,到中组部档案室查阅该省领导的个人档案。空手进去、空手出来,不许抄录、只准记忆。二是拜访大佬。组织工作的潜规则:每个重要省市的人事都要请示有关的中央首长。如北京——彭真和万里(二人意见相左),上海——陈云,广东——叶帅,湖北——李先念,山西——薄一波。湖南应该是黄克诚,但他不愿管。”我曾看到一位山西老干部写的数据,说薄一波对山西用人的强力干预,薄不喜欢的人不可能到山西当一把手,山西几乎成了薄一波的“自留地”。当时很不理解,读了阎淮的这段话后就理解了。阎淮的书中写了很多选拔干部的情况。他们在选拔时是很认真的,也选了一些好干部。但是“让我们的子女接班不会挖祖坟”的思想在多处体现。抄录书中的两件事:

陈元,西城区委书记,我近20年的铁哥们,市委把他列为候选第一名。我和其妹陈伟兰(北京青干处副处长)当然回避,由赵龙飞小组直接考察。考察组全体最后讨论名单时,都认为陈元仍应列为头号后备。我是私心极重的组长,特爱惜羽毛,拍板陈元在第四名,其妹陈伟兰非常支持。2月7日考察组与市委交换意见时,市委书记段君毅、市长陈希同、人大主任赵鹏飞等诸常委悉数参加。······当我依次介绍后备干部的建议培养方向时,对高干子弟素有好感的段书记(1982年段就把国家计委陈元工程师、市委组织部刘延东干事和陈昊苏等三人越级提拔为北京三个重要区的副书记)发话:“我们最优秀的陈元,年内就要提到市里,还是排在头里吧!”我只能送个顺水人情。2月9日我向中组部领导汇报北京考察结果时,李锐对我“坏笑”:“你朋友排第一呀!”我立即清白自己:“我就怕你们说闲话,把陈元放在状元、榜眼和探花之后的第四名。老段坚持,我没办法!”(陈元下半年升任市委常委,98年任开发银行行长,2013年在邓朴方卸任后,陈任政协副主席达副国级,终于修成正果。)

需要补充一点:中共北京市委第一书记段君毅坚持把陈元列为最优秀的第一号选拔对象,后来又有革命元老王震到中组部说项,准备安排为北京市委副书记。但是,在党代会的差额选举中,陈元连市委委员都没选上。“大佬”就将陈元安排到不需要选举的中国人民银行当副行长,接着调任国家开发银行行长。

还有一例:

旅游局下属的工艺品公司经理薄熙成(薄一波之子),勇于改革敢于创新,我们一致同意提拔薄为副局长。5月底,考察组与市委讨论重要局长人选。北京书记段君毅说:“我看小薄可以当旅游局正局长。”我说:“我和熙成算朋友,他才三十出头,副局长锻炼几年再转正,对他和薄老都有益无害、对改善老干部和干部子弟的形象也有利。”再次开会时,段书记对我说:“小阎,我问一波同志了,他说熙成当正局长好。”我哑又莫言。

对薄熙成的任命最终还是他老子说了算。青年干部局只能“哑又莫言”。“大佬”说了算的任命制,是中国的一大特色。“大佬”们“举贤不避亲”。有“大佬”们的坚持,哪里还有“伯乐”说话的机会?

青年干部局的几件事

“统治阶级要有统治意识。”这是陈元多次对阎淮讲的。陈元还说:“对干部子女政策的出发点应是阶级利益,它是阶级政策的一部分。”青年干部局发生的几件事体现了这个思想。

第一件事:“记录在案”的双重标准。

1983年4月23日,中央组织部下发“中组发[1983]6号文件”:《关于“文化大革命”期间高等院校学生造反组织重要头头记录在案工作的意见》。文件说:“对造反组织的重要头头和有严重问题的人,应由大学认真负责地将经过调查核实的材料,通知其现在单位和有关省委组织部,记录在案。今后,凡从文革的大学生中选拔领导和选派出国,必须与他们原大学联系,取得其当时的表现材料。”“记录在案”工作由青年干部局负责。阎淮写道:

1983年4月27-29日,我代表中组部在北京大学“留学生宾馆”,主持北京各高校党委副书记和组织部长参加的“记录在案座谈会”。在开场白中我说:“我理解‘记录在案’就是去年社会上清理文革中有问题的‘三种人’(即:造反起家的人,帮派思想严重的人,打砸抢分子。)在大学的翻版。不同的是,‘清理’是面对面,定性后严肃处理;‘记录’是背对背,青年学生就不处分了,记下来以后留神就行了。”三天会议,就是贯彻“6号文件”。······但会上不乏“杂音”,北大书记提出:“高干子弟当头头,是否记录?”北工大跟着“敲边鼓”:“鼓吹血统论的谭立夫呢?”清华组织部长与我熟悉,也将一军:“老阎,你们清华红卫兵推倒二校门,你朋友贺鹏飞记不记?”我公开保证:如实向上级反映,一周内明确答复。私下向清华领导交底:“老人家们”此举专为“整治”批斗他们的造反派,岂能拿自己子弟开刀!成立青干局一个重要的目的就是要对付造反派红卫兵。

会议结束次日,我回中组部向李锐汇报会议情况,并请示“高干子弟问题”。李锐:“你对清华领导说得好,就是那么回事!”随后,李锐向秘书又述一份电话稿,让部办公厅立即通知北京组织部,转告各大学——文革初期保守的老红卫兵头头,不在“记录在案”范围。

第二件事:让陈楚三写红卫兵的情况。

1983年,在中组部青干局的清华校友李志民找到陈楚三,说中央大力平反冤假错案,解放了一大批干部,这些干部多年关监狱、住牛棚,与世隔绝,对“文革”中的红卫兵怎么回事不太清楚;他希望陈楚三写个东西,介绍红卫兵的起源和发展。陈楚三推脱不过,花了大约半个月时间,用稿纸写了一万字左右。当时,《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已经公布。陈在信中认为,毛主席确应对左倾错误负主要责任,但中央其他负责人也有左倾错误,例如,蒋南翔就是被刘少奇打倒的;红卫兵正是左倾错误的产物。信中简述了中学红卫兵产生的背景是左倾错误的影响,以及他们后来成立“联动”反中央文革被打成反革命;简述了大学红卫兵部分人因反中央文革也被打成反革命,举了地质学院朱成昭以及报纸上报道的韩爱民等例子。

陈楚三的信中对红卫兵是跟着林彪四人帮“受骗上当”的说法提出异议:“我是共产党员,应当听党的话。叶帅在接见军队院校师生员工大会上说过,林彪同志只有59岁,身体非常健康,这是我们革命事业胜利的重要保证,让林彪同志作为我们的副统帅,这是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最可庆幸的大事。周总理则不止一次说过,江青同志是文化革命的伟大旗手。不听林彪的、江青的,那么总理的话、叶帅的话我们听不听?信不信?要是都不听,还能当党员吗?如果一定要说我们受骗上当,那就是受党中央的骗,上党中央的当了。”

陈在信中特别提出“八旗子弟”问题:“许多干部子弟运动初期敢于造反,紧跟毛主席和党中央;但当自己的父母受到冲击、被打倒,就患得患失,不那么‘紧跟’了,有些人逍遥了,有的还因此对毛主席和党中央产生怀疑。比较起来,大批工人、贫下中农和普通干部子弟反而无私无畏,坚决捍卫毛主席的革命路线。”

陈楚三写的材料寄给青年干部局李志民,后被送到陈云那里,1984年2月27日,陈云作了如下批示:

耀邦、(剑英暂不送)、小平、紫阳、先念同志:我建议将此信和陈楚三的材料均印发政治局、书记处,并加发整党指导委员会和中组部。孔丹同志的意见是对的,有关部门应当研究。这些红卫兵不属于“三种人”,其中好的还应是第三梯队的选拔对象。清理“三种人”是一场政治斗争,要防止有人将水搅浑。像陈楚三这样的人要特别警惕,绝不能让他们混进第三梯队,但也要给出路。

陈云批示中说的“此信”是孔丹和董志雄给陈云的信,信中说:

“在当前整党中,有人散布一种舆论,说什么‘老红卫兵’也是‘造反派’;有的地方和单位竟把‘老红卫兵’在‘破四旧’中发生的问题当作‘三种人’问题来清查;还有的人仅仅因为担任过“老红卫兵”组织的负责职务或参加过‘西纠’、‘联动’这类在‘老红卫兵’中名声比较大的组织,就被视为“文革”中有严重问题,而影响到对他们的使用和提拔。凡此种种,我们觉得同中央有关文件、中央领导同志有关指示的精神都是相违反的,需要澄清和纠正。否则将不利于整党,不利于清理‘三种人’和建立第三梯队的工作。”

“我们认为在这次整党中,‘老红卫兵’虽然也需要结合自己的经历,总结经验教训,提高觉悟,但对他们在文革初期的缺点或一般性错误,绝不应当再予追究,对中央文革曾强加给他们的种种罪名,更不应该再拿来作为追究他们的依据。相反,倒是应当充分肯定他们在文革中的主流并调动他们的积极因素,依靠他们和广大的中青年和‘三种人’进行斗争。”

陈云的批示以《“中央政治局会议文件[1984]2号”,84年2月27日》发给有关部门。此后,孔丹和陈楚三就有完全不同的命运。前者代表高干子弟的命运,后者代表普通子弟的命运。孔丹北京四中上高三时赶上文革(是“西纠”的头头),文革后直接考上社科院吴敬琏研究生。1981年研究生毕业后任张劲夫秘书,以后调光大集团任部门经理、集团副总经理、总经理,中信集团总经理、董事长等职。

陈楚三,父亲陈潭秋是1921年7月中共第一次代表大会的13位代表之一,1943年被新疆军阀盛世才杀害。陈楚三1960—1967年在清华大学上学,文革中是温和的造反派。1968年分到贵州水电部第九工程局当工人,1985年到北京联合大学自动化工程学院当教师,1992年到实创总公司担任部门经理、总经济师,1995年到一家民营企业担任副总经济师、董事、监事会主席直到退休。陈楚三的父亲陈潭秋虽然不是普通人,但早已牺牲,陈楚三没有权力的庇护。

阎淮的书中写了选拔“第三梯队”的情况,“文革中的表现”是最重要的选拔标准,但这个标准对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要求:平民子弟和“红二代”不一样;保过文革后得势高级领导人的红卫兵青云直上,反对过文革后得势的高级领导人的学生终生不用。

第三件事:管教干部子女的文件被否定。

阎淮在书中写道:

尽管干部子弟在文革初期的“历史劣迹”不被“记录”,但在1983年“严厉打击刑事犯罪”运动中,一些子弟的“现实罪行”引起民众的强烈不满。体谅民情的胡耀邦在12月8日中央书记处第101次会议提出,中央应该下发《关于对干部子女管理教育问题的通知》,让全社会共同监督子弟们。此文件应该由中组部青干局起草,但我们局内意见分歧,一时无法下笔。干部子弟反对发文件:“地富反坏右,五类分子都摘帽平反了,这不又搞出一个‘干部子弟分子’!”平民子弟赞成:“有些干部子弟太不象话了,该好好管管!”一向观点分明的我,有些“二乎”了,痛恨子弟中的害群之马,又怕发文件伤及无辜。于是我向李锐建议:“开个子弟座谈会,听听大家意见。”

1984年3月3日,由青干局召集,李锐主持的“干部子女座谈会”在中组部召开,主要讨论“干部子女文件”发不发,若发写什么。先后发言的有:陈云之子陈元、崔月犁之子张晓彬、于光远之女于小虹、孔原之子孔丹、耿飙之子耿志远、邓拓之子邓壮、秦邦宪之子秦钢、王其梅之子王昌为、史立德之子史元旦、陈毅之子陈昊苏和李大钊外孙女李虹。陈元多次对我说过“统治阶级要有统治意识”,这次他又“首发”,高屋建瓴地提出问题:“如果一个阶级对自己的子女都没有把握,他就不配称为统治阶级。对干部子女政策的出发点应是阶级利益,它是阶级政策的一部分。”孔丹的发言有代表性:“中央精神可以理解,想发文件用心良苦,但左右为难。现在这么多大事,发这个文件是添乱!”最后李锐总结:“你们一致不同意发,确实不好发。我们对干部子女是关心的,大家要争气。”胎死腹中此文件,李锐与我皆欣慰。十年后,我们又谈起此事,共同反思:“当时真应该有个管束干部子弟的文件!”

青年干部局发生的这几件事清楚地表明:“统治阶级”在保卫自己子女的利益是毫不含糊的。对子女的安排是一个家庭最大的利益,“统治阶级”一直维护和争取这个利益。

“统治阶级”的阶级自觉性

陈元校友说:“统治阶级要有统治意识”。“统治阶级”、“统治意识”,马克思恩格斯合写的《德意导意识形态》中提出的(《马克思恩格斯文选》第1卷第52页),时间是1846年,指的是德国社会。100多年以后,陈元校友重提这个概念指的是什么呢?这时的中国,什么是统治阶级呢?

阶级本来是属经济范畴列宁说:“所谓阶级,就是这样一些集团,由于它们在一定社会经济结构中所处的地位不同,其中一个集团能够占有另一个集团的劳动。”(《伟大的创举》,1919年6月28日,《列宁选集》第4卷第10页)怎样占有呢?通过占有生产数据。经过农业集体化和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以后,生产数据的私人占有已经消灭。也就是说,1956年以后,中国经济上的阶级已经没有了,旧的生产关系被消灭了。

《共产党宣言》说:“如果说它(指无产阶级)通过革命使自己成为统治阶级,并以统治阶级的资格用暴力消灭旧的生产关系,那么它在消灭这种生产关系的同时,也就消灭了阶级对立和阶级本身的存在条件,消灭了阶级本身的存在条件,从而消灭了它(无产阶级)自己这个阶级的统治”(《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第273页)。按照这段话,陈元校友说的“统治阶级”不可能是革命成功以后的“无产阶级”。

那么,陈元校友说的“统治阶级”指的是什么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按这个说法,“统治阶级”就是“工人阶级领导的工农联盟”,或者说是“全体人民”。然而,这个1954年宪法中确定、以后多次修宪时没有改动的说法,解释不了当今的社会。这也违背陈元校友的意思,他说的不是“全体人民”的利益,而是说“对干部子女政策的出发点应是阶级利益,它是阶级政策的一部分。”从陈元校友强调“阶级利益”是“干部子女”的利益,他说的“阶级政策”,是维护“干部子女”利益的政策——从逻辑上分析,他说的“统治阶级”是不是特权阶级?是不是权贵阶级?是不是网上说的“赵家”?

改革开放以后,社会学家们描述中国的社会结构时,通常用“阶层”、而少用“阶级”。“没有阶级意识的阶级是不存在的。阶级与‘层次’的区别就在于有没有阶级意识。”(莫里斯?迪韦尔热:《政治社会学——政治学要素》,杨祖功等译,华夏出版社,1987年版,第143页)如果处于同一阶层的人们有一种认同感和归属感,并且愿意为这个阶层的共同利益而采取自觉的行动,那么,这个阶层就有了一种共同的意识——阶级意识。一个阶层产生了共同的阶级意识以后,就成为一个阶级。改革开放使中国社会急剧分化,成为不同利益的阶层。说“阶层”,而不用“阶级”,是因为各个阶层的人们还没有形成共同的阶级意识。一个开放社会,社会阶层流动通畅,今天处于底层,明天可能向上流动,从而缓和阶层矛盾。开放社会还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实现阶层和谐。如果社会阶层固化,社会底层向上流动的信道被堵死,底层社会就容易形成阶级意识,就会为共同的利益采取自觉地的行动,就可能发展为阶级斗争了。这样,中国社会就无宁日。

过去一直认为,“赵家”只是“闷声发大财”,拿不出或不愿拿出什么理论依据。陈元校友的话表明,他们不仅是“闷声发大财”,还有明确的“阶级意识”。有了这个“阶级意识”,搞阶级特权就可以理直气壮、肆无忌惮。所以,自文革后期以来,干部子弟占有了一切有利的先机:参军、保送上大学、提拔当官、公费出国留学、下海经商······凡是好的机会,干部子女都首先占有。下海经商以后,他们又利用父兄掌握的公权或余威轻而易举地成为巨富。这么多一连串不公平事件为什么无法阻止?是因为“统治阶级的统治意识”强烈地维护其“阶级利益”。

如果说,八九十年代中国的第二号领导人陈云的长子的话带有理论色彩的话,那么,中国第一号领导人邓小平长子的话就有实践的操作性。邓小平的长子邓朴方和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所原所长陈一谘曾有一段对话:

邓问:“一谘,你说说看,改革是什么?”

陈答:“任何改革都是利益和权力的再分配。要使那些穷苦老百姓富裕起来,政府就要给每个人创造平等竞争的机会和环境。”

邓笑着说:“你说的是原则。现实地说,我觉得改革就是:谁有本事,谁就从国家那儿捞一块!”邓朴方接着说:“过去国家把什么都管起来了,现在国家要松绑,要放权,就是要利益共享,谁能捞一块,就让他捞一块。”

陈说:“照你这个说法,那谁离权力近不就可以捞得多,还是一般老百姓吃亏吗?”

邓说:“你看历朝历代,总是能人先得利嘛!”

陈说:“不然,现代社会的实现,是要给每个人创造平等竞争的机会。”

邓说:“你说的不错,但这是一个过程,而不是一开始能做到的。总是一部分能人先富起来,再达到共同富裕。”(《陈一谘回忆录》,香港新世纪出版社,2013年,第294-295页)

“从国家那儿捞一块”,“离权力近的人捞得多”,这正是中国改革中发生的真实情况。中国的巨富多半是离权力近的人。离权力远的人不仅捞不着,还会被剥夺。“统治阶级的统治意识”就是“赵家人”搞特权的意识,就是“从国家那里捞一块”意识。特权阶层其所发能“捞一块”,是因为有制度条件。这个制度就是“权力市场经济”(也可称为“权控市场经济”),即权力操纵和控制下的市场经济。由于对公权缺乏必要的制衡,掌权者利用手中公权进行权钱交换、权权交换,一个个权力中心成为吸金“黑洞”,财富快速地向有权者和买权者集中。改革开放30年后,中国的贫富差距已经到了不可容忍的程度。“统治阶级”的“阶级意识”的宣扬,会召唤出“被统治阶级”的“阶级意识”。所以,我对陈元校友的“阶级自觉性”十分震撼。近年来中国民间的“仇官”“仇富”情绪就是“被统治阶级”“阶级意识”的萌发。如果“统治阶级”还继续以“统治阶级的统治意识”大搞特权,就会逼出“被统治阶级”为保护“阶级利益”采取“自觉的行动”。试想一下,这时的中国将会出现一个什么样的局面!

2017年6月2日

责任编辑: 江一  来源:华夏文摘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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