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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制裁走私石油给朝鲜的商人 美国表感谢

中华民国法务部邀集相关部会委员召开“资恐防制审议会”,将涉嫌协助贩卖石油给朝鲜(北韩)的陈世宪与Billions Bunker、Bunker’s Taiwan集团列入制裁名单。对此,美国务院表示感谢,也肯定台湾为国际社会树立表率。

台湾法务部1月12日邀集国家安全局、内政部、外交部、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单位,召开“资恐防制审议会”,基于执行国际合作及联合国决议,通过史上第一次的制裁名单,包括陈世宪及Billions Bunker Group Corporation(注册地:英属维京群岛)、Billions Bunker Group Corporation(注册地:马绍尔群岛共和国),效力同时及于陈世宪实质掌控的Oceanic Enterprise Co.Ltd.、UMC Corporation Peru S.A.C两个境外法人。

据中央社报导,美国国务院东亚暨太平洋事务局发言人崔葛瑞斯(Grace Choi)对此表示,已经知悉台湾对陈世宪与其它几个相关企业违反朝鲜制裁行动的金融制裁。

崔葛瑞斯表示,感谢台湾强有力且即时的行动,也感谢台湾持续采取行动对朝鲜施加外交与经济压力,作为迫使朝鲜在国际压力下进行非核化谈判的一部分,台湾为国际社会树立宝贵的榜样。

台湾法务部表示,依《资恐防制法》规定,对于被制裁的个人、法人,不得对金融账户或其它支付工具,提款、汇款、转账、付款等,也不得对其财物或财产上利益,为移转、变更、处分、利用,更不得为其收集或提供财物或财产上利益。

法务部表示,中华民国位处亚太地区,对于区域安全同尽国际责任义务,不容任何挑衅国际安全行为,呼吁金融机构、非金融事业或人员及民众,就制裁对象禁止任何提供财物或财产上利益行为,也应避免任何金融或商业往来,以避免构成资恐犯行。

陈世宪涉嫌安排“比利恩18号”,以Billions Bunker集团租用的香港籍油轮“方向永嘉号”,参与贩卖石油给朝鲜的行动,日前遭高雄地检署传讯后,以新台币150万元交保被限制出境。

据台湾《上报》报导,陈世宪家族长年经营远洋渔业,早年其父李保才系从事“海峡中线交易”起家,亦即在小三通正式开放前的两岸海上走私;逐渐累积资本之后,事业版图扩大至鲔钓及海上供油等项目,其中收入最丰的就属海上供油,也因此促成陈世宪参与这起中国(中共)主导的违反联合国禁令行动。

责任编辑: 楚天  来源:大纪元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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