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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英案律师:为什么一直不立案?因为东阳市政府肯定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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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英案再次引发关注。3月23日,浙江省高院公开开庭审理吴英减刑一案,当庭裁定其刑罚减为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十年。

该案代理律师蔺文财告诉《后窗》,吴英听到这个裁定,觉得很累,“自己一生基本就要待在这里了,要待到60岁了。”蔺文财觉得她很难过,但不减的时候她又非常着急。

吴英原是浙江本色集团的创始人,11年前,曾以投资、借款、资金周转等为由,先后从11人处筹得人民币7.7亿元,她将集资款部分用于偿付欠款和利息,部分用于购买房产、车辆和个人消费支出。2007年,警方以吴英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将她逮捕。两年后,检方指控其犯有集资诈骗罪,同年,金华市中级法院一审以集资诈骗罪判处吴英死刑。吴英不服,上诉至浙江高院,高院维持了死刑判决。

最高法死刑复核时,以吴英“归案后,如实供述所犯罪行,并供述了其贿赂多名公务人员的事实”为由,裁定不核准死刑,发回浙江省高院重审。2014年,吴英案被最终裁定:吴英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入狱至今,吴英仍不认为自己犯了集资诈骗罪。蔺文财说,把集来的钱用于购置房产等行为,是企业行为,非个人行为,司法机关不能以企业行为归罪到企业家个人。

另外,当时东阳市政府对本色集团的财产进行拍卖、扣押等处置行为,也让吴英案余音未了。近年来,蔺文财受吴英委托起诉东阳市政府,但一直未获浙江高院立案。最新的进展是,最高法已派人到浙江省高院开了个立案听证会。

最近一次见到吴英是今年1月,蔺文财把这个消息告诉她,她当时很激动,说:“司法公正就快了,快到了。”

狱中的吴英最近在学习法律,蔺文财说,她生活不错,偶尔能见到前来探望的老父。10多年来,父亲吴永正大多数时间都花在申诉上,家里经济条件变得很差,已难以支付律师来往处理案件的费用。

现在吴英已获减刑,但蔺文财认为,这与吴英案的关系不大,他的下一步计划是,向浙江高级人民法院提交申诉书,纠正吴英案的行为主体是本色集团,而非吴英个人,就像过去5年来一直做的那样。

(吴英当年出庭受审画面。图源网络)

后窗:吴英在狱中的精神状况如何?

蔺文财:监狱的领导们都说她表现比较好,但也没有说具体好在哪里。最近她在认真地学习法律,我每次去也都鼓励她。她对法条的理解都还可以,现在最大的不太理解,就是为什么行政诉讼(涉案财产诉讼)到现在都不立案。

后窗:吴英的父亲也进入了庭审现场,他在庭审上有什么表现?

蔺文财:现场他没那么激动。昨天(3月22日)他才知道这事的,当时有点生气。他不理解为什么吴英减刑,法院没有通知他。

他在网上看到了减刑的事儿,打电话问我知不知道,我说我也不知道,他就非常生气。

从法理上讲,法院应该通知家人的,但不通知也不算错。我跟他解释说,这只是监狱提出的减刑,是否有争议,由监狱和法院交涉,与其他人没关系。他去了现场,去之前准备了一些说辞,出来后就给我打电话说,那儿也不允许说话,我说是呀,我们也插不上话,去了也只能大概听一听。

后窗:吴英的父亲还在继续申诉吗?

蔺文财:对,一直在申诉。今年2月份,他还到北京来督促我到最高法催一下对行政诉讼不予立案的再审结果。

吴英是2013年提出申诉的,2016年,我们到浙江高院查申诉进展,发现没有申诉的记录,但有催判记录。后来我说,法院同志,没有申诉记录为什么会有催判记录,这是你们法院的失误。

那时我们又给她补交了一个申诉书,但到今天(3月23日)还是没有通知,所以,近期我还会去提交一个申诉书,这种错误要怎么变更。

申诉的内容就是,涉案财产都是本色集团的财产,吴英是本色财产的法人代表,她的行为应该由本色集团负责,这与她个人是否犯罪无关,法院认定吴英个人集资诈骗罪的判决,明显错误。

吴英家现在的经济状况非常差,她家现在根本就没有经济收入,包括我去看吴英的来回车票,都是我自己付的钱。她父亲有时候还硬着头皮跟我说,我去买票。前些日子她父亲来北京还是借了3万块钱来的,在这住、吃啥的,回去之后还剩1万多块钱。他的生活是非常困难的。

(吴英的父亲吴永正)

后窗:“吴英案”中涉及到的本色集团财产处置进展如何?

蔺文财:吴英把钱都买了房子,房子在本色集团旗下,她说这些行为是企业行为,犯罪不是个人犯罪。现在所有扣押的财产都是集团财产,吴英刚被抓之后,拍卖了部分财产,车辆什么的,只是一小部分财产,几千万。现在还有几个亿的财产没有拍卖,36000多平米的房屋没有处理,这些房屋目前的价格怎么也有5个亿左右。

政府这边有些难办,如果处理,本色集团就不是资不抵债,是盈利企业,那等于承认它当时就做错了。不处理,债权人又去找政府要钱。

我们现在正在申请高院立案起诉东阳市政府,这是吴英告诉我们这么做的。她认为,你扣押我的财产就应该移送司法部门处置,政府扣着就是违法。

后窗:能否介绍一下最高法在浙江高院举行的诉讼立案听证会情况?

蔺文财:最高法院《关于进一步保护和规范当事人依法行使行政诉权的若干意见》称,当事人如果认为政府的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有权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听证会现场,东阳市政府没到现场,只有我们一家。为什么呢,因为案件没有立案,裁定书没有涉及政府。最高院主要想了解一下,本色集团到底有没有授权,如果有授权就该立案。

我们去公安局拿营业执照和公章,政府不让给,政府的行为就违法了,本色集团对政府应该是有诉权的。最高法规定:有案必立、有诉必理。本色集团起诉东阳市政府就应当立案。

注:据《南方都市报》2013年报道,吴英向金华市中院提起行政诉讼,控告东阳市政府此前公告查封其财产的行为违法,但未获立案。

我们从2013年开始起诉,这么多年为什么一直不立案?因为一立案,东阳市政府肯定输,这件事应该归司法机关管,政府是行政机关,无权处置这些财产

后窗:6年过去了,吴英对“集资诈骗罪”判决的态度是什么?

蔺文财:她现在还是认定自己没有非法诈骗的行为。我认为,诈骗罪的犯罪对象必须以非法占有他人财产行为定罪量刑。而在吴英案中,就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她占用涉案款项。她所占用的钱都买房子了,买的房子都归本色集团,她没有占有这些财产的行为,怎么能进行诈骗?

另外,此案还涉及公司行为能不能给个人定罪的问题。我相信一立案,马上就会得到解决。

后窗:这十年来,吴英有什么变化?她还会关注外界的声音吗?

蔺文财:吴英这几年变得成熟多了。原来她一直在发脾气,觉得判决不公。投资资金部分被政府冻结,她为此举报了14个人,但只有3人进了监狱,其他人没结果,这对她影响非常大。

吴英还是很关注外界对案件的看法。很多企业家也一直关注吴英案,他们之所以关注,是因为案件关乎着这样一个问题:司法机关能不能拿企业行为去指控企业家?

责任编辑: 秦瑞  来源:搜狐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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