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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公安局长被通知现场看天安门“自焚”

6月2日海外明慧网一篇中国投稿文章透露,2001年天安门“自焚”案的前几天,大陆县以上的公安局长都被召集进京开会,并在“自焚”案发生的当天他们收到紧急通知前往天安门,现场看到自焚的场景。17年来,当年的天安门“自焚”案不断有诸多疑点被媒体披露

6月2日海外明慧网一篇中国投稿文章透露,2001年天安门“自焚”案的前几天,大陆县以上的公安局长都被召集进京开会,并在“自焚”案发生的当天他们收到紧急通知前往天安门,现场看到自焚的场景。17年来,当年的天安门“自焚”案不断有诸多疑点被媒体披露。

这篇文章的作者长青披露,她在新疆生活了六十年,在那任教几十年,也经营过企业。2002年4月,她和先生回到他们长期生活过的城市办事。这个城市的公安局长特意驱车来找他们聊天,并叫他的司机到外边去。三人长谈了三个多小时。

当他们讲到天安门“自焚”有种种疑点,是造假时,这位局长会意地说,他们当时就在天安门广场。

这位局长说:2001年天安门“自焚”案前几天,全国县以上的公安局长被召集到北京开会,他也参加了。“自焚”案发当天,他们正在故宫参观,突然通知他们赶快出去,到天安门广场来,亲眼目睹了“自焚”这场戏。

这位局长是汉族人,当时50多岁,大概在1997年因工作原因结识了长青夫妇。长青的丈夫与该局长很投缘,经常在一起聊天。夫妻俩1998年修炼法轮功后,局长和他们常聊到炼功的事,也很认同法轮功。

1999年法轮功学员“四二.五”大上访后,这位局长曾经对那位丈夫说:“都查过了,我们所在城市的这个地区炼法轮功的有200多人,没有一个犯罪的,都是很好的人。只有一个人没炼功之前有男女作风问题,炼功后也变好了。”

1999年4月25日,逾万名法轮功学员到北京的国务院信访办公室上访,要求当局释放此前在天津被当地警察暴力抓捕的45名法轮功学员,同时要求当局允许法轮功的书籍合法出版,并给予法轮功修炼民众一个合法的炼功环境。

“四二五”上访是法轮功学员在中共迫害升级的情况下,不得已采取的合理合法的反迫害举动。中共江泽民集团为迫害法轮功,把法轮功学员的依法上访诬陷为“闹事”、“围攻中南海”,并对参加上访的法轮功学员进行秋后算账。

局长还说,那次在北京召开的公安局长会议上,有一个单位的领导说,炼法轮功没什么,还给他们节约了不少医药费。

1999年7月中共开始迫害法轮功时,这位局长管辖地区的警察抓了很多法轮功学员。局长告诫警察:“按政策办事,不准乱来。”因此当地被抓的法轮功学员,只被拘留了15天就被放回家了;在拘留期间警察允许他们看书、炼功;对他们没有逼供、折磨,在生活上没有克扣。

文章说,相比之下,在新疆许多看守所里法轮功学员的处境很恶劣:除了被逼供、打压外,男性法轮功学员被剃光头,不准炼功,被逼着背看守所的监规,不背就挨打;同时强迫他们做奴工等。

后来这位局长被调别处任职了,当地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形势就更加恶化了。

天安门自焚真相

2001年1月23日,天安门广场上五人自焚,中共谎称是法轮功学员所为,在全世界煽动对法轮功的仇恨。

2001年8月14日的联合国会议上,“国际教育发展组织”曾就“天安门自焚事件”强烈谴责中共当局的“国家恐怖主义行径”:所谓“天安门自焚事件”是对法轮功的构陷、阴谋。声明说:从录影分析表明,整个事件是“政府一手导演的”。该声明已被联合国备案。

2003年11月8日,由新唐人电视台制作的揭露“天安门自焚真相”的纪录片《伪火》,在来自各国的六百多部影片的参赛中,获得第51届哥伦布国际电影电视节荣誉奖。《伪火》影片以精辟严谨的分析,揭示了“自焚”案的疑点,证实了此事件是中共企图栽赃法轮功的伪案。

责任编辑: 楚天  来源:大纪元记者罗琼综合报导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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