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睡了加拿大姑娘生了孩 中国留学生玩失踪

最近一名中国富二代留学生"玩大了"!不只把一名加拿大女孩子给睡了,还生了个宝宝,然后就不管了,玩失踪!

要知道,加拿大是少数几个承认同居关系等同于婚姻状态的国家之一。这是什么意思?就是说,在加拿大的大多数省份,同居关系得以承认,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同居者不仅财产要共享(除非有明确的约定),如果有孩子更是要承担责任。

根据一份法庭文件,中国一名富二代留学生刘明(M. Liu,音译),在加拿大留学期间认识了当地少女Alexandra Cumming。之后两人渐渐熟悉成为男女朋友,同居了一年多,期间生下一个儿子刘卡明(Liu-Cumming)。两人始终没有结婚。之后由于感情纠纷,两人分开了。Alexandra与刘明分手后,独力抚养孩子,刘明则返回了中国。

过了半年,刘明又回到加拿大。他虽然不时去探望儿子,但却从不留下自己的居住地址和电话号码,只跟Alexandra通过电子邮件来保持联系,而且也不肯支付孩子和女友的生活费。

Alexandra曾数度向刘明索要他的住址,目前在加拿大的身分、就读学校,以及财务情况等,但他对此都置之不理。Alexandra作为单亲妈妈,一个人抚养儿子十分艰难,于是她把他告上法庭。

Alexandra在法庭上表明,孩子生父刘明完全有经济能力养孩子,却不愿意给钱。因为刘明在留学期间每月的零花钱就有4,000加元(约人民币20,500元),在追求她的时候还经常送名牌包包、珠宝首饰跟大牌衣物。于是她向法庭申请,要求刘明负担孩子的生活费,同时包括母子两人的人寿保险和医疗健康等费用。

虽然已经被告上了法庭,刘明还是不肯提供自己的住址,所有联系都由聘请的律师全权处理。如今安河高等法院已经做出了判决,他必须提供住址和电话号码,并必须说明目前的签证状况以及在哪个学校就读。此外,还要提供所有收入状况的资料:包括奖学金/收到的礼物/贷款等等。

女方表示男方银行存款过万,但是他在开庭后给她发了邮件,称每月只愿支付270加元当作孩子的生活费。法院最后判决为Alexandra具有孩子的唯一监护权:刘明的探视时间每周只有周六2个小时。如果没有女方的允许或者法庭的命令,刘明不能把孩子带离开安河。

法庭又查清楚刘明每年约有6万加元收入(约人民币30.76万元),所以要求他每月支付基本的儿童抚养费563加元,直至孩子18周岁为止,共12万加元;并且额外支付2万加元作为孩子的全托费用;外加要赔偿女方5万加元和赡养费2.7万加元,所有费用共计约21.7万加元(约人民币111.2万元)!

根据加拿大法律:抚养费每个月都要按时交。安河负责执行抚养费判令的家庭责任办公室(Family Responsibility Office)会把赖账父母的照片贴在网上,其中就包括了刘明同学!这个中国富二代这回可玩脱了。

责任编辑: 李华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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