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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反杀案 当局犯众怒 追砍宝马男真实原因曝光

近日,浙江昆山一起因道路纠纷引发的命案引爆舆论。死者号称“昆山龙哥”,是疑似黑社会组织“天安社”成员,开的是宝马车,持刀砍杀开电动车的于某,砍杀不成反被杀死。网民和国内外法律界人士大多认定于某为“正当防卫”,但遭党媒反驳。江苏检察院官微说,百姓被人拿刀捅时,只能选择逃跑,不能选择防卫。此言激起民众义愤。江苏检察院为平息众怒,删除此条微博。有分析表示,当局不支持正当防卫,就是让民众不要有反抗精神。

近日江苏昆山发生的一起命案,引爆网络。涉案的死者被扒出是中国最大的黑社会组织“天安社”成员的身份,更牵出中共豢养黑社会内幕。(视频截图)

中国江苏昆山近日发生一起街头砍人事件。一骑车男子被开宝马车的男子持刀砍杀时,夺刀后反将〝宝马男〞砍杀致死。(视频截图)

昆山砍人事件中骑车男于某某面部被宝马男刘某某用长刀拍烂。(网络图片)

昆山命案死者是疑似黑社会成员

近日江苏昆山开发区震川路、顺帆路路口发生了一起命案,引爆网络。涉案的死者刘某某大面积纹身、戴大金链子、光头以及蛮横霸道的行径,引发网友议论纷纷,称其为黑社会。

多数网民认为,刘某某是咎由自取,于某某在行驶中并无过错,是宝马车率先挑衅:压实线,违法进入非机动车道等。

据网民爆料,刘某某绰号“龙哥”,是疑似黑社会组织“天安社”成员。“天安社”成员都要纹身,人数众多,遍及中国各地。网民上传的视频显示,刘某某在日常生活中经常锻炼身体且有一定的搏击技巧。

另有网民表示,在昆山市陆家镇开“聚业当铺”的刘某某加入的“天安社”,是一个“爱党爱国”的组织。

据《新京报》报道,过去十余年,刘某某经常“犯事”,曾因盗窃、寻衅滋事等多次获刑。

据网上声音指,刘某某的宝马车里非法藏匿携带管制刀具,且涉酒驾,而其更是率先动手、追砍于某某,主观上存在着故意伤害的行为。

江苏检察院宣称只能跑犯众怒

江苏昆山黑社会成员持刀砍人遭反杀一事,网民呼吁定性正当防卫,但官媒表示,嫌犯在死者逃回宝马车时还持刀追杀,已超出正当防卫的范畴。也有网络消息指,当时宝马男说回车取枪,因此骑车人才追砍宝马男。

8月29日,江苏检察院官微“江苏检察在线”回应昆山“8.27”街头砍人案称,“以暴制暴”不被允许,“我”拿刀戳向“你”的时候,“你”并不能理直气壮地戳回去。别动手,你最正确的姿势就是跑。

中共执法机关的“解释”,明显违背最基本的法律常识,激怒了网民,引来大量愤怒声讨,“江苏检察在线”随后被迫删除了相关言论。

据《自由亚洲》报道,关注事件的网络活跃人士王法展表示,当局不支持所谓“以暴制暴”,就是让民众不要有反抗精神:

“只能靠跑的话,就是让老百姓不要反抗,你反抗了可能就是防卫过当。这就是说服老百姓不要对抗暴力:每个人都去反抗暴力的话,强拆怎么办?城管打人怎么办?明天会不会反抗暴政?所以他就只是想让百姓驯服。”

有网民评论说:其实这背后的逻辑就是让人“服软”,对权力有高度的服从性。这样的百姓统治成本很低,剥削起来价值很高。对于此案中的电动车主来说,他体现的这种反抗精神是统治者很反感的。

这起事件涉事双方的身份在网络上被披露出来:事故中身亡的宝马男刘某某现年36岁,在当地是“恶霸级”人物,号称“昆山龙哥”;而骑车男子于某某现年41岁,是在事发地附近一家酒店分管电工工作的负责人。

追砍宝马男真实原因曝光

日前,网络上传出于某某事后向警方供述事发经过的供词内容。

于某某说:“他们撞我脚踏车后面,还说我挡了他们的路,三个人打我,我不敢反抗。刘海龙去拿刀,叫我跪下让他砍头,我不敢,求他饶了我的贱命。他不同意,用刀身拍烂我脸,牙齿掉落,我觉得就要死了,心里悲哀。”

据于某某讲述,刘某某在用到拍打自己时因用力太大而意外让长刀脱手飞出,掉落地面。于某某称,这时“我觉得反正都要死了,拚命算了,不求人了。就去抢刀,抢到了,赶紧刺他两刀。他说车里面有枪,叫我别动,等他拿枪来毙了我,我就追上去猛砍,直到他倒下去。”

网络上有消息称,于某某把刘某某砍死后还一直紧紧握着刀,直到警察来才松手。

民意调查:“正当防卫”

有陆媒日前针对这起事件发起一项网络民意调查,网页上设置的提问是“宝马男追砍电动车主遭反杀,杀人者是防卫过当吗?”截止当地时间8月29日晚间,已有22万余人参与投票,而86%投票的网友认为骑车男于某某是“正当防卫”。

责任编辑: zhongkang  来源:阿波罗网陆凡客综合报道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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