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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反杀龙哥被曝黑社会疑点 经营无证典当行 政府发奖状

江苏昆山“龙哥”刘海龙因跌刀反被斩死案,意外曝光背后神秘组织“天安社”。据了解,该组织成员几乎全部纹身,酷似黑社会。刘海龙却在2018年3月获得昆山市见义勇为基金会颁发的证书。而他在当地经营的一家典当行,无证无照开业3年。天安社主动辟谣,结果眼尖的网友发现辟谣人身后的书柜上竟摆放着中共党旗。另外,对杀人者是防卫过当还是正当防卫如何界定,中共相关法律条款仍处于〝休眠〞状态。

江苏昆山一起宝马男子持刀砍杀电动车男子反被杀事件引爆社会舆论。(冲突现场视频截图)

刘海龙及天安社

刘海龙为甘肃人,当地属于恶霸级人物,人称“龙哥”。他曾是快手第一天团“天安社”成员。根据微信公众号“每日人物”称,“天安社”是一个高调又隐秘的网红团体,由近百个以“天安永存”为注册名的账号组成,坐拥数百万忠实粉丝。

该组织成员常在一起文身、喝酒,甚至拍一下黑帮小电影。此前,“天安社”微博发出一部叫《兄弟之义字当头》的电影,2017年4月14日也在中国播放平台优酷首播,他们甚至还在大连成立“天安恶霸犬俱乐部”。

“天安社”在网络走红,并被贴上“黑社会”的标签,源于2015年的一场“结义”。

大陆媒体《上游新闻》报导,“天安社”2005年由天安永泰、天安永兴、天安永斌、天安永义4人组成;2015年8月9日,“天安社”成员在河北涿州三义宫结义;2016年8月9日,“天安社”又在河北张家口聚会,并留下了一张目前在网络上引发热议的合影。

网传天安社成员合影照片(图片来源:微博)

照片显示,在酒店大门前,天安社全员脱光上身分排站立,露出啤酒肚和纹身,刘海龙被指也在其中。

报导称,“天安社”成员是由朋友成为兄弟、把兄弟、异姓亲兄弟,当时共有109人。社内排序是以年龄排序,年长尊称为哥,70%的成员都有自己的生意,工商注册的公司有30余家,大家形成一个兄弟商会,资源共享。

《上游新闻》称,他们有做文身师,有做大米买卖,有做快递生意,也有做网络传媒,等等。

而刘海龙生前曾在昆山市陆家镇合丰村经营一家名为“聚业典当”的典当行,但该典当行后证实是无证无照经营。

聚业典当关闭(网络图片)

北京青年报》报导,8月30日下午,“聚业典当”已经拉上卷帘门。据附近烟酒店老板说,“聚业典当”的日常经营确实由刘海龙负责,店内面积不大,约有十几平方米,开了不到3年时间。开店期间,刘海龙雇用来几人,他自己只是偶尔来店里看看,见到周围店铺的人也会打招呼,但是彼此交谈不多,只知道他不是本地人。

而对于“聚业典当”为何可以无证、无照经营,该村综治办工作人员回应称,他们一般只是对村里的店铺进行登记一类的管理,并不会去管店面的经营资质等问题,所以这家当铺是否合规他们也不清楚。

刘海龙曾因抢劫、盗窃、敲诈等罪多次被判刑。有网友整理其生前劣迹:2001年7月因犯盗窃罪被判4年6个月;2006年9月7日因打架被行拘5日;2007年3月因犯敲诈勒索罪被判9个月;2009年5月11日因犯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判3年;2013年7月19日因犯寻衅滋事罪和故意伤害罪被判2年2个月。

也有网友指他主要的生活来源是“放贷”和“中介”。

不过讽刺的是,刘海龙于2018年3月获得昆山市见义勇为基金会颁发的证书,证书赞扬他伸张正义、维护社会治安、保护国家,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做出贡献。

天安社辟谣泄露秘密

自刘海龙身亡后,天安社疑似派成员出面辟谣。先是有自称是“天安永兴(音)、在天安社排行老四的人称,代表天安社兄弟商会回应,天安社不参与任何形式的网络炒作,并奉劝网民不要针对天安社。随后再有自称是天安社两名核心成员的人表示,刘海龙跟天安社没有任何关系。

但引人注目的是,在其视频中,身后的书柜上竟摆放着中共党旗。不仅如此,还有网传视频显示,“天安社”在一次召集全员大会时,曾向中共表忠,并悬挂大型条幅写道,“天安社兄弟商会爱党爱国不忘初心继往开来”。

天安社悬挂拥护中共的条幅(视频截图)

有网友看过视频和照片后感慨说,“怪不得这么嚣张,原来是党养的,”“中国黑色会不讨好中共,早就被共匪灭了,”“义和团?共匪?红卫兵?”

正当防卫的争议

众网友对电动车主于某全家的安全,以及于某是否承担刑事责任产生了担忧。舆论还转向对中共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正当防卫〞是否过当判定的争议和不满。

中共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中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无限正当防卫,是指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而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仍然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讲师叶竹盛称,根据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无限防卫权法条,案子符合正当防卫不应定罪。

2017年引发中国舆论轰动的山东于欢案二审过后,时任中共最高法院副院长、一级大法官沈德咏,写了一篇文章,叫《我们应当如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该文承认了中共司法实践中对于正当防卫的适用保守,导致刑法中的有关条款处于〝休眠〞状态。

文章披露说,于欢案二审认定属于防卫过当、由无期徒刑改判为有期徒刑5年,是中共高层关注的结果。

阿波罗网孙瑞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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