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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认反杀案死者刘海龙涉黑 昆山警方宣布于海明自卫撤案

警方在舆论压力下,周六(9月1日)发通报指,于海明是正当防卫不须负刑责。

2018年8月27日,昆山反杀案于海明被刘海龙打伤(左),昆山警方于2018年9月1日发布通报(右),称于海明系正当防卫,不负刑责。(网民提供及昆山警方发布)

江苏昆山马路冲突中伤人反被杀的刘海龙,尽管网民早前指他与一个社团有关,但大陆媒体周五(8月31日)援引昆山警方的说法,刘海龙并没黑社会背景;有批评指官方拟将无辜者定罪,以防民间仿效暴力抗争,警方在舆论压力下,周六(9月1日)发通报指,于海明是正当防卫不须负刑责。(黄小山/刘少风报道)

北京青年报》的消息,指周三(8月27日)在昆山马路冲突死亡的刘海龙验尸已经完成。对于外界的质疑,昆山警方表示,当地社会治安良好,事件是个别案件。而经初步调查,因殴打并挥刀的刘海龙,背后并没黑社会的关系。

这说法一出,网上舆论哗然,多名评论人士指昆山警方做法,是为失职进行辩解,并试图掩盖被网民查出的情况。

网民早前发现刘海龙与一个名为「天安社」的社团有关,该社团自称是商会组织,但据多间媒体报道的多名成员都曾涉及暴力罪行,且曾参与官方的强拆。而刘海龙更曾多次入狱,在18岁之后至今,坐牢时间长达十年。

而网民最新的消息,刘海龙在昆山开了被警方列为特种行业进行严厉管制的典当店,从事高利贷的违法行为。而「天安社」成员发布的消息显示,它们和官方有紧密联系。社团除了在口号强调爱党爱国,社团成员发布的视频显示,它们曾参与官方的暴力强拆。尽管北京媒体人士指,去年「天安社」已被北京警方取缔,但据该社成员的最新说法,组织成员众多,依然在各地活跃。

曾担任于欢案的辩护律师殷清利认为,警方需要查明刘海龙出狱之后,在昆山当地是否继续作出违法行为,如果他有持续犯罪的前因,对当事人于海明正当防卫的认定,有一定帮助。

殷清利说:媒体反映的这些问题,对方如何涉及这么大的话,那肯定这个正当防卫认定过程当中,肯定有一定的前因关系嘛。关键是他(刘海龙)这一次释放之后,他有没有参与其他的这个相关的违法犯罪活动,这个很关键。

不过殷清利同时指出,类似的认定许可权亦在警方手中。殷清利指,与于海明的家人已取得联系,他的亲属表述,如果于海明不能被撤销案件或无法变更强制措施,他们会寻求帮助。

媒体人士马先生指出,当地警方的态度,其实就是不希望反抗者无罪,以防止遭遇不公平的民众仿效暴力抗争。

马先生说:政府不敢让人们把这些正当防卫提起来。如果这个人判成正当防卫,以后再有拆迁呀、再有城管暴力执法呀,那个老百姓也正当防卫,或防卫过当把他们杀了的时候,怎么判呢?政府需要的是顺民。

成都律师林小明表示,从舆论风向看,目前转向正当防卫的可能性很大。因为很多媒体和法学界都强烈关注,并希望对《刑法》中关于正当防卫的条文作出修改。

昆山警方周六傍晚发布通报,指驾驶宝马车的死者刘海龙当日不单涉及醉驾,更非法藏有管制刀具。而砍死刘海龙的于海明夺刀后,在7秒内向刘海龙身体多处部位连刺5刀,致失血休克死亡。通报指于海明属正当防卫,不负刑责,决定撤案。昆山检察院亦发布通报,对反杀案中骑车男子于海明撤案是符合法律规定。

本台记者多次致电昆山市公安局,该局人士详细登记记者的机构和个人资讯后,指事件由公安局公共关系部门回应,但公关办的电话一直无法接通。

事发上月27日晚,昆山一间酒店员工于海明下班骑车离开,途中遭宝马车司机刘海龙驾车

险相撞,并被殴打及持刀追砍。其后刀脱手,于海明抢到后将刘海龙杀死,事件引发广泛关注。

责任编辑: 夏雨荷  来源:自由亚洲电台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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