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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已不国 和解强奸案引声讨 鲁山又曝“言和”杀人案

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检察院因调解强奸案“冰释前嫌”引发轩然大波和网络声讨后,又被曝曾调解了一起故意杀人案“双方和解”,甚至入选省检察机关精品案件,网友感叹:“依法治国成了改革笑柄”。

鲁山县检察院因调解强奸案“冰释前嫌”引发网络声讨后,又被曝曾调解了一起故意杀人案“双方和解”,甚至入选省检察机关精品案件。(微博截图)

据早前媒体的报导,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检察院日前通过官方微博发表了一篇题为“鲁山一初中生一时冲动犯错检察官介入下双方冰释前嫌”的文章,内容讲述16岁初中生强奸17岁少女,之后,鲁山检察官在调解双方花8万元和解后,更将嫌犯的“强制措施”由逮捕变更为“取保候审”,赶在新学期开学前让嫌犯跟其他同学同时一起上学。

嫌犯家属因此赠“感谢旗”给检察院,上书“执政为民”等字,检察院刊文炫耀“成绩”,不想被爆光后引起轩然大波,质疑声不断。“冰释前嫌”一词迅速窜上微博热搜。

但随着事件的发酵,鲁山县检察院的官方微博等渠道目前已找不到引发争议的那篇文章。鲁山县委宣传部一位工作人员对外回应称,相关部门正对事件进行研究。

强奸案的一波还未平,另一波又起。

陆媒记者在查询鲁山检察院微信公号发现,该院检察官曾对高中生李某杀人案促成“双方和解”,最终判三缓三的李某被取保候审,转入另一所高中就读。

该案在河南省检察机构第2届未成年人检察精品十大案件中排名第七。对此,鲁山检察院在今年3月24日曾发布了一则喜报。

鲁山县检察院调解故意杀人案“双方和解”,案件入选省的精品案件。(微博图片)

文章说,双方当事人均为鲁山某高中高一学生,该案系因校园欺凌而引发的故意杀人案。该院检察官给凶手李某“疏导心理”,对被害人进行“心理干预”,积极促成双方和解,将李某的强制措施变为取保候审,协调教育部门把李某某转入另一所高中就读,继续完成学业。

文章称,该院从提起公诉到收到法院判决仅用了18天时间,监察院提出缓刑的量刑建议,被法院依法采纳,法院最终判处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该案在河南省检察机关第二届未成年人检察精品十大案件中排名第七。

按照中共《刑事诉讼法》诉讼和解的制度,并不包含强奸,故意杀人犯罪这样的严重犯罪。检察机关不能进行调解。

资深刑事律师殷清利认为,从目前鲁山县检察院披露的现有情况看,强奸案件的小赵16岁,故意杀人案的高一学生李某某,两人均已满14周岁。按《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等应当负刑事责任。鲁山检察院做法均与刑法原则规定不符。

“如此严重暴力性犯罪的处理、裁判,很可能为当下的初高中学生法治教育带来错误的示范影响,这是最要命的。”殷清利律师说。

对于鲁山检察院的作法,有微博网友直言,“明眼人一看就明白,拿人钱财替人消灾!”,还有人称:“不要打着保护未成年的幌子!行见不得光的勾当!”

微博用户兔字说:“入围河南省未成年精品案件,县里送到省里肯定要经过市里,省里看到这案件居然没有反应,县市省全面沦陷。”

也有网友留言:“罪犯强暴了少女,检察官强暴了法律。”

讽刺的是,强奸,杀人案都可“冰释前嫌”,继续学业,但一名发表不当言论的学生则被开除。

9月22日,中共党媒人民网发表了一则湖南城市学院22日在官网发布的通告,指该学校土木工程系新生王栋因多次在微博上发布不当言论,将其开除。

据网民的举报,网名为“贵州省省草王英俊”的湖南城市学院土木工程系新生王栋在网上发布诸如:“军训到底有什么用,都大学了还想着给我洗脑”,“作为当代大学生,不能被恶臭爱国(党)教育和集体主义束缚”等帖文,被校方取消入学资格。

有不少微博网友将这几件事进行对比后纷纷感叹:“那个强奸犯还能冰释前嫌继续入学呢,难道这个过错比强奸还严重?”“网上发布不爱国言论开除,强奸犯回去上学。越来越魔幻的国度。继续疯狂吧,我等著那一天。”

责任编辑: 时方  来源:大纪元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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