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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知尚存 难能可贵:8人被无罪释放 117人案卷被检察院退回

—2018年法轮功学员案检察院退卷综述 2018年法轮功学员无罪获释综述

2018年中国大陆各地检察院退回构陷法轮功学员“案卷”次数统计表。(明慧网)

据明慧网不完全统计,2018年,在遭绑架、构陷的法轮功学员中,117人的所谓案卷被检察院退回,其中,8人最终被无罪释放。

自中共江泽民集团1999年7月迫害法轮功以来,中共政法委、“610”(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胁迫公检法司机构,沦为中共的打手,颠倒是非善恶,践踏法律。

警察入室抢劫、随意抓捕;检察官捏造罪证、肆意构陷;法官枉法冤判,叫嚣“不要和我讲法律”。中共的“法律”成为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工具。

公检法司机构沆瀣一气,对法轮功学员非法批捕、起诉、庭审、判刑、维持原判;在所谓走“法律程序”中实施非法关押,伪造证人、证言、供述、证据等,秘密庭审;在所谓“补充侦查”中造假、罗织罪名;对法轮功学员聘请的律师百般刁难、阻止、威胁恐吓⋯⋯

这一切无不是在违法犯法。然而,参与其中迫害的中共人员中,还有被蒙蔽、毒害的;有迫于压力,不得已而为之的;有明白真相后、不愿同流合污的;也有尚存良知的正义之士。

正如明慧网所言:2018年尽管只有8人被无罪释放,但是,在极其黑暗的邪恶操控中,能够做出一点点敢于伸张正义的举动,也是难能可贵。

无罪释放

2018年,8名被构陷的法轮功学员最终被无罪释放,其中被非法关押时间最长的达760天,时间最短的为25天。

案例:

检察院不立案赤峰市张秀奇被无条件释放

内蒙古赤峰市张秀奇(棋),男,40岁左右,系赤峰市红山区红庙子镇二毛一生活区法轮功学员。2018年3月上旬,遭赤峰市红山区红庙子派出所警察绑架、非法关押近两个月,期间被警察构陷到检察院。

2018年3月,当地派出所副所长陈照阳参与了绑架案。据说,陈照阳为了巴结公安局长与国保大队队长,就打法轮功学员的主意。3月初,张秀奇遭绑架,并被非法抄家,私人物品被劫走。

2018年5月,因证据不足,检察院不予立案,张秀奇最终被无条件释放。

检察院不起诉云南石德仙获释

云南丽江市玉龙县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石德仙。2018年1月18日,石德仙在玉龙县检察院拿到了不起诉决定书(玉检公诉刑不诉﹝2018﹞2号)。

石德仙,2016年5月12日,到云南省丽江市华坪县境内,粘贴法轮功真相资料;同年10月12日,被华坪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非法抓捕;10月13日,被非法关押在华坪县看守所;10月25日,办理了取保候审。

2017年7月24日,华坪县公安局将构陷她的案子移送华坪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华坪县检察院于2017年9月7日第一次退侦(即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同年11月6日,第二次退侦。

华坪县检察院于2017年12月4日,将此案移送到玉龙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玉龙县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为由,决定对她不起诉。

检察院撤诉某集团公司中国区总裁杨观仁回家

2018年11月16日,深圳南山区法院公布了针对北京某集团公司中国区总裁、法轮功学员杨观仁的《刑事裁定书》,准许南山区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为由撤诉。数日后,被非法羁押了一年半的杨观仁回到老家。

2017年5月15日,杨观仁出差,从广州叫了滴滴打车前往深圳办事,途中向司机讲到中共的造假历史、行恶杀害中国人的事实,以及善恶有报的天理等。长期受中共洗脑的司机一时无法接受事实和真相,沉默中偷偷开车把杨观仁直接送到深圳南山区粤海派出所。

听说当时派出所人员不太想管,司机却执意举报杨观仁。在司机的执意举报下,案子由深圳南山国保大队负责办理。

办案警察张海东出面多次欺骗家属说,会很快放人,不用请律师,但却在后面与“610”人员偷偷运作、构陷,把杨观仁的“材料”送到检察院。

据明慧网消息,杨观仁的助理曾从北京带来几十名同事为杨观仁求情的签名。面对警方多次许诺放人的欺骗,其家属和公司方面一度想控告南山区公安分局,因遭到警方的威胁而作罢。

家属为杨观仁请律师,被骗了不少钱,后来终于请到一位维权律师,为杨做无罪辩护。

2017年6月28日,杨观仁遭到非法庭审。期间检察官左海霞指控杨观仁所谓的犯罪事实、证据、程序上的缺乏太多,根本拿不出法律依据证明杨观仁违法。

探亲遭绑架诬判青岛秦丽丽上诉后获释

山东青岛法轮功学员秦丽丽带孩子回娘家探亲时遭绑架,2016年7月,被诬判三年;之后秦丽丽依法上诉,潍坊中级法院将案卷退回昌乐法院。2018年2月12日,秦丽丽被从潍坊看守所释放回家。

秦丽丽,2016年1月,带着孩子回昌乐娘家探亲;1月11日,昌乐县国保大队赵世胜带着单既成等七八个警察破门而入,非法抄了她母亲的家,并将秦丽丽绑架到昌乐国保大队,又将她非法关押到潍坊看守所。

此前一天,昌乐国保警察绑架秦丽丽的母亲史宝华未遂,史宝华被迫流离失所。

因家里还有一个两三岁的孩子,秦丽丽的丈夫去公安局要人,得到的回答是:“叫她母亲(史宝华)来换。”家人聘请的律师于3月4日上午会见了秦丽丽。

昌乐县国保大队常全斌、赵世胜、单既成等人一方面罗织罪名,嫁祸于秦丽丽;另一方面,单既成向秦丽丽在青岛的婆婆家勒索钱财。

当时,构陷秦丽丽的案卷已经送达检察院,单既成还打电话、发短信对秦丽丽的公公说,给他寄2万元就让秦丽丽回家过年。可钱寄了,却没见人,家人再打电话问。单既成说再寄1万,就让秦丽丽回家过十五。家人又寄去1万元,仍然没见到秦丽丽

后来家人聘请了律师,律师介入后,单既成因害怕,分两次退回钱。

2016年7月20日,昌乐县法院对秦丽丽非法庭审,律师在法庭上为她做了无罪辩护。2016年10月上旬,昌乐县法院对秦丽丽非法判刑3年。

秦丽丽不服冤判,依法上诉,潍坊中级法院将案卷退回昌乐法院。但是自上诉到释放,秦丽丽又被非法关押了1年7个月,于2018年2月12日,才得以回家。

检察院不起诉辽宁铁岭市魏艳华回家

辽宁省铁岭市法轮功学员魏艳华,于2018年4月3日被绑架,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不予起诉。2018年4月28日,公安局通知家属接人,魏艳华回家。

魏艳华,于2018年4月3日上午10点左右,在公交车上给人讲真相时,被在车上的便衣警察视频录像,用手机微信给公安局发信息,对她举报。警察来到公交车上,将魏艳华绑架、非法扣留。

当天下午,十多个警察到她家非法抄家,把她孩子的笔记本电脑劫走。

魏艳华被非法关押在铁西拘留所拘留15天。在此期间,她的女儿多次去铜钟分局找分管此案的警察朱广宁,说明妈妈按照“真、善、忍”做好人,没有犯罪,应该放妈妈回家。

4月16日早晨,即她被非法拘留的第14天,她的女儿去拘留所见她,却被告知,她已被刑拘、转到了看守所。

4月19日,律师在看守所约见魏艳华,等了很久,警察才将她搀扶出来。当时她行走困难,说话无力气。

孩子得知她的境况后,四处奔波去救她,家里还有八十多岁年迈的奶奶还需要她照顾。国保让魏艳华的孩子找分局,分局说让找看守所,几方相互推诿。

4月23日,铁岭市铜钟分局警察将构陷魏艳华的案卷移送到银州区检察院。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不予起诉;4月28日,公安局通知家属接人,魏艳华回家。

新疆鞠兰英被法院免于刑事处分

2016年6月1日,新疆法轮功学员鞠兰英因讲法轮功真相、发小册子,被绑架、关押至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公安局分局。

她的家人被通知,她将非法拘留15天,到期家人没有接到她,得知她已被派出所劫持到乌鲁木齐市六道湾看守所。

头屯河区检察院于2016年12月初,将构陷她的所谓“案子”起诉到法院;2017年2月底,头屯河区法院下发了延期审理通知书。2018年1月11日,鞠兰英被头屯河区法院免于刑事处分。

青岛孙成凤无罪获释

2018年1月11日,山东省青岛市开发区法轮功学员孙成凤,在被非法关押570天后,无罪获释回家。

2016年6月21日,孙成凤在青岛市开发区卧(窝)棚集市上,发法轮功资料、讲真相,被黄岛派出所警察王强一伙绑架。在派出所里,警察对她刑讯逼供,打掉她的一颗牙齿

之后,孙成凤被非法关押在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市普东看守所遭受迫害,直至无罪获释回家。

检察院退卷齐齐哈尔市李艳秋无罪获释

李艳秋于2017年12月25日被绑架;12月27日,被非法拘留。第37天,检察院退卷,她于2018年2月1日晚顺利回家。

2018年中国大陆各地检察院退回构陷法轮功学员“案卷”次数统计表。(明慧网)

据明慧网不完全统计,2018年,在遭绑架、构陷的法轮功学员中,117人的所谓案卷被检察院退回,其中,8人最终被无罪释放。

自中共江泽民集团1999年7月迫害法轮功以来,中共政法委、“610”(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胁迫公检法司机构,沦为中共的打手,颠倒是非善恶,践踏法律,大肆迫害法轮功学员。

2018年法轮功学员无罪获释综述

检察院退案情况概述

2018年,117位被构陷的法轮功学员的案卷,被检察院退回。这些法轮功学员来自中国20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其中,山东省有36人的“案卷”被退回,辽宁18人、黑龙江14人。

2018年中国大陆各地检察院退回构陷法轮功学员“案卷”次数统计表。(明慧网)

2018年,退卷总人次为156人次。检察院第一次退卷的有107人次,第二次退卷的有39人次,法院退卷7人次,中级法院退卷3人次。

被两次退卷的40人(检察院39人,法院1人)目前所处的情况为:15人已被非法判刑,8人面临非法庭审,9人取保在家(有的退卷后或庭审后的状态不明)。

一般检察院退卷存在着三种可能性:

第一、检察官秉公执法,认为法轮功学员不应该被批捕、起诉而退卷,而且是一退再退,拒不受理;

第二、检方不愿迫害法轮功,退卷后遇警方执意构陷而无可奈何,以致随波逐流;

第三、公、检串通一气蓄意构陷法轮功学员。检方退卷的目的不是想无罪释放法轮功学员,而是让警方“补充”所谓证据、证人、证言等,好让案卷符合检方向法院起诉的要求。

以下分两种情况举例说明:

(一)检察院退卷法轮功学员继续遭关押迫害

案例举例:

两次退卷深圳三位老人仍遭强制洗脑

2017年10月,广东省深圳市老年法轮功学员豆君被绑架;2018年5月,深圳老年法轮功学员张可辉、刘佩钦被绑架,三人一直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

深圳市福田分局国保警察,将3位六七旬老人构陷到南山检察院。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为由,先后两次将“案卷”退回至福田分局。

福田分局国保警察为了搜集所谓的证据,在2019年1月组织“转化班”(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修炼)的人员对三人进行高密度的洗脑迫害。

他们每天对三位老人进行强制灌输各种反人性的邪恶思想,企图从精神上摧毁她们,控制其思想;还对外称,她们已经写了放弃修炼的所谓“三书”(“认罪书”、“悔过书”、“保证书”)。据悉,这完全是国保的阴谋。

两退案卷上海刘顺明仍遭冤判

上海市闵行区马桥法轮功学员刘顺明,于2017年10月12日被非法抓捕,后一直被关押在上海市闵行区看守所。

据悉,这次迫害起因为:刘顺明的小学老师举报,说刘顺明给了他一本《九评共产党》。马桥派出所绑架刘顺明后,去他家抄家,未果,又赶到他父母家,恐吓、欺骗,要刘顺明的父母交出资料。

担惊受怕的老人,找出家中的几十张法轮功护身符,由此就成了构陷刘顺明的所谓证据。

2018年1月至3月,检察院因证据不足曾二次退侦,办案警察本应立即释放刘顺明,可相关部门互相推诿。

他的家人到闵行分局要人,出来两个国保的经办人,说:“你怎么知道退检的信息的?谁叫你来的?谁陪你来的?上面说了,来一个,抓一个,宁愿错抓一个,不能放过一个。”

2018年12月25日,上海市奉贤区法院枉判刘顺明1年6个月。

检察院两次退卷北京永定路派出所执意迫害李振革

北京延庆刘斌堡村法轮功学员李振革,60岁左右,2018年3月14日,在海淀区永定路一单位打工期间,被永定路派出所绑架,被非法关押在海淀看守所。

期间,海淀区检察院曾两次将构陷他的案卷退回公安,但永定路派出所在没有任何补充“证据”的情况下,执意将迫害案卷第三次递交给检察院。

永定路派出所是参与迫害李振革的主要责任单位,李振革的家属多次找到参与办案的警察王睿达,向他陈述李振革是个好人、要求放人。王要么躲避不见,要么推卸责任。

李振革是永宁镇刘斌堡村人人皆知的善良孝顺的好人,他是家中老人唯一的儿子,与老父相依为命,在老父病重期间,李振革一人担负起照顾老父的责任,为病中的父亲端饭喂药、擦屎擦尿,直到老父离世。

李振革所在单位的领导曾在一次单位聚餐中对大家说:“我们单位就数李振革的素质最好。”当面对永定路派出所警察的询问时,单位的人说:“李振革是个好人。”

(二)检察院退卷法轮功学员被“取保候审”回家

案例举例:

检察院两次退卷烟台邢玉华回家

2018年4月2日,山东烟台74岁的法轮功学员邢玉华,在被非法关押近7个月后,相关人员以“取保候审”的形式让邢玉华回家。

2017年9月6日,邢玉华讲法轮功真相时被奇山派出所绑架,被非法关押在烟台看守所。期间邢玉华的老伴因此事诱发脑溢血,被送至医院抢救,治疗后留下后遗症,生活不能自理。

构陷邢玉华的所谓“案子”曾先后两次被芝罘区检察院以证据不足,退回到芝罘区奇山派出所。她的家人曾先后到芝罘区检察院、奇山派出所找到相关责任人,讲明情况,要求放人。

邢玉华的律师在与相关人员的接触过程中,明确表明对此案的态度:利用《刑法》300条迫害法轮功学员是错用法律,参与迫害者将来要承担责任。

邢玉华在看守所据理抗争,曾经绝食抗议非法关押迫害,最终获释回家,与家人团聚。

二次送医院抢救牡丹江戴启鸿获释回家

牡丹江市三位法轮功学员戴启鸿(原牡丹江监狱警察)、赵群和高顺婷,在2017年8月31日至9月1日期间,分别被牡丹江新华分局警察绑架,被非法拘禁在牡丹江看守所。

戴启鸿在牡丹江看守所绝食8天,抗议非法关押,出现生命危险,看守所却不放人,把他关进牡丹江公安医院。

三个月后,戴启鸿再次被迫害致生命垂危,第二次被送牡丹江公安医院,之后一直被非法关押在那里。

2018年3月6日晚6点30分,新华公安分局通知有关部门放人,戴启鸿当晚回家。

检察院撤诉深圳廖丹银回家

2018年10月12日,被非法关押9个多月的深圳法轮功学员廖丹银,被“取保候审”,回到家中。

十几天后,检察院办案人员打电话给她丈夫,让他们夫妻去南山检察院结案。廖丹银被告知,检察院对她的所谓案子已撤诉。

2018年1月8日,廖丹银从香港回深圳,在深圳福田口岸海关入境时,被海关抽检背包内物品。因包内装有两本法轮功书籍,廖丹银被海关官员限制人身自由,后被绑架到福田区福强派出所。

1月9日上午,福强派出所警察、“610”、国保警察等六人去廖丹银家抄家,抄走法轮功书籍等物品,之前骗她家属说这是走个程序,之后就放人。

警察通知她家属到派出所来签法律文书,签完之后通知结果。家属们到派出所时,得知廖丹银已被送到福田看守所。警察递给她家属一张刑事拘留通知书,家属拒绝签字。后廖丹银被绑架到南山看守所。1月21日,廖丹银被非法批捕。

廖丹银的亲属们不畏强权、一直不懈努力地去办案单位要人,其间,其女儿被打、丈夫被抓到看守所关押10天左右,亲属朋友被严重骚扰。

廖丹银本人坚称自己无罪,在福田看守所坚持炼功,看守所给她戴上脚镣和手铐等来惩罚她。

结语

法轮功教人按照“真、善、忍”做人,打不还手,骂不还口,法轮功学员在近20年的残酷迫害中,遵守这一原则。而中共对他们却持续进行非法骚扰、绑架、劳教、判刑,将他们迫害致伤、致残、致疯、致死,甚至活摘器官

中共《宪法》第36条规定的“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以及《宪法》第35条规定的“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法轮功学员的信仰、修炼、讲真相、拥有资料都属合法。

据明慧网不完全统计,在中共对法轮功19年的迫害中,有20,784名参与迫害者遭厄运。其中,公安系统包括公安局、拘留所、看守所和派出所,遭厄运者有5,512人;检察院有118人;法院、律师类有338人;司法局是管理监狱的行政机构,在参与迫害法轮功中有68人遭厄运,其中司法干部有52人。

明慧网评论:保护好人,惩恶扬善,是公检法人员应尽的职责。为了自保,昧著良心犯罪的人,都将面临正义的审判,善恶必报。警察、检察官、法官等应该尽快从中共江泽民集团的操纵中解脱出来,找回公检法人员应有的尊严,给子孙后代开创一个公平、正义的生活环境。

责任编辑: 秦瑞  来源:大纪元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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