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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哲木:浦发银行的“人血馒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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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阳明称:知善知恶是良知。难道浦发银行这么大一家企业,就没有一点社会常识,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难道就没有一点思想政治觉悟?蹭热点也不是不可以,但无底线无原则无法律意识地去蹭,不仅不可能达到预设的宣传效果,反而会让公众反感。反而让人觉得浦发银行唯利是图,暴露出商家靠刷底线逐利的难看吃相。

浦发银行的“人血馒头”(网络图片)

在全国人民沉痛悼念凉山灭火英雄之时,浦发银行信用卡一张免除英雄信用卡债务的海报在网上被大量转发。对此,有网友质疑:此前消防员是高危职业,信用卡申请屡次被拒,事后反而用免除一切债务做宣传。有律师认为,根据相关法律和法规,英雄烈士形象、名义不得用于商业广告中,浦发银行利用英雄人物进行宣传违反法律规定。

而浦发银行不顾商业道德,利用英雄烈士蹭热点,是罔顾民众情感“博眼球”,浦发银行此行为无耻下流,拿商业宣传创意消费苦难,这无异于是鲁迅笔下的吃着人血馒头的人,冷血的没有悲天悯人的情怀。

王阳明称:知善知恶是良知。难道浦发银行这么大一家企业,就没有一点社会常识,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难道就没有一点思想政治觉悟?蹭热点也不是不可以,但无底线无原则无法律意识地去蹭,不仅不可能达到预设的宣传效果,反而会让公众反感。反而让人觉得浦发银行唯利是图,暴露出商家靠刷底线逐利的难看吃相。

浦发银行在海报中写到“信用卡中心决定免除逆火英雄的所有未清款项”,该银行是否取得了烈士本人生前同意我们不得而知,但如此将客户的欠款信息向社会广而告之,一方面违反了金融机构的管理规定,另一方面也有侵犯死者的生前隐私之嫌。《广告法》也规定,广告主或者广告经营者在广告中使用他们名义或者形象的,应当事先取得其书面同意。且《宪法》《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中对“个人隐私”有明确的保护规定。显然,浦发银行这样做有违法律,绝不是一份道歉就可以“高举轻放”,企业主体相关责任人难道不应受到法律的制裁?

英烈为国家、人民作出了巨大牺牲和贡献,社会公众应当尊重烈士,而不是无原则、无底线蹭热点,追求“眼球经济”,利用“英雄之名”为广告搭便车。即便海报中有为烈士捐款的内容,但公众依旧从中嗅到满满的铜臭味。

英雄的事迹,应该拿来作为后来者奋斗进取的精神源泉,应该成为一个社会共同遵守的价值取向。如果无视法律,无视社会道德,动不动就以商业化、娱乐化的态度消费死者,不管浦发银行脑子里在盘算什么,都有亵渎亵渎先烈之嫌。法律面前没有特殊公民,浦发违法如果一张道歉就可以消弭,何谈法律的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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