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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河: 为了钱就至于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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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法院打官司的北京人基本上是打房产官司的(图:)

“在北京,凡是到法院打官司的北京人基本上是打房产官司的。”北京市基层法院的工作人员如是说。我确信是这么回事儿。而且现在,北京市各个基层法院的房产官司已堆积如山;一场亲属之间的房产(绝大多数是遗产)纠纷往往要打官司经年,没完没了。亲戚们因为房产纠纷形同路人。我所认识的北京人中,房产在成为遗产后,当时亲属间未达成和解,因房产归属上法院打官司者的比例非常高。这在北京市(我想其它大城市也差不多)很常见。为了钱就至于如此?您可以这么质问;但是,这一、二十年中国大陆,特别是中心大城市房价几十倍的飙升,房子变的太值钱了!同时这些年的物价也涨得太厉害了!你看看,我一说到钱就惊叹号连连。可现在中国大陆已经只有钱了。人们见了钱都要发疯。这城里的一栋房子得值多数钱啊!少则数百万,多则上千万。您说,卷入房产官司者怎能心平气和?

维基百科对钱的崇拜是这样描绘的:

拜金主义是一种“在社会上,无钱万万不能”与“金钱至上”的价值观。这种价值观被认为起源于资本主义鼓励人类追求自我物质利益的思想主张,而许多广告,以及部分流行歌曲、小说也被认为有助长社会整体拜金主义风气的作用。

拜金主义经常引起许多批评,尤其被保守派的人士给抨击成造成现代社会物欲横流、道德沦丧的象征之一。批评者认为,拜金主义者太过强调金钱的重要性,以致于拜金主义者变得唯利是图、对许多事物经常只看得到表面,看不到其内涵、精神层面也极为空虚。

然而也有人认为,追求更好、更富裕的生活是所有人类的本性,而拜金主义不过是在现代资本主义社会的风气下,人类此种本性的一种反映而已。这点从“有钱能使鬼推磨”、“人为财死,鸟为食亡”、“瞎子见钱眼也开”和“有钱一条龙,无钱一条虫”等谚语即可略见一斑。

以上将人们对拜金主义正反两方面的看法都大致提到了。对不对,人们心中自然有杆秤;或者更多的人认为不能简单地用“对”“错”来回答。好,我们姑且不讨论如何评价拜金主义。我这里说说房产纠纷涉及者的态度演变。

据我所知,房主在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去世后,房产作为遗产的纠纷中总有一方先占据了有争议的房子。占房者总为此暗自得意,称这叫做“既成事实”。占房者可以有各种理由,但基本上不是依据法律(中国的有关法律已经够简单明了了),可是占房者总有自己“通情达理”占房的理由。

在房价还相对很低的一、二十年前,亲属在这种情况下为房子遗产的归属产生分歧,往往还是希望“自己家里人好好谈谈”解决的。有些房产归属分歧那时也就“那么回事了”,占房者就那么占下去了。可是,房价越来越高,彼此间就越来越不能相互让步了。怎么办?只好上法院打官司。

再有一种情况,是就遗嘱的法律效应在房产纠纷者间有分歧。如果房子不值什么钱,立遗嘱人将房产不平均分,大概继承人多少还能接受。可现在房价是天价了,结果遗嘱的法律效应被提了出来。这个问题不好办。首先,假如遗嘱是在二十年前写的(或打印的),那时可没谁想到立遗嘱人的遗嘱需要公正等法律依据。而现在就成了大问题。另外就是立遗嘱人写遗嘱时是否具有自主能力等等。

说句题外话,现在立遗嘱人如果到公证处办公正,公证处往往要先确立法定继承人对此有无意见。我想假如立遗嘱人的遗嘱中没有平均分房产的意思,那恐怕就真有点麻烦。公证处也怕“城门失火,殃及池鱼”。

伴随着房产官司越来越多,中国大陆的相关法律的各项条款也逐渐明细起来;房产官司中,有些房产纠纷者意想不到的情况出现了。我这里举个例子,一位老父亲立遗嘱,说房产全部由子女中某人单独占有。然而,老父亲的老伴儿在他之前去世,且没立遗嘱。现在国内相关法律规定,老父亲只能分配他名下的房产;另一半房产法定在活着的直接接承人之间均分。这样老父亲的遗嘱即便具有法律效应,指定继承人也只能得到一半的房产和另外法定继承的房产。想想看,一个人本来觉的可以得到整个房产,后来变成了一多半。他/她会怎样的恼怒?

就算基础法院判了房产纠纷的案子。房产纠纷者不服,还可以上告中级法院。要不帖子一开始怎么说“没完没了”呢。另外,法院判了案,还有个法院执行力的问题。我反正不确定中国大陆房产官司的法律效力。

各种听说或见到的房产官司中,打官司的人们如何无所不用其极就不想说了;反正为了钱什么都干得出来。人性贪婪的一面表现得淋漓尽致。

我在美国生活几十年,似乎没见到很多打房产官司的事儿。好像这么一说,美国人就应该是精神境界高吧?其实不然。美国老人们到了晚年基本上是没钱的。就算是有房产,也值不了多少钱。美国的情况和中国截然不同。一个最简单的问题:中国的房价为什么升到如此程度?

责任编辑: 李广松  来源:作者博客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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