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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杰荣:中共要为你编个罪名何其容易

示威者6月13日在香港立法会外手持标语抗议

纽约大学法学院教授孔杰荣指出,如果香港立法会通过《逃犯条例》修订,将导致许多跟香港已经签署引渡条约的国家不得不采取法律行动以阻止香港将引渡到那里的嫌疑人再引渡到中国大陆去。

孔杰荣在自己的网站上撰写评论说,香港的“这项法案无疑将导致那些与香港签订引渡条约的民主国家,或者成功地重新谈判,或者终止它们与香港的引渡条约。”

纽约大学法学院资深教授孔杰荣

孔杰荣说,这项法案不仅影响在香港的人的命运,而且“任何经过香港机场的人都可以被拘留并送往中国大陆(考虑一下华为温哥华引渡案)。即使那些已经被第三方司法当局引渡到香港的人,也可能会被再引渡到中国大陆,除非香港与第三方司法当局之间的引渡条约中有一条规定来防止这种情况的发生!”

彭博新闻报道,香港这个前英国殖民地跟世界上30个国家签有引渡条约,而这30个国家中只有9个与中国大陆有引渡协议。世界上跟中国大陆没有引渡协议的国家有39个,其中包括美国、加拿大、英国、澳大利亚和印度。

报道说,这项引渡法例的修订引发了人们普遍担心它会从根本上改变香港跟大陆的关系,使其更容易受到北京政治要求的影响。

著名宏观投资者、海曼资本管理公司首席信息官凯尔·巴斯(Kyle Bass)今天在接受雅虎财经采访时说,如果香港这项引渡法例得以通过,“意味着美国将把香港视为跟中国大陆一样,即不再有最优惠贸易地位。我们将征收关税,香港的贸易占国内生产总值的百分比是巨大的。”

路透社的报道说,美国在1992年通过《美国-香港政策法》(United States-Hong Kong Policy Act),承认香港的特殊地位,并允许美国在贸易和经济问题上把香港作为一个与中国大陆不同的非主权实体进行接触。这部法律给予香港的特殊待遇的领域包括签证、执法,还包括了引渡和投资。

引渡法将削弱香港对国际公司的吸引力

香港美国商会早在这项法例修订提出之初就发表声明表达“严重关切”,指出他们关切新法可以被用来把嫌疑人从香港这个具有保护被告合法权利的司法制度的城市,送往许多与其司法制度很不同的、缺乏合法监督公平司法程序的国家,“我们强烈认为,这个法例修订建议将削弱香港对愿意把香港当作商务基地的国际公司的吸引力。”

哥伦比亚大学政治学教授黎安友告诉美国之音,这项引渡法会让很多在香港的人感到不安全,“从居住在那里的人,到从事媒体、出版业的,人权宗教活跃人士,还包括从事商务、旅游的人士,以及游客。”

他说,这项法例可能是针对着某些犯罪类型提出的,“尽管美国的商业律师读了这个法律,也许会说,‘我们没有被包括在内啊’,但我认为,一般人都会感到不安全。”

对中国司法制度和法律很有研究的孔杰荣教授,在其文章中指出了中共不独立的司法制度和糟糕的人权记录,是这次修订引渡法遭香港人民和国际社会强烈反对的主要原因。

“实际上,中共不断提醒大众,法院必须在中共的绝对领导之下。”孔杰荣指出,在中国大陆,抓捕“嫌疑人”的机构,除了公安部、国安部、新建立的许多领导小组,还包括了许多法律上并未授权的党、政、军的秘密单位,“它们比应该监督所有政府运作合法性的法院或检察官有着更大的权力。”

从未审判过的前总书记被关16年

“对北京来说要编织一个符合即将通过的香港引渡修正案的指控是多么容易,”孔杰荣写道,“想想前党总书记赵紫阳,在没有任何法律程序的情况下被拘留了16年!!许多人因虚假指控被拘留,想想著名异议艺术家艾未未,他表面上是以税务罪名被拘留的!”

孔杰荣写道,即便是由中国司法部门正式授权的拘留,嫌疑人经常要遭到肉体和精神上的折磨,从“嫌疑人甚至在起诉前就要上电视‘坦白’”,到“嫌疑人和被告常常被拒绝及时获得辩护律师,或被拒绝获得被告自己选择的辩护律师”,而一些所谓的敏感案件的审理“经常是一场闹剧,要么上诉程序被禁,要么是毫无意义的过场”。

孔杰荣指出,中国大陆的拘留所条件常常是很恶劣的,“导致一些被告为能转移到条件较好的监狱里去而主动认罪,以快点结束正式的起诉程序”。

而中国大陆的人权律师已经被彻底打压,他们“常常被吊消律师资格,被送进监狱,或以其它方式使其不能发挥作用”。

责任编辑: 时方  来源:美国之音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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