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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在美国发行“幽灵证券”被定罪

中国工商银行设在纽约的一家金融交易商涉嫌操纵美国存托凭证(ADR)投标被美国司法部定罪。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指,该中资银行“发行幽灵证券”。

中国工商银行在美国发行“幽灵证券”。

中国工商银行设在纽约的一家金融交易商涉嫌操纵美国存托凭证(ADR)投标被美国司法部定罪。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指,该中资银行“发行幽灵证券”,亦即以不当方式从存托银行获得预发行的ADR,但该银行及其客户都不拥有支持这些ADR的外国股票,从而夸大了外国发行人可交易证券的总量,导致不当卖空和股息套利等不当行为。

中国工商银行因操纵ADR投标被定罪

《华尔街日报》6月17日报道,中国工商银行设在纽约的一家经纪/交易商因涉嫌操纵美国存托凭证投标的指控认罪,并达成相关的民事和解协议。

6月14日(周五),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简称SEC)对中国工商银行金融服务有限责任公司(ICBCFS)处以4200万美元罚款,理由是该公司涉嫌不当处理预发行的美国存托凭证(ADR)。

这是ADR调查中美国司法部予以刑事定罪的第二宗案例,也是SEC针对一家经纪商处罚最高的一桩案例。

据曼哈顿联邦法院提交的法院文件显示, ICBCFS承认与人串谋操纵ADR借入费率的出价,并承认为了人为的增加利润,在类似拍卖的程式中与他人串谋出价。ICBCFS被处罚金330万美元。

在与SEC达成的民事和解协议中,ICBCFS同意接受触犯反欺诈条款,并接受未能合理监督其证券和贷款部门的工作人员的谴责,但ICBCFS既不承认也不否认SEC的调查结果。ICBCFS同意返还近2,400万美元所得,并支付约1,900万美元罚金和利息。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指工银发行“幽灵证券”

ADR是代表外国公司托管在存托银行之股票的凭证,旨在帮助投资者避免直接持有外国上市股票的诸多复杂问题和成本,同时帮助外国公司扩大在美国的投资者基础。

外国公司将这些股票转让给存托银行,存托银行利用这些股票来支持向美国投资者发售的相应证券。这些证券跟踪基础股票的价格。

SEC称,ADR可以在不存入外国股票的情况下发行,前提是接收ADR的经纪公司与存托银行达成协议,且经纪公司或其客户持有与ADR所代表的股票数量相对应的外国股票。

不过,SEC发现,ICBCFS以不当方式从存托银行获得预发行的ADR,该公司及其客户都不拥有支持这些ADR的外国股票。

SEC称,这夸大了外国发行人可交易证券的总量,导致不当卖空和股息套利等不当行为。

SEC纽约地区办公室高级副主管Sanjay Wadhwa在一份声明中称:“通过不实陈述该公司或其客户拥有支持预发行交易的外国股票,ICBCFS常常在存托银行与其他市场参与者之间扮演中间人的身份,发行幽灵证券。”

ICBCFS称,已主动退出ADR预发行业务。

责任编辑: 时方  来源:希望之声记者賀景田综合报导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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