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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语媒体:面对中共 欧洲并非无能为力

"中资企业对欧洲企业的收购,就不应被视作企业的独立收购行为,而是由国资企业主导的行为。如果在这种局面下还出现了竞争扭曲,反垄断机构就必须能够进行干预;如果出现了安全风险,则必须要由风险评估..."

坚持自由市场原则的欧洲,究竟能否战胜中共的国家资本主义? 

 杜塞尔多夫出版的《莱茵邮报》以"欧洲如何抗衡中(共)国"为题,刊发了德国著名经济学家、欧洲经济研究中心主任瓦姆巴赫(Achim Wambach)撰写的客席评论。文章认为,在不损害市场经济原则的前提下,欧洲依然有足够的手段与推行国家资本主义政策的中国在经济领域展开竞争。

"中(共)国选择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种模式,其国资企业在多次合并后越发强大。2003年,中央管辖的国企数量为189个,而经历了一系列合并后,现在只剩97个。最有名的案例就是合并后的中车集团,已经成为了全球最大的铁路装备制造商,遥遥领先竞争对手。"

德国著名经济学家、欧洲经济研究中心主任瓦姆巴赫

"许多欧洲人认为,对付这样的庞然大物,只能通过打造欧洲自己的龙头企业来竞争。但是,事实却驳斥了这种看法。中国的生产率上升,并不来自于国营企业,而是主要归功于私营企业。中国人原本希望,能够通过打造大型国企来提高盈利能力,但是这一希望至今没能实现。这些国企的债务水平反而攀升到了危险的程度。而且,欧洲、美国由足够的证据可以表明,合并会妨碍创新,原因则是企业的研发部门在合并过程中总规模缩小。"

"令人不安的是,一些中国企业的合并是为了'消除不必要的竞争'。如果这一趋势加剧,德国企业必须要有回应的能力。以前,曾经有过相应的手段:1990年前,面向出口的垄断是被允许的。这一规定当时被取消的理由是:'为了在全世界范围内减少国家或私营经济对竞争的限制,出口垄断不再有存在的理由。'如果中国决定要采用一种非竞争性的市场形式,那么德国就有足够的理由再次启用这一手段。"

"中资企业对欧洲企业的收购,就不应被视作企业的独立收购行为,而是由国资企业主导的行为。如果在这种局面下还出现了竞争扭曲,反垄断机构就必须能够进行干预;如果出现了安全风险,则必须要由风险评估。在其余情况下,我们则尽可以让他们收购。"

"目前,还有许多其他手段正在讨论之中。比如,通过'边境补偿税'来平衡掉中国企业通过较低的环保标准所获取的竞争优势。欧洲的反倾销手段也可以得到强化,从而制裁中资企业过于进攻性的定价策略。在与国家资本主义的竞争中,欧洲并非无能为力。"

责任编辑: 秦瑞  来源:德国之声中文网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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