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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起爆雷平台庭审 700亿庞氏骗局 200亿未兑付

近期多起巨额的非法集资案件都迎来新的进展。

现在轮到善林金融,它是在2018年4月份爆的雷,时隔一年多,终于迎来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2019年7月10日、11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一中院)对被告单位善林(上海)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善林金融公司)以及周伯云等12名被告人集资诈骗案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上海一中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善林系”集资诈骗案

来看一组惊心数据。公诉机关指控:

1、2013年10月,被告人周伯云组建、设立被告单位善林金融公司,并实际控制“善林系”企业,陆续在全国29个省市开设千余家分支机构,并逐步设立“广群金融”“善林宝”“亿宝贷(幸福钱庄)”“善林财富”等网络借贷平台。

2、为谋取非法利益,善林金融公司采用虚设债权、虚构借款人信息、虚假宣传等方式,承诺4.5%至18%的年化收益,通过债权转让等名义,向62万余名投资人非法募集资金人民币(以下币种均为人民币)736.87亿元。

3、其中,567.59亿元用于兑付前期投资人本息。

4、至案发,未兑付25万余名被害人本金217.79亿元。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各名辩护人针对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集资诈骗罪、指控的犯罪数额是否准确以及自首、主从犯的认定等问题发表了相应意见。

案情回顾

善林金融成立于2013年,注册于上海自贸区,注册资本人民币12亿元,其创始人周伯云为法人代表。该公司专业从事互联网金融信息分享、咨询服务、投资管理等金融及融资业务,在北上广深等国内一二线城市设有分支机构,服务范围遍及全国。

2018年4月9日,善林金融实际控制人周伯云因涉嫌违法犯罪,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1、“线上”、“线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经警方调查,“善林金融”采用传统的门店推销与互联网营销相结合的“线上”、“线下”交易模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2、线下1000余家门店

自2013年10月起,犯罪嫌疑人周伯云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在全国开设1000余家线下门店,招聘员工并进行培训后,通过广告宣传、电话推销及群众口口相传等方式,以允诺年化收益5.4%至15%不等的高额利息为饵,向社会不特定公众销售所谓的“鑫月盈”、“鑫季丰”、“鑫年丰”、“政信通”等债权转让理财产品。

(基金君之前报道,善林金融以线下理财店起家,客户很多是大爷大妈,有大量的线下理财门店,资金去向一直成谜,近年来国家加大监管力度,善林金融开始砍掉线下门店,将业务转向线上,做网贷平台并争取备案等,不曾想到突然遭查处。)

3、骗来的钱供实控人任意使用

“善林金融”通过推出各种不同期限、不同收益率的理财产品,吸收社会大众资金形成资金池,供周伯云等人任意使用。为了使“善林金融”这家公司看起来“家大业大”,更是不惜花费公众巨额资金,大规模开设线下门店,支付员工高额工资和高额提成,同时做足包装宣传,在民众中营造“大而不倒”的公司形象,骗取投资者的信任。

4、庞氏骗局:借新还旧、并无盈利能力

经查,“善林金融”对外宣称的投资项目并无盈利能力,其通过借新还旧的方式偿还前期投资人到期本息,随着时间推移,资金缺口越来越大,最终导致崩盘。

据此,“善林金融”系典型的庞氏骗局,已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责任编辑: 秦瑞  来源:中国基金报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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