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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推翻中共极权专制流氓暴政的正义性与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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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民有权推翻暴政

休谟认为:一个生于专制政府之下的人对它应该没有忠顺的义务.[1]弥尔顿主张:人民完全拥有废除和处死暴君的神圣权利。[2]狄德罗强调:反抗暴君政治的起义是正义的。[3]摩莱里指出:专制政体的残酷统治靠恐怖来巩固;专制制度总是力求窒息会使人获得真正自由的观念,这些观念使人变得有理性;专制国家的原则绝不是荣誉,因为在那里人人者是奴隶。人们不知道什么是荣誉;专制政体需要恐怖,品德是绝对不需要的,而荣誉则是危险的东西。专制制度需要用恐怖去压制人们的一切勇气,窒息一切雄心。专制国家,政体的性质要求绝对服从。[4]

霍尔巴赫强调:不取得人民同意的权力是不合法的,因为人民只能服从合乎人性的法律,并且不能放弃自己的福利,所以社会不能容忍压迫压榨,人民有权收回他们交给国王(即政府)的权力,有权用武力反抗压迫自己的暴力。[5]当统治者颁布的法律危害人民或违反人民的意愿时,人民有权对该法律提出抗议,有权取消统治者的全部权力,有权反对他的渎职罪行。[6]利用暴力剥夺人们最根本的神圣的,不可剥夺的权利,无异于建立暴政或篡夺权力。这样的政权已经不算政府,只能算是滥用权力,儧越权力,只能算是抢劫作乱。[7]1776年《美国独立宣言》实质上将上述法律思想家们的哲思上升为法律并庄严宣告:“政府之正当权力,是经被治理者的同意而产生的。当任何形式的政府对这些目标具破坏作用时,人民便有权力改变或废除它,以建立一个新的政府;”

“当追逐同一目标的一连串滥用职权和强取豪夺发生,证明政府企图把人民置于专制统治之下时,那么人民就有权利,也有义务推翻这个政府。”[8]

前已论证,中共政权是一个地地道道的专制极权流氓暴政,因此推翻中共暴政不但完全合法,而且是替天行道!

二.推翻中共专制暴政的必要性

首先,清除吸血鬼,解放中国人民的沉重负担。其次,清除压在中国人民头上的精神,心灵,思想三座大山,使国人获得身心灵魂精神的真正自由;再次,清除捆绑中国人民想象力创造力的精神枷锁;第四,唯有彻底唾弃中共,中国人才有可能真正实现思想、言论、出版、舆论、新闻、结社、讲学、教育的自由。第五,唯有推翻中共暴政,中国才能真正走上自由、民主、法治、人权、宪政的道路。第六、唯有推翻中共暴政,中华文华中华文明中华民族精神才能真正复兴与重建。第七、改良主义行不通。对此李天笑博士指出:中共的杀人史、谎言史、搞运动史、整人史等每一个历史都证明中共一直在重蹈覆辙,狗改不了吃屎,因此中共是不可能改良变好的。中共内部是一个逆向淘汰机制。中共的洗牌规律是“两头”清理,即有正义感的人士和罪恶昭彰的恶人都被洗刷出去,留下的都是非常尖滑的恶人。能在中共的逆向淘汰机制中生存和上升到高层的一定是最善于伪装的,最能压抑和泯灭良知的。中共的逆向淘汰机制使中共成为充满恶人的黑帮,而社会精英在蜕化为中共帮凶后又加强了中共的自我保护和统治,使中共每一次表面的改良都成了对罪恶的掩饰,从而使真正的改良成为不可能。[9]

三.推翻中共专制暴政的可能性

《特权论》从制度根源和理论高度掘了共产邪教的祖坟,《九评共产党》的横空出世使广大国人看清了中共的流氓真面目,民运人士几十年如一日的英勇顽强斗争,法轮功七年不屈不挠英勇和平抗暴,人权律师群雄的堀起,新闻媒体自由战士风起云涌,法律人积极参与公民维权,工人农民贫民如潮如涌的维权抗暴,突破八百万之众的退党大潮,席卷全球的绝食抗暴运动,标志着全民已经开始觉醒,中共流氓本质已经彻底揭露;海内外民运力量大集结,全球正义力量的声援支持,最后中共暴政早已丧失精神、道义、理论资源,而彻底沦落成为一个犯罪利益集团。维系整个官僚特权阶层的动力仅剩下赤裸裸的特质利益,因而整个中共暴政实际上极为脆弱,而大陆中国犹如到处堆积如山的干柴烈火,甚至犹如火药桶,一有风吹草动,摇摇欲坠的中共政权随后可能一夜之间崩溃,中共内部业已成为朽木腐肉无可救药,摧枯拉朽的最后一击迫在眉睫,这一切为彻底唾弃抛弃中共终结中共专制暴政提供了前提基础。

四.推翻中共专制暴政的合法性

鉴于中共政权是一个反人性反人类反道德无耻下流残暴的极权专制流氓暴政,鉴于中共是一个以暴力谎言窃取的非法政权,鉴于中共专制暴政决不等于中国国家政权,鉴于推翻暴政实乃天赋人权,因此推翻中共专制暴政不但完全合法,实乃替天行道,更属正义公道之举。必须强调指出的是:中共专制暴政与中国国家政权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前者是中共一小撮官僚特权分子采取不正当手段非法窃取劫持国家政权;后者是依法属于全体中国人民的国家政权;因此推翻中共暴政不过是还政于民还权于民的正义之举。历史已经到了公开为推翻中共专制暴政正名的时刻。过去对于被以煸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或颠覆国家政权罪名追究刑事责任的政治异议人士,人们往往不能理直气壮地为之抗辩,大多仅在当事人没有颠覆国家政权的故意,没有颠覆国家政权的行为,没有煸动用暴力推翻国家政权等方面做软弱无力的抗辩。清水君仅因一篇《颠覆无罪,民主有理》短文,就被中共专制法院枉法判刑12年;杜导斌同样仅因一篇颠覆文字被捕被判。张林、杨天水、李智、罗永忠、何德普等皆因为公开批评批判中共而被强加煸动或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关被判刑。实质上皆属枉法裁判,然而在中共跨台之前,此种强行指鹿为马的胡乱判案还必将继续。

[1]

休谟<人性论>(下)第589页;

[2]

弥尔顿《为英国人民声辩》第17页;

[3]

《狄德罗选项集》第2集第164页;

[4]

摩莱里《自然法典》第65-69页;

[5]

霍尔巴赫《自然政治论》第99页。

[6]

霍尔巴赫《自然政治论》第80页。

[7]

霍尔巴赫《自然政治论》第101页。

[8]

〈美国独立宣言〉

[9]

李天笑《中共不可能改良》

责任编辑: 李广松  来源:天易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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