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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洪明:美国有虚伪的言论自由而中国真真无言论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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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NBA球星詹姆斯因发表对火箭队总经理莫雷涉港言论的看法,在美国引起一朵小小的批评詹姆斯的浪花,其实这在美国舆论场很平常。这不,此事让中国官媒《环球时报》抓了个小辫子,嘲笑美国言论自由是虚伪的。

搜狗百科:言论自由(Freedom of Speech)是公民按照自己的意愿自由地发表言论以及与听取他人陈述意见的基本权利,但要保证被议人员的人身权利和人格尊严。言论自由是一种基本人权,指一个国家公民,可以按照个人意愿表达意见和想法的政治权利,这些意见表达不用受政府的审查及限制,也无需担心受到政府报复。有时也被称为意涵更广泛的表达自由。近来,它通常被理解为包含了充分的表述的自由,包括了创作及发布电影、照片、歌曲、舞蹈及其它各种形式的富有表现力的资讯。

言论自由是指公民有权通过各种语言形式,针对政治和社会中的各种问题表达其思想和见解的自由。由于言论是公民表达意愿、交流思想、传播信息的必要手段和基本工具,也是形成人民意志的基础,因而言论自由在公民的各项政治自由中居于首要地位。

笔者就以上事实和言论自由定义发表几点看法如下:

一美国球星詹姆斯与火箭队总经理莫雷的言论都属于言论自由;这种言论自由在美国是普遍的,是受到美国法律保护的;因此美国言论自由是虚伪的结论是伪证伪结论。

二美国公民有指点江山、褒贬总统的言论自由;这是美国公民言论自由的核心自由;无此,任何言论自由的定义和标榜都是欺世盗名,扼杀言论自由。

三中国的言论自由恰恰阉割了中国公民“指点江山,褒贬政要”的言论自由;这是中国政治反对派人士和国际主流社会批评中国没有言论自由的症结和焦点。

四中国(大陆)党国制度框架本质上大体上压制和剥夺了中国公民批评性或批判性的政治言论自由,这是不争的事实;中国政法机关任性盗用滥用“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煽动分裂国家罪”和“寻衅滋事罪”的名义,冷酷打压敢于发表批评中国时局批评中国政要的中国公民,让其遭受苦难的刑事处罚屡见不鲜。

结论一:美国有言论自由;即便是“虚伪”的。

结论二:中国无批评性或批判性政治言论自由;这是真真的,不是虚伪的。

结论三:争取中国公民完整的言论自由,任重道远,中国公民仍需努力!

北京:高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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