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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峰:港府护警 令港警的可怕已超过前东德共产政权“秘密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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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特区政府及警队的说法,不惜损害新闻自由及公平公开审讯也要保护警队个人资料是因为网上起底行动太厉害,对警务人员及家属造成不少滋扰,必须尽快制止。但这样的解说不但欠说服力,更充份反映政府偏袒警队,肆意扩大警权,对市民受滋扰伤害则不屑一顾,令警民之间的权力对比越来越悬殊,随时令警队滥权滥暴情况恶化。

今时今日香港警察已成为名副其实的“秘密警察”。他们出勤的时候有特权可以蒙面、戴头盔、面巾,可以不展示委任证或警员编号,一切能显示个人身份的“资料”都欠奉。警察若需要出庭作证,政府可以要求法院限制传媒不能报道他们的名字及其资料,或只能以X先生之类的称谓出现,就像当年因风化勒索案要遮掩身份的男艺人一样。

政府申禁起底重警轻民

到上星期五,特区政府把警队朝“秘密警察”的方向再推前一大步,律政司联同警务处处长卢伟聪成功向法院申请禁制令,禁制任何人在未得到同意下把警察及他们家属的个人资料放到网上公开。涉及的资料非常广泛,名字、住址、职位、出生日期、相片、电话号码、社交媒体账号……等。若有人把警察及他们家人的资料传予其他人便有可能堕入法网,被追究刑事责任。

可以说,特区政府推出的一连串“护警行动”已令他们变成如同小说《哈利波特》中的伏地魔一样,提到他们的名字、谈到他们的资料也可能惹祸上身。这样的警队其实比前东德共产政权的“秘密警察”还要可怕。

根据特区政府及警队的说法,不惜损害新闻自由及公平公开审讯也要保护警队个人资料是因为网上起底行动太厉害,对警务人员及家属造成不少滋扰,必须尽快制止。但这样的解说不但欠说服力,更充份反映政府偏袒警队,肆意扩大警权,对市民受滋扰伤害则不屑一顾,令警民之间的权力对比越来越悬殊,随时令警队滥权滥暴情况恶化。

首先,在网上被起底的受害者绝不限于警察,记者、“连登”及其他社媒用户、网民、和理非抗争者同样大批大批的被人公开个人资料,连地址及电话号码也全部公开。可他们不像警队那样即便休班也可以有武器如警棍、胡椒喷剂防身,可说一点自卫的装备也没有;一旦受到滋扰甚至暴力袭击,这些被“起底”市民的情况更危险,更无处可躲(连家居地址也被公开)。特区政府若真的要保护被起底人士的安全,减少他们受滋扰受伤的机会,律政司在申请禁制令或采取其他保护措施时该包括所有被起底的人而不仅是警察。偏偏今次律政司申请禁制令只想保护警队,做法清楚反映政府厚此薄彼,重警轻民的态度。

匿名隐姓滥暴难被追究

此外,一连串保护警察的特别措施在本质上是荒谬与不合理的。跟抗争者及一般市民相比,警队几乎可以说是武装到了牙齿,随身配备可致人于死地的手枪,行动时一般几十人甚至上百人一起执勤,还配备了水炮车、布袋弹枪、用不完的催泪弹及橡胶子弹。而且,他们还有法律赋予的大量特殊权力如最近订立的蒙面法就大大加强了警队截查一般市民的权力。相比之下,抗争者及一般市民既缺乏保护自身的装备,原本拥有受《基本法》及法律保护的权利与自由则被警察随意践踏,连人身安全也不保。两相比较下,谁人该受更多保护本来很清楚。谁知特区政府却假装看不见,反而不断加强对警队的保护,并任凭市民受匿名隐姓没有编号的防暴警及“速龙”们暴打,受严重伤害。特区政府处事之偏袒及荒谬实在令人震惊。

另一方面,警队是维持治安的专业纪律部队,执勤时难免有风险,有时甚至生命受威胁。九十年代初持械悍匪当道,在大街闹市以AK47狂扫的画面让人记忆犹新。当时政府及警队高层并没有提供什么特别防备或让行beat警员人人穿避弹衣以作保护,前线警员也继续无畏无惧在街头巡逻。跟现时网上起底相比,当年才是真的威胁,怎么现在政府反而要在法律及规则上动大手术把警队保护起来,难道今天的警察竟如此脆弱不堪!

最令人担心的是,政府刻意偏袒大有可能令防暴警、“速龙”们在行动时肆无忌惮使用过度武力,乱射催泪弹、胡椒喷雾、水炮的情况将成新常态,因为在没有身份记认连名字也不准提的情况下,市民根本难以追究警察的暴行。这样下来,市民在街头、在警署、在拘留所被暴打的情况只有越来越多,警民之间的敌对仇恨只会不断上升,当前乱局肯定更难收拾。

责任编辑: 江一  来源:苹果日报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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