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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法官问:会否再犯(袭警)? 答:会!

赖姓男子(19岁)

已还押182天

案情:以雨伞笃警长施培佳

现场约有近百市民到场支持

本案以较轻的袭警罪63条为控罪。

第232章《警队条例》63条,「任何人袭击或抗拒执行职责的警务人员,或协助或煽惑任何人如此袭击或抗拒,或在被要求协助该执行职责的人员时拒绝协助,或意图妨碍或拖延达到公正的目的而提供虚假资料,以蓄意误导或企图误导警务人员,循简易程序定罪后,可处罚款$5000及监禁6个月。」

法官问及被告如果遇上同样处境会否再犯

被告以肯定语气回答:「会」

裁判官判决赖罚款$2000,将从保释金$5000中扣除

到场旁听市民及被告均表情欣喜

赖闻判决后向听审席到场支持人士单手握拳作出「oush」姿势

责任编辑: 秦瑞  来源:脸书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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