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掸封尘:跟中共“三朝帝师”王沪宁探讨几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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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王沪宁先生,中国现有大约九千万党员,他们是不是宪法保护下的中国公民?如果是的话,中共为什么剥夺他们的信仰自由?此做法,是不是中共这一组织已凌驾于宪法之上,是不是违宪行为?在信仰自由与中共无神论世界观之间发生矛盾的时候,是中共应该放弃自己(错误)的世界观还公民信仰自由权,还是逼迫公民放弃宪法赋予的信仰自由权利成全中共的(错误)世界观呢?

王沪宁

王沪宁毕业于上海复旦大学国际政治专业,1995年从复旦大学教授职位“飞进”中南海,现任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策研究室主任等要职。王沪宁在民间有“三朝帝师”之谓,被公认为中共当局的“大脑”。由此可见,他是中南海的理论大拿。

今天,我有几个理论性很强的问题百思不解,冒昧请教“高人”。

问题一:求解“幽灵”

2018年,“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大会”在北京举行,习近平发表了讲话,会议主持人是王沪宁。

习在讲话中,大谈马克思如何如何伟大,马克思主义如何是“科学的理论”,如何“极大推进了人类文明进程”,等等。习讲话共有10025个字,可谓洋洋万言讲了很多。王沪宁做为中南海的理论大拿,对于习的这个讲话稿,应该是主导或者主笔,起码是把关或知情的。在此,我们姑且把它看成一家之言。

评价一个重要历史人物(如马克思)或者复杂事物(如共产主义),其实不用云里来雾里去的那么麻烦,我们不妨删繁就简,直击主题,直接追溯到它的源头,这样就很容易看清人物或事物的本质了。

我们知道,共产党的鼻祖马克思、恩格斯合著的《共产党宣言》,被称为共产党的第一个纲领性文献,可以看成共产主义的(理论)源头。宣言第一句话德文原文是:“Ein Gespenst geht um in Europa—das Gespenst des Kommunismus.”

对于这句德文,自1920年陈望道完成《共产党宣言》第一个完整的中译本之后,又有过多种译法,但都大同小异。1995年,中央编译局译本为:“一个幽灵,共产主义的幽灵,在欧洲游荡。”自此一锤定音,再没有更改过。

这句话中,有一个词出现了两次——“幽灵”。而且从这句话的语意上看,幽灵就是共产主义,共产主义就是幽灵。

问题来了,什么是幽灵呢?所谓幽灵,最直接最可丁可卯的解释就是“阴魂”,扩展开来就是“阴间的鬼魂”。哇塞!不知道别人是什么感觉,我对着“幽灵”左看右看前看后看,怎么看怎么不对劲儿,越看越感觉毛骨悚然。恕我不才,我是万万不能把它跟“伟大”、“科学”、“推进了人类文明进程”联系在一起的。

有史为证,幽灵现世以来的百多年间,战天斗地、破坏传统、涂炭生灵超亿……已经说明了一切!

中国文革,就是幽灵发起的一场浩劫。著名作家秦牧曾这样描述:“这真是空前的一场浩劫。多少百万人连坐困顿,多少百万人含恨以终,多少家庭分崩离析,多少少年儿童变成了流氓恶棍,多少书籍被付之一炬,多少名胜古迹横遭破坏,多少先贤坟墓被挖掉,多少罪恶假革命之名以进行。”

请问王沪宁先生,你对幽灵有更好的解释吗?你能从这两个字中看出点好的东西来吗?如果不能,习的那洋洋万言如何自圆其说?我期待着王沪宁先生给出令我信服、同时又能服众的解答。

问题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成立吗

我们知道,共产党的理想是共产主义,社会主义是共产主义的初级阶段;而社会主义有两个基本特征:一是公有制为基础,二是共同富裕。具备这两个东西,就是社会主义,不具备就是资本主义或其它社会形态。

改革开放四十年,从一定意义上说,就是“国退民进”的过程,就是公有制不断式微,私有制不断壮大的过程。公开资料显示,截至2017年底,中国民营企业达2726.3万家,个体工商户6579.3万户,注册资本超过165万亿元,民营经济对国家财政收入的贡献超过50%;GDP、固定资产投资和对外直接投资均超过60%;技术创新和新产品超过70%;吸纳城镇就业超过80%;对新增就业贡献超过90%。而且,“国退民进”仍在进行时。

我们知道,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一个社会的属性,也就是姓资姓社的问题,属于上层建筑。那么,在当今中国私有制占据大半壁江山的情形下,中国还能叫“社会主义”吗?如果排除政治因素考量,单单从经济基础也就是所有制形式来判断,中国是不是叫资本主义更切合实际呢?

王沪宁可能会辩解说,现在不是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了吗?好,下面我们就分析一下这个概念。

现代汉语语法告诉我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一个偏正词组,中心词是“社会主义”,前面的“中国特色”是修饰语,而修饰语是不能改变中心词的。也就是说,首先在中国还是社会主义的前提下,这个词才有现实意义,才能套在中国头上,才符合中国的社会现实。

又据公开资料显示,目前中国是世界贫富悬殊最大的国家之一。比较经典的表述是:20%的权贵占据着80%的财富。

也就是说,“公有制为基础、共同富裕”,这两个社会主义的基本特征根本就不存在。这样看来,中国已不是社会主义社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已经不能用在中国头上了。这其实跟我们不能把烧成骨灰的“某某”,还叫作“中国特色某某”是一个道理——它已经是另一类事物了。看似语出惊人,但却是铁定的事实。

所以,中共的所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挂羊头卖狗肉,是自欺欺人,是维稳维权的政治需要。请问王沪宁先生,是耶非耶?

问题三:反证“无神论”为非

共产党的哲学基础是唯物论,也称为无神论。共产党自称为彻底的唯物主义者,或彻底的无神论者。由这一哲学基础,派生出如下哲学观点: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先有物质,后有意识。

哲学认为,概念是人类在认识过程中,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把所感知的事物的共同本质特点抽象出来,加以概括。心理学认为,概念是人脑对客观事物本质的反映,这种反映是以词(名词或形容词)来标示和记载的。可见,哲学和心理学的表述是一致的。很显然,概念属于人的意识的范畴

我们知道,神,在现代汉语中视为名词一类,是一个概念,属于意识范畴。

好了,做完了上面的铺垫,我们用“反证法”进行一个小小的逻辑求证——

因为,神是一种人的意识范畴的东西;

又因为,无神论认为,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先有物质,后有意识;

所以,神是物质的,是一种物质存在。

所以,无神论是错误的。

王沪宁先生,你能推翻这个论证吗?

问题四:宪法“信仰自由”原则

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是母法,她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威,任何组织或个人,都没有超越于宪法之上的权利,不得与宪法相违背。这是常识,不用多说。

中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信仰由的权利。而中共的党规却明确规定,党员不准信仰宗教,只能信共产党。否则,轻者处分,重者开除出党。

习近平曾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强调,“共产党员要做坚定的马克思主义无神论者,严守党章规定,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绝不能在宗教中寻找自己的价值和信念。”这不是明摆着跟宪法唱反调吗?

请问王沪宁先生,中国现有大约九千万党员,他们是不是宪法保护下的中国公民?如果是的话,中共为什么剥夺他们的信仰自由?此做法,是不是中共这一组织已凌驾于宪法之上,是不是违宪行为?在信仰自由与中共无神论世界观之间发生矛盾的时候,是中共应该放弃自己(错误)的世界观还公民信仰自由权,还是逼迫公民放弃宪法赋予的信仰自由权利成全中共的(错误)世界观呢?

王沪宁先生,你来说说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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