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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版国安法 分析:案件可能由中国籍法官审理

北京方面制定港版国安法势在必行,有分析指出,一旦国安法在港实施,港方可能设立特别法庭处理相关案件,并由中国籍法官审理。

▲中国人大授权订定「香港版国安法」的决定草案22日公布,内容提及北京将根据需要在香港设立「国家安全机构」,依法履行维护「国家安全」职责。图为反送中民众头戴护目镜、口罩抗争。 

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周五公布「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草案)」,这被称为港版国安法。

另据报导,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可望在2个月内完成立法程序。

星岛日报今天发表文章分析,外界除了关注国安法条文和如何执法外,也关注未来涉及国安法的案件究竟是否根据目前香港的司法系统审讯。

文章表示,全国人大港区代表陈曼琪昨天在人大会议上发言,建议在香港法院设立专门的国家安全法庭,相关法官则由香港永久性居民中,在外国无居留权的中国公民担任。

她同时建议在港设立特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包括香港官方及非官方成员,协助行政长官就特区维护国家安全事务进行决策并负责执行统筹工作。

委员会实际所需人员、技术、行政及财政,由北京中央政府提供支持。

文章表示,陈曼琪的提议其实是仿效澳门的做法。

澳门立法会于2018年修改司法组织纲要法,其中一项规定,是在法院审理涉及国家安全的案件时,必须由中国籍法官审理,排除外籍法官。

文章认为,这种做法一方面是考虑外籍法官无法处理中国的国家安全问题,另一方面顾及到国家尊严,估计港版国安法极可能采取这一做法。

责任编辑: 秦瑞  来源:中央社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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