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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咸阳前政法委书记被起诉 已退休7年

7月1日,陕西省咸阳前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郭中秋等四名官员被起诉。郭中秋已经退休7年多。其被指大肆敛财、滥用职权、充当黑社会“保护伞”、生活腐化等。

据中共官方通报,陕西省咸阳市前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郭中秋(副厅级)涉嫌受贿罪被起诉。

据指控,郭中秋在担任咸阳市公安局政治处(部)主任、政委、局长、咸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被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郭中秋曾历任咸阳市公安局政治处主任;咸阳市公安局副局长、政治部主任;咸阳市公安局政委、政治部主任;咸阳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咸阳市委常委、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咸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咸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党委书记;咸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咸阳市委副市级咨询员。2013年2月退休。

郭中秋从1993年开始在咸阳公安系统任职后,一直到2011年累积18年均在咸阳市司法系统任职。

2019年12月13日,官方通报郭中秋被调查。

郭中秋落马后,海外明慧网报导,2007年6月14日,时任咸阳市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的郭中秋主持咸阳市各级非法犯罪组织“610”成员单位有关人员听取陕西省非法犯罪组织“610”骨干分子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报告,相关的媒体参与报导。

郭中秋及其工作单位咸阳市公安局均因为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被海外“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追查。郭中秋本人亦被明慧网多次点名。

2020年5月20日,郭中秋被开除中共党籍,其退休待遇被取消。

官方通报指郭中秋违反政治纪律,对抗审查;在被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在干部录用、职务晋升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礼金,接受他人安排的旅游,违规放贷获取高额利息;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干预和插手批办行政许可事项;涉嫌受贿犯罪。2020年5月29日,郭中秋被逮捕。

吉林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前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潘中玉涉嫌受贿罪被起诉。

潘中玉被指分别利用担任吉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纪委书记、吉林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的职务便利,先后为多个单位或个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被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前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唐庆明涉嫌受贿罪被起诉。

唐庆明被指控利用担任灵璧县县委书记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资金拨付、承揽工程以及职务调整等方面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被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前党委副书记、院长窦晓光涉嫌贪污罪、受贿罪被诉。

窦晓光被指控利用担任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款,数额巨大;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索取他人贿赂,数额巨大,被以贪污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 李华  来源:大纪元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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