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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母女起诉公安局、市政府 数十公民声援

重庆何艳、晏祥菊告公安局、市政府案6月29日在渝北区法院开庭,近30公民前往旁听声援。(受访者提供)

重庆渝北区维权人士何艳代理母亲晏祥菊诉重庆渝北区公安分局、市政府资讯公开覆议一案,日前在渝北区法院开庭审理。重庆、上海近三十名维权公民参加旁听声援。

何艳向大纪元记者表示,“通过这样一个再小不过的资讯公开案子来看行政司法环境,法治无从可言。”

被绑架案8年未处理

2012年11月5日,晏祥菊被绑架、殴打致胸部骨折再被非法拘禁10天。报警后,渝北区分局至今长达8年没有对该报案依法办理。2018年晏祥菊曾向渝北区分局申请公开案发时“拨打重庆市110后,出警(处警)警察的姓名、职务、警号的信息。”

今年,艳祥菊再次申请资讯公开,这次要求公开当天“拨打重庆市110后,承办人员的姓名、职务、警号的资讯”。想借此了解案件处理进展情况。

渝北分局却以申请公开相同的政府讯息,即2018年已经申请公开为由不予重复处理而未公开。于是她便向市政府申请覆议,结果维持原议。

何艳表示,“2018年渝北分局对应公开了涉及处置该报案的7名警察的相应讯息,而并不是公开承办人相应资讯。渝北分局混淆承办人和处警警察的概念,称申请公开的是相同政府资讯。”

她说,“所谓处警,就是接触到警情,到现场出警处理警情的警察。承办人员是负责案件办理的警察,只有一、二个人。覆议机关未予以纠正渝北分局的违法行为,最后只好通过诉讼,把渝北分局和市政府一并起诉。可诉到法院,也同样是遭遇不公平、不公正的审判。”

晏祥菊告公安机关、市政府案开庭传票。(受访者提供)

“运用法律维权 举步维艰”

案件于6月29日,在渝北区法院开庭审理,晏祥菊因身体状况不好,未出庭,由女儿何艳全权代理。重庆、上海近三十名维权公民自发前往参加旁听声援。

当天庭审,两被告负责人未依法出庭应诉,且没有合法的不能出庭的理由,而申请延期开庭审理。但案件审判长朱依德仍坚持继续开庭审理。

何艳说,“依照行政诉讼法的审判指导书上的司法解释,明确规定有正当事由说明情况就可以不用出庭,因工作忙或是要参加公务活动,是不属于正当事由的。

我要求书记员把这个理由记录进去,法官不让记,他也知道这不是正当事由。

审判长维护被告的行为,一直在整个审判过程中贯穿。”

何艳是个年轻女孩,为了替母亲维权,她开始学习法律,并运用到实际中。但她发现,在这种人治并非法治的环境下也是举步维艰。“总之,任何一条路可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你要去上访,则被绑架、殴打、非法拘禁等。用法律来解决,司法又是绝对的不依法审判。”

庭审结束后,旁听的公民都在指责公安机关,有公民说:“现在走路都犯法了,他们(公安机关)该做的不做,该立案调查的不调查,一天到晚还来维稳访民啊!”

责任编辑: 李华  来源:大纪元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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