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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山寨?“海底捞”吿“河底捞” 法院这么判

中国“海底捞”状告“河底捞”商标侵权一案,中国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进行一审宣判,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海底捞”成立于1994年,是一家以经营川味火锅为主、融汇各地火锅特色为一体的大型跨省直营餐饮品牌火锅店。“河底捞”则于2018年9月20日核准登记,“河底捞”整体采用艺术字形式,其中“河”字的三点水则呈现河流的艺术形态,“底”字下面的点则是由一个鱼形图像所代替。并且整个招牌上方都有一个活蹦乱跳的鱼的图像。

法治周末报报导,“海底捞”认为河底捞餐馆使用的“河底捞”标识与海底捞公司核准注册的“海底捞”商标近似,侵犯了“海底捞”商标专用权。

河底捞餐厅标志。(取材自微博)

长沙市天心区法院审理后认为,“河底捞”标识与“海底捞”商标虽都有“底捞”二字,但在文字的整体字形方面,两者还是存在一定的差异,读音方面“河”字与“海”字,虽然拼音都是H开头,两者读音无任何相似性。

此外,海底捞公司旗下所有店舖经营的菜谱全部是川菜系列的火锅,而河底捞餐馆经营的菜谱是典型的湘菜系列。故被告河底捞不构成对原告海底捞的注册商标“海底捞”的商标权的侵犯。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一审驳回了原告四川海底捞餐饮股份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一审宣判后,双方均未上诉。

责任编辑: 李华  来源:世界日报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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