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 对比 > 正文

陶杰:这样子咆哮怎见人

作者:
最近看见一名英国人教出来、最初“民主派”、后来改为亲中的大律师行政会议员,与英国的电视台与主持人对谈,战狼附体,带头咆哮,会令香港政界对香港大律师这个行业反感。他如果知道Roland Freisler,当不会如此。读了几十年殖民地名校英国书之司法精英,都变成伦敦唐人街旺记(Wong Kee)酒家店小二之著名风格,连这种人移民去英国,必是二等公民,切宜三思。

BNO移民英国,与一般香港人移民加拿大澳洲不同。英国的文化环境深厚,不太容易“融入”,不同去了温哥华或加州。

主要是英语的问题。以香港一般基础的言语,去其他五眼联盟国家,往华人圈里一扎堆,可以终身没有问题。但英国的“华人社区”不明显,国家土地面积小,不像其他,也不太容易接受“社区”。

英国人的英语,视乎阶级,若要融入主流,有自己一套名堂。譬如即使香港大律师,到了那里,不容易找到英国相应的职业,因为英国的大律师有自己的一套专业圈子文化。在香港做大律师,只要一辈子争论香港的普通法和基本法就可以过富裕的生活,去了那边,比较难以融入当地赚钱。

这个行业平时要在伦敦的东印度俱乐部、绅士俱乐部、上议院的咖啡室里与政界、学者交流,俱饱学之士,而且语多含蓄。即使在酒吧说到香港特区之法治问题,若有人问:香港的大法官,能维持独立思考精神到多大程度?(How far could a Hong Kong high court judge uphold his independent juridical thinking?)可以这样回答:Thanks to the casual assistance offered by a couple of British judges to their court of final appeal,as allowed by their somewhat“Basic Law”,Hong Kong's high court has yet to produce a monster like Roland Freisler. Not until this moment,at least.

这种对话非常的英式。首先,罗兰费斯勒(Roland Freisler)是纳粹的一名法官,以大声咆哮闻名,任内重判许多犹太学者和社会民主党人死刑,在英国法律界和欧洲司法史的专家之间无人不识。在英国的等级社会,与各自的职业同僚生活,要懂得各自圈子的文化典故,加上话到口中留半句的婉约。

即使香港的法律界移民英国,也不容易融入所谓的主流社会。最近看见一名英国人教出来、最初“民主派”、后来改为亲中的大律师行政会议员,与英国的电视台与主持人对谈,战狼附体,带头咆哮,会令香港政界对香港大律师这个行业反感。他如果知道Roland Freisler,当不会如此。读了几十年殖民地名校英国书之司法精英,都变成伦敦唐人街旺记(Wong Kee)酒家店小二之著名风格,连这种人移民去英国,必是二等公民,切宜三思。

责任编辑: 江一  来源:苹果日报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本文网址:https://www.aboluowang.com/2020/0818/14905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