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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人权组织:对任志强的判决等同“政治清算” 应立即撤销

总部位于美国纽约的国际人权组织“人权观察”发表声明,呼吁中国政府立即撤销对公开批评中共领导人习近平的地产富商任志强的判决。

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周二以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和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等四项罪名,判处原北京市华远集团董事长任志强有期徒刑18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20万元。

“人权观察”中国部研究员王亚秋在声明中指出,控告任志强贪污受贿,只是企图掩饰国家主席习近平对异议的毫不容忍。对一名共产党员和商业大亨判处18年重刑,显示中国的言论环境极为恶劣。

声明指出,该案凸显中国存在的严重程序问题。对任志强的控告缺乏可靠、可公开取得的资讯佐证,庭审也秘密举行,外界不知道当局在羁押期间如何对待任志强。但如同“人权观察”2016年发表的报告指出,中国贪污案件在押嫌犯通常会受到各种虐待,包括长时间剥夺睡眠、体罚、剥夺食物饮水和严重殴打。在押人员也可能在非正式拘留所遭到单独关押并切断对外联络。通常在“认罪”之后,贪污被告才被移交刑事司法系统定罪,一般都会被判处重刑。

“人权观察”中国部研究员王亚秋表示,对任志强的可耻判决几乎等同终身监禁,若不立即释放任志强,就是向世界昭告中国司法体系只是用来执行政治清算,而非伸张正义。

责任编辑: 夏雨荷  来源:自由亚洲电台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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