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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革中亲属同遭专政机关杀害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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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份《通知》上,当局介绍了杨的身份及“罪行”,全文如下:

一、现行反革命犯杨淑辰,女,四十八岁,北京市通县人,地主出身,国民党员。其母系地主分子,被遣送原籍。

杨犯顽固坚持反动立场,对我党和社会主义制度怀有刻骨仇恨。杨犯于一九六六年充当外国特务,大肆盗窃我国机密情报,书写反动文章,并领取了大量特务活动经费。仅一九六七年三月杨犯出卖情报数百份,同年四月向外国驻华使馆人员递交情报时,当场被我抓获。

看来,当局将杨身份定为“外国特务”,“罪行”是“向外国驻华使馆人员”“出卖情报”。笔者曾在《遇》文中对此表示质疑:杨一个无业无职的普通中年妇女(笔者当时尚不知其夫是普通中学教师),根本没有任何可能在一月内(1967年3月)窃取数百份“我国机密情报”并出卖。其时,全球尚无电子文本,任何情报都是纸文本。机密材料一般十数页或几十页,几百份材料须装几大箱。要在一个月之内窃得数百份机密文件并完成转手“出卖”,以一个人之力,即使是美国中情局或苏联克格勃”的超级特工,也不可能做到。何况一介无职无权、无特殊背景的普通妇女。她从哪个途径或渠道,能一月内窃取几百份“机密情报”?

责任编辑: 李广松  来源:记忆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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