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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务院报告详列制裁10官员理由:林郑押后立会选举 邓炳强引国安法拉人

美国国务院今天向国会提交首份《香港自治法》报告,点名指10名损害香港自治的官员很大程度上促成中共未有根据《中英联合声明》及《基本法》履行其义务,美国财政部已于8月7日的报告中对他们实施了资产冻结制裁,而今次报告再详列各人如何损害香港自治,内容跟上次财政部报告略有不同

美国国务院在首份《香港自治法》报告中,列出10名官员如何损害香港自治。

美国国务院今天向国会提交首份《香港自治法》报告,点名指10名损害香港自治的官员很大程度上促成中共未有根据《中英联合声明》及《基本法》履行其义务,美国财政部已于8月7日的报告中对他们实施了资产冻结制裁,而今次报告再详列各人如何损害香港自治,内容跟上次财政部报告略有不同。有份草拟制裁港官法案的美国民主党参议员范霍伦(Chris Van Hollen),认为报告错失了可扩大制裁个人或机构力度的良机。报告针对10人的理由如下:

夏宝龙

港澳办主任,为北京实施其香港政策的主要人物之一,负责监督港澳办推广中央政府对港原则及政策,包括港区国安法。在夏宝龙领导下,港澳办采取了一系列干预香港自治的行动,包括发表声明宣称它有权监督香港内政,违反《基本法》和《中英联合声明》。

张晓明

港澳办副主任,负责港澳办日常运作,协助监督推广中央政府对港原则及政策,包括港区国安法。在张晓明任内,港澳办采取了一系列干预香港自治的行动,包括发表声明宣称它有权监督香港内政,违反《基本法》和《中英联合声明》。

骆惠宁

中联办主任,中联办是中共政府在香港最重要的办公室。在骆惠宁领导下,中联办采取了一系列破坏香港自治的行动,包括发表声明宣称它有权监督香港内政,违反《基本法》和《中英联合声明》。他身兼港区国安委国安事务顾问,港区国安委根据港区国安法成立,受中央政府监督,并接受中央政府问责,主要职责为在港维护国家安全。

林郑月娥

香港特首,她于2020年6月签署港区国安法使其生效。身为特首,她同时是港区国安委主席。任内她行使过紧急权力限制香港居民的权利及自由,包括将原定2020年9月举行的立法会选举延迟一年。

郑若骅

律政司司长,也是特首林郑月娥的主要法律顾问。她领导律政司实施港区国安法,包括建立专责部门处理根据国安法的检控案件,控告示威者及反对派政治人物。

曾国衞

政制及 大陆事务局局长,该局负责监督全面切实履行《基本法》。港区国安法已被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曾国衞在领导政制及 大陆事务局期间,推动实施港区国安法。

郑雁雄

广东省委常委兼驻港国安公署署长,驻港国安公署根据港区国安法成立,负责监督执法机制,并协调中央政府在港维护国安问题的最终职责。

陈国基

港区国安委秘书长,领导国安委秘书处。在国安委首次会议上,秘书处为执法机关制定了执行港区国安法第43条实施细则,概述了执法机构可能采取的措施。

李家超

保安局局长,而香港警务处隶属保安局。身为保安局局长,李家超负责香港保安相关政策,包括维护法律与秩序。在他监管下,香港警务处设立了专责部门执行港区国安法,拘捕示威者及社运人士。

邓炳强

香港警务处处长,警务处在他领导下引用港区国安法拘捕支持民主社运人士,包括在国安法生效24小时内被捕的10人。邓炳强也是港区国安委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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