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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鼓吹的英雄刘学保原来是一个残忍的杀人犯

—文革中的刘学保“舍生护桥”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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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结果证实,李世白是被刘学保为制造假案而骗去现场残忍地杀害的。当时李世白被刘以斧头砍、石头砸而致颅顶头皮裂开、颅骨开放骨折,尚未断气,在与刘学保一起被送往医院途中,因刘学保诬其是“反革命炸桥罪犯”,因而得不到医护人员及时救治,还不断受到“革命群众”枪托捅捣,最终含冤去世。

在“文化大革命”年代里,真可谓“英雄辈出”,“乱哄哄你方唱罢我登场”。政治舞台上如走马灯似地不断转换着形形色色的各路“英雄”。常常今天是“英雄”,明天就成了“罪人”。今天是“无产阶级司令部”的座上宾,明天就成了阶下囚。但是许多人还是要争当这个“英雄”,前仆后继,乐此不疲。为什么?那时节,体现人生价值的许多正当途径都被堵死了:读书求学是“书读得越多越反动”(或者说得客气点是“读得越多越蠢”);勤劳致富是“走资本主义道路”;认真工作是“只埋头拉车不抬头看路”,“为修正主义卖命”……那时只提倡一种“斗争哲学”,一些人就到“阶级斗争”、“路线斗争”的风口浪尖上去积极表现,拼命表演。这也算是“体现人生价值”的一种独特方式吧。

于是,一些不可思议的怪事就应运而生了。这其中,有一件曾经震动国人的“英雄”事迹,颇有代表性。

1968年4月24日,《解放军报》头版头条发表由《解放军报》通讯员、《解放军报》记者联合采写的长篇通讯《心中唯有红太阳,一切献给毛主席——记保卫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英雄战士刘学保》,并配发评论员文章《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通讯是这样开头的:

“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

在夺取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全面胜利的凯歌声中,我们怀着激动的心情,向大家介绍保卫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保卫无产阶级专政的英雄战士刘学保的事迹。刘学保同志是八一一O部队某部三连副班长,他怀着对伟大领袖毛主席的无限忠诚,怀着对阶级敌人的刻骨仇恨,只身同反革命分子英勇搏斗,冒着炸药爆炸的危险抢救大桥,创造了惊天动地的业绩,谱写出又一曲毛泽东思想新时代的壮丽凯歌。

《解放军报》还配合发表了一幅照片和一幅插图。照片上是刘学保负伤后在医院里与前来看望他的指导员一起学习毛主席著作。两人合捧着一本《毛泽东选集》,摆出正在读的样子,用如今的说法,就是“做秀”,做的是“学习秀”。插图画的是刘学保正抱着即将爆炸的炸药包在奔跑的情景。

那年月唯一的官方通讯社新华社,于《解放军报》发表的当天就把这篇通讯和评论员文章发给了全国各大媒体。《人民日报》次日也在头版转载了《解放军报》的通讯和评论员文章。

这个“英雄战士”到底创造了什么样的“惊天动地的业绩”,谱写了什么样的“毛泽东思想新时代的壮丽凯歌”呢?

从通讯可知,刘学保出生于陕西省三原县马额公社一个贫农家庭。1966年3月入伍,到他在1967年底成为“英雄”时,入伍还不到两年。

通讯所介绍的刘学保“英雄”事迹大致是这样的:“文化大革命”中,刘学保坚决响应毛主席、党中央的号召,积极投入这场“大革命”运动。1967年7月,刘学保奉命来到甘肃省永登县连城林场支左(即毛泽东所号召的“支持左派广大群众”的简称,当时所谓“左派”即造反派)。到林场后,刘学保就注意到了一个“曾经当过国民党宪兵副连长”的“历史反革命分子”,并按照毛泽东“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的教导,同他展开了面对面的斗争。同时,他深入发动群众,帮助一些受蒙蔽的群众觉悟过来,揭发出林场“党内走资派”和那个“反革命分子”的罪行,促进了革命大联合,成立了革命委员会。12月17日,永登县革命委员会成立,林场职工前去参加庆祝大会,刘学保留在林场执行警戒任务,他发现那个“反革命分子”偷偷闪出了大门,便立即叫上另一同志一起追出去。快到大桥的时候,刘学保断定“反革命分子”是要破坏大桥,就叫同来的那位同志回去叫人,自己一人去制止“反革命破坏活动”。“反革命分子”发现刘学保追来了,反扑过来攻击刘学保,刘学保与他搏斗,并将他打死。刘学保发现“反革命分子”用来破坏大桥的炸药包已经拉燃导火索,便“以惊人的勇敢”冲上桥墩,抱起炸药包,往远离大桥的河滩跑,边跑边高呼“毛主席万岁!万万岁!”最后将炸药包扔出去,大桥保住了,刘学保却“失去了左手”……

通讯对于当时歌颂(用如今的说法是“炒作”)英雄人物的那一套方法是运用得很纯熟的。为了突出刘学保在支左中的功绩,通讯不仅写他与阶级敌人的斗争,还不忘“文化大革命”的特殊背景和主要任务,突出了他与“走资派”的斗争,将他描绘成一个既有阶级斗争觉悟又有路线斗争觉悟的先锋战士。通讯中有这样一段,写到刘学保到林场支左后,经过艰苦细致的思想工作,开始出现了新的气象:

“阶级斗争,一抓就灵。”林场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烈火熊熊地燃烧起来了。掀起了革命大批判的新高潮。大字报铺天盖地而来,揭出了林场走资派大量反党反社会主义反毛泽东思想的罪行。就是党内走资派,把这个反革命分子在劳改释放后收留在林场,并加以重用;就是党内走资派,当这个反革命分子写黑诗攻击党和社会主义时,百般庇护,还几次写报告要为他“平反”;就是党内走资派,把这个反革命分子作为重点救济对象,把职工救济费亲自送到他的家里……

“英雄”人物除去要有惊人之举外,照例还总是要说一些“豪言壮语”的。《解放军报》通讯引用了刘学保的这样一段日记:“失去一只手算什么,还有一只手,照样可以同阶级敌人作斗争,照样可以向敌人开枪,投手榴弹!保卫毛主席,保卫毛主席的无产阶级革命路线,保卫社会主义江山!”

在当年5月25日出版的《解放军文艺》1968年10期中,还发表了由八一一O部队供稿、与《解放军报》那篇通讯标题相同的连环画。连环画中对刘学保负伤后还作了这样具有时代特色的描写:“手术的第二天,刘学保醒来后的第一句话是:‘祝毛主席万寿无疆!’第一个要求是:‘把《毛泽东著作选读》拿来。’第一个行动是:和医护人员一起学习毛主席语录。”

今天的人们读到这些记叙,也许会认为这是疯狂,是愚昧,是滑稽,是变态。但在当时,却是充斥报刊、书籍、银幕甚至学生作文中的极为常见的时代“风景线”。

然而,刘学保的这一切言行都不过是在“做秀”,是在那个荒诞年月里做“革命秀”、“英雄秀”。只不过,这位农民出身的20岁士兵做秀的本领,恐怕要让今天的许多做秀“大师”自叹不如。

文革中进行辩论、批判时常用这样一句“最高指示”:“假的就是假的,伪装应当剥去。”刘学保的“英雄”伪装,终于也在文革结束之后被剥去了。尘埃落定,水落石出,真相终归大白于天下。原来,他不但不是什么英雄,倒是一个十分凶残的杀人犯!

其实,在这个所谓“英雄事迹”发生的第二天,就已引起有关部门怀疑了。据甘肃省甘南州委党史研究室翟翔、郝德有所写《“刘学保事件”及其思考》(载《党史风华》1992年第一期)披露,当时永登县公安局勘察现场后即发现,并没有“炸桥”的任何证据,便上报武威地区公安处军管会和省公安厅军管会,要求将该案“暂挂起来”。但在那个疯狂的年代,这种冷静的要求是很难得到赞同的。当时强调的是“革命需要”,是“大方向”,只要符合“革命需要”,符合“大方向”,就什么“枝节”都可以不予考虑。

刘学保事件发生于1967年12月17日,18日,刘所在部队便赶紧上报军区为其请功。29日,永登县革命委员会常委会议决定“慰问支左英雄刘学保”,并发动全县群众给刘学保写慰问信。1968年1月10日(离事件发生不到一个月),兰州军区授予刘学保英雄称号。22日,永登县革命委员会发出《关于号召全县广大革命人民广泛开展学习刘学保同志英雄事迹的通知》,并决定把那座被刘学保“保护”下来的池木哈大桥命名为学保大桥,组织干部、群众到大桥参观。

1968年4月25日,当时“首都红卫兵代表大会”中的“领头羊”,著名的北京大学新北大公社召开的北大首届活学活用毛主席著作积极分子代表大会,还发出了《关于学习毛主席的英雄战士刘学保同志致全校革命师生员工的倡议书》,倡议书刊登于4月29日出版的《新北大》报169、170期合刊上。可见其“英雄事迹”影响之广。此后,刘学保又“荣立一等功”,被提拔为副教导员,荣任兰州军区党委委员、中国共产党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

直到文革结束后,拨乱反正,对“刘学保事件”的怀疑才又重新被提了出来。有关方面组织了庞大的联合调查组,搜集到大量足以推翻所谓“英雄事迹”的证据材料,然后由兰州市公安局立案侦察。最后得出了结论:刘学保自述的“英雄事迹”完全是一出编造的闹剧,是一个精心策划的假案。经专家们通过反复实验论证,刘学保自述的所谓“脸盆大的炸药包”根本不存在,炸断刘学保左手几个手指头的,充其量只是一个雷管或者是由雷管引爆的不到10克的炸药。否则,刘学保早已粉身碎骨!

而被刘学保诬为“反革命”的林场干部李世白,经大量证人证明,李世白在案发前并未离开过林场场部(不可能去安放炸药包;实际上,当时已处于被监督管制状态下的李世白,也根本不可能搞到炸药包),晚上李世白出去未带任何东西,行为正常。而刘学保则在案发当天曾两次外出并去过大桥。当李世白外出时,只有刘学保一人“发现”可疑,但他既不向军管会领导汇报,又不叫他人帮忙,却只把一个炊事员叫上跟他一起去跟踪。在距大桥一公里多的地方,他自称发现了“反革命阴谋”,但他明知桥北有建桥工人,身后又紧靠人员密集的八冶工地,却舍近求远,强行命令炊事员返回林场去叫人……

调查结果证实,李世白是被刘学保为制造假案而骗去现场残忍地杀害的。当时李世白被刘以斧头砍、石头砸而致颅顶头皮裂开、颅骨开放骨折,尚未断气,在与刘学保一起被送往医院途中,因刘学保诬其是“反革命炸桥罪犯”,因而得不到医护人员及时救治,还不断受到“革命群众”枪托捅捣,最终含冤去世。

1985年7月,中共永登县委作出决定,为李世白彻底平反昭雪,恢复名誉。同时,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刘学保无期徒刑。

别说是当年知道刘学保“英雄事迹”的人们了,就是文革后出生的年轻人,得知当年为了当“英雄”竟会发生如此荒诞和卑劣的事件,也定会大大吃惊的。那年月当“英雄”,所能获得的主要是“精神奖励”,既不会得到奖金,又不会得到其他物质奖励——最多只能得到一套《毛泽东选集》。对于农村出来的士兵来说,最大的好处也许是可以因此而“入党”、“提干”,改变农民身份,转为“城市户口”。然而,为了当这个“英雄”,却不但要挖空心思,精心策划,寻找机会,制造条件,还要残忍地杀人,还要自残甚至甘冒自己的生命危险!

不知刘学保本人后来在服刑中是否对此事有过忏悔?说过些什么?写过些什么?

对于今天的人们来说,更应该思索的是,为什么在那场“文化大革命”中会发生如此荒唐、如此丑恶的闹剧?为什么在“最革命”的口号下人性却会被扭曲到最愚昧最丑恶的地步?

责任编辑: 东方白  来源:民间历史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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