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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丰银行原董事长蔡国华被判死缓 终身监禁

11月6日,恒丰银行原董事长蔡国华犯五罪被判死缓,终身监禁。蔡国华被指违法发放贷款35亿元(人民币,下同)。

中共官方通报称,蔡国华以「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被判刑6年;以「贪污罪」判刑12年,并处罚金100万元;以「挪用公款罪」判刑10年;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以「违法发放贷款罪」判刑12年,并处罚金20万元。

数罪并罚,蔡国华被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蔡国华被指在2014年至2016年任恒丰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期间,违规在恒丰银行发放核心员工奖励薪酬,推行员工股权激励计划,造成恒丰银行经济损失共计8.9亿余元。

2014年至2017年,蔡国华任恒丰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时,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占有恒丰银行公共财物,共计1018万余元。

2015年至2016年,蔡国华担任恒丰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时,擅自决定将恒丰银行48亿元资金以信托贷款形式转入其个人控制的公司,谋取个人利益。

2006年至2017年,蔡国华担任沾化县委书记、烟台市政府副市长、恒丰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时,为8家单位或个人在银行贷款、项目承揽、企业经营等方面提供帮助,索贿共计11.8亿余元(其中10.7亿余元系未遂)。

2017年,蔡国华授意银行工作人员违规发放贷款35亿元,给恒丰银行造成特别重大损失。

蔡国华自2013年12月开始担任恒丰银行董事长,2017年11月27日被带走调查。

此前新浪财经报导说,自2016年5月开始,「恒丰银行高管私分巨款」事件持续发酵,蔡国华一直处于风口浪尖。

2016年5月14日,媒体曝出恒丰银行高管通过香港东亚银行的帐户私分过亿元公款,其中董事长蔡国华分得3,850万元,时任行长栾永泰分得逾2,000万元,副行长毕继繁分得1,800万元,其他高管分获数额不一。

同年9月12日,栾永泰承认分钱,自己收到约2,100万元。之后,恒丰银行将股权激励计划暂停、降薪50%归罪于「以栾永泰为首的团伙」。

当时,财新周刊的封面文章披露,蔡国华等人通过银行理财及同业业务,帐外运作400多亿资金,违规「私有化」恒丰银行资金成本高达数十亿元。

近年来,恒丰银行多名高管落马。

今年2月,恒丰银行北京分行前行长以及该行总行CIB前副总裁邱野,因「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受贿罪」被判刑7年。此前,邱野被抄家时,其家中被搜出47箱茅台、逾3000克黄金。

2019年12月26日,蔡国华的前任、恒丰银行前董事长姜喜运以贪污罪被判处死刑。在其死刑缓刑执行二年期满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姜被指控贪污价值7.5亿的银行股份并受贿6000余万元。

恒丰银行还经历了两任董事长私分公款被查、40亿刚兑风险、踩雷「侨兴债」、高管大「换血」和总部迁址引发离职潮等事件后,其不良资产不断曝光。各项数据显示,该行情况持续恶化,2017及2018年年报均难产。

恒丰银行前身为烟台住房储蓄银行,成立于1987年,2003年正式改制,恒丰银行成为山东唯一一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该行在全国拥有18家分行和306家支行。

责任编辑: 时方  来源:大纪元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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