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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商做生意 自古有个讲究

风物长宜放眼量,出水才看两腿泥!

经商做生意,自古有个讲究:和气生财。这道理,不是谁发明或者设想的,也不仅属于东方或是西方,而是生意场上历经坎坷波折,商人们在经商谋利中逐渐形成的共识,并成为一条历久不衰的经商之道。

这条经商之道,之所以被生意场认可和遵循,道理很简单,只有平等协商、互相尊重、互赢互利才有生意可做,才有共同发财的机会。因此,自古及今,经商规则浩如烟海,许多做法、教条、准则在时间和实践的检验磨洗中,大浪淘沙,有的渐行渐远,有的老旧过时,而和气生财,始终是生意场上的不老法则。

生意人都知道,做生意忌讳的就是成天吵吵闹闹,喊打喊杀。如果一方声称自己吃亏了,就可以不按规则做生意;或者总以为自己有理,有理就嗓门高,不顾一切地大吵大闹,任意要价索取。这是生意人的大忌,其实做生意并没有绝对的吃亏或者占便宜,对长期合作的伙伴,这几单生意你挣多点我少点,这一段时间我挣多点你少点,下几单你再多挣点,总有办法抹平补回,这都是正常的生意思维,正常打法。

怕的是一方总觉得自己“亏得慌”,以为“受虐”而愤愤不平,甚至店大欺客,罔顾事实,一言不合就掀桌子。这就偏离正常轨道了。生意的事得用生意的理来解,不能一味逞强要挟,仗着自己比对方强势就步步紧逼,突破对方底线,这生意可就黄了。岂止如此,真打起来,不仅两家生意没得做,把生意场也都搅乱了,大家都会烦。而且,打人无好手,骂人无好口,即使你强,打起来的话,对方总得还手,这是伤人一千,自损八百,违背商场基本法则。

当然,做生意,免不了吵吵嚷嚷、你来我往,这是常情。市场就是这样,生意就是如此,没有争吵谈判、没有讨价还价,也就没得市场。但是,对生意人来说,所有的争吵,都得以摆事实、讲道理为基础,都得以协商谈判来解决。说到底,都得以双方的让步来了结,最多是一方让多点,一方得多点,总不至于把台子给掀了,一方干脆按自己开的价码强加给对方,或者一方就得按另一方的说法来“背书”。

这就有违和气生财的原则了,既不是做生意的搞法,也不是生意人的思维。做生意从来都没有只是一方纯获利一方纯吃亏的,只有赚的多和少的问题。而且长远来看,盈亏其实是平衡的,这一点生意人都门清,都心中有数,没有谁在做“冤大头”。如果一方执意要说吃亏,要强征强加,或者咄咄逼人,那一定是有了另外的“小九九”,拿“吃亏”找茬说事罢了。但这就不是生意的事了。

所以,和气生财,有基本的底板和原色。这个底板就是互惠互利,平等协商。做生意,如果只讲自己赢利,只考虑自己得失,注定难以做大,难以做久,因为没有共赢的生意只能一时,不能一世。生意双方规模总会有大有小,有强有弱,过程中也会赚得有多有少,有得有失。但生意场中事,就得生意场上说,只要彼此按章出牌,讲究互利共赢,生意就能越做越大,就没有过不去的坎。

换句话说,既然来到市场,来做生意,就要承认现实,遵守规则。

即使觉得有点不如意,或者赚得少了,也得双方平等协商、弥补、纠正、改变,大家有话好说,互相尊重。但对话是平等的,谈判是有原则的,不能稍不如意就举起大棒,一意孤行。不然,生意就不好做了,不仅没有共赢多赢,最终双方利益都会受到损害。

况且中国有句老话,塞翁失马,焉知非福,此一时你似乎占了上风,可风物长宜放眼量,出水才看两腿泥,谋长远才是生意人共同的追求。

责任编辑: 宋云  来源:经济日报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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