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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大得不能倒” 大陆起草更严格资本新规

中国监管机构考虑针对具有系统重要性的银行施加额外的资本要求,以遏制金融风险,维护银行业稳定。

中国人民银行官网发通知称,人民银行会同中银保监起草了《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监管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稿对银行提出明确要求:提高自救能力,防范“大而不能倒”风险。通知称,征求意见稿旨在“完善我国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框架,明确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监管要求”。

在借鉴国际经验的基础上,监管层计划建立附加资本、附加杠杆率、流动性、大额风险暴露等附加监管指标体系。

系统重要性银行将被划分为五个小组。第一组到第五组的银行分别适用0.25%、0.5%、0.75%、1%和1.5%的附加资本要求。可以看出,除第五组外,第一组到第四组组间的附加资本要求仅差0.25%。

意见稿称,组内暂不设置差异化的附加资本要求。若银行同时被认定为中国系统重要性银行和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资本要求不叠加,采用二者孰高原则确定。

此外,系统重要性银行在满足杠杆率要求的基础上,应额外满足附加杠杆率要求。附加杠杆率要求为其附加资本要求的50%,由一级资本满足。

征求意见稿称,此举是为了鼓励银行降低系统性风险,避免引发道德风险。

意见稿还称,系统重要性银行需在进入名单或者得分变化导致组别上升后,经过一个完整自然年度后的1月1日满足要求。人民银行、中银保监后续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附加资本要求进行调整,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审议后实施。

意见稿还特意说明:本规定中系统重要性银行的附加资本要求与宏观审慎评估(MPA)中的附加资本要求不互相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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