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 > 社会观察 > 正文

亲哥成功争取“具荷拉法”通过 教训枉为父母者

南韩女团KARA成员具荷拉于2019年11月在位于清潭洞住家中轻生身亡,终年28岁。在具荷拉逝世后,9岁时就未抚养具荷拉兄妹的生母突现身灵堂,主张依法她应得具荷拉一半财产。使具荷拉哥哥具浩仁(音译)向国会请愿立《具荷拉法》,内容为遗弃子女的父母不得继承子女财产,该法近日于南韩国会通过。

具荷拉哥哥具浩仁去年3月起诉生母,要求重新划分遗产,并发起“具荷拉法”提案,盼政府可立法禁止遗弃子女的父母继承子女遗产,该提案也得到超过10万民众连署支持。

但去年12月,光州地方法院针对具荷拉遗产诉讼案判决,宣布生母可得到4成遗产,家属可得到6成。具浩仁代表律师表示,依照南韩现行法律,难以完全剥夺其财产继承权。

但《具荷拉法》去年7月时遭国会裁定不通过,尽管如此,具浩仁仍持续推动修法。近日韩媒报导,国会议员徐英教于国会上推动《具荷拉法》,并自国务会议上表决通过,未来父母违反、怠慢抚养子女义务或做出犯罪行为,将会被排除在子女财产继承权外。

责任编辑: 夏雨荷  来源:镜周刊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本文网址:https://www.aboluowang.com/2021/0430/15869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