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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称追收明星代言费 涉及黄晓明范冰冰等

大陆男星黄晓明2018年5月30日为主演电影《无问西东》在台北宣传。(陈柏州/大纪元

中共银保监会日前表示,将对已经立案的999家网贷机构追收明星代言费和广告费。据悉,该举措涉及汪涵、黄晓明、范冰冰刘晓庆、郎朗等人。

综合大陆媒体报导,今年6月1日,中共银保监会副主席梁涛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将对已经立案的999家网贷机构加快追赃,并追收高管奖金和明星代言费、广告费。

近年来,大陆各类互联网金融P2P平台及理财投资产品不断涌现,一些机构邀请明星代言推广或站台,其中一些平台存在过度宣传、承诺高额回报、误导性宣传等问题,部分平台的确发生了资不抵债、携款跑路的事件,造成数百万投资者血本无归。

大陆网贷平台鑫琦资产、e租宝、中晋资产、紫马财行、理想宝、团贷网、网利宝、有利网、爱投资、爱钱进等先后暴雷,其产品代言的明星涉及黄晓明、郎朗、赵雅芝唐嫣王宝强唐国强、张铁林、汪涵、杜海涛、杨迪、刘国梁等。

2020年7月,互联网金融平台爱钱进爆雷,涉及37万投资人,涉案金额高达近190亿人民币。知名主持人汪涵曾在2016年至2018年为爱钱进代言,奥运冠军刘国梁也为这家平台代言。

爱钱进平台爆雷后,汪涵、刘国梁遭到投资者谴责,甚至追债。最后二人发表道歉声明。

大陆知名节目主持人杜海涛2018年为网络投资平台网利宝拍摄数段视频广告宣传,网利宝爆雷后,杜海涛因此被一名山东投资者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相关损失。今年2月4日,山东东营一法院已立案审理此案。

但是,上述涉事公众艺人在代言平台出现违约风险之后,尽管陷入舆论风波和投资人维权声讨之中,但多数最终都不了了之。

《证券时报》6月3日引用北京市网络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车宁的评论说:“代言明星违背相关义务后,要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其违法所得将被没收,还会被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按照《刑法》相关规定,网贷平台被认为是犯罪的,相关费用还会被认为犯罪所得进行追缴。”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孟博律师则认为:“投资者容易被代言人光环吸引,从而对相关金融产品产生更多信赖。违法违规收益高、成本低,是艺人代言乱象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应加强对广告代言行为的监管力度,提升违法违规代言的成本,倒逼广告代言人加强自律。”

大陆自从2012年解禁金融市场管制后,网贷P2P平台逐年增加,2015年达到逾6,000家。因为P2P平台背后基本有地方当局站台,这些平台以高额回报吸引民间存款,并提供存户每年至少8%的利息,是银行存款利息的5倍多。这些平台再以高利贷借给地产商以及中小企业。

随着近几年大陆经济下滑,很多借贷企业无力还债,P2P平台倒闭、违约、诈欺、负责人卷款潜逃等等乱象频发,导致数百万投资者毕生积蓄血本无归,很多投资者到北京及各地政府上访,出现大量金融难民。

责任编辑: 时方  来源:大纪元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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