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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底刑事化】传科技巨企警告撤出香港 经济学者:外企忧港营商环境趋近中国

李兆波强调今次事件正反映,国际企业面对香港日益增加的限制深感忧虑,恐营商环境与中国大陆无异。

外媒报道Google、Facebook、Twitter等美国科企巨擘被指私下警告,若港府将“起底”刑事化,将撤离香港。代表有关科企成员的亚洲互联网联盟(AIC)回复本台指撤离一说不准确。该联盟认为修例后私隐公署有执法权,是“非常不寻常”。有学者分析认为,事件已冲击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形象。(李智智报道)

就港府拟修订《个人资料(私隐)条例》以打击“起底”行为,美国《华尔街日报》周一(5日)报道,Facebook、Twitter、Google等多间互联网企业组成的亚洲互联网联盟(AIC)私下发函港府,警告若坚持实施修例,将计划停止向香港地区提供服务。

AIC回复本台:成员有撤离计划讲法“不准确”

对于巨企私下警告港府撤离,亚洲互联网联盟(AIC)回复本台称,指“有特定成员有撤离香港计划”的写法“不准确(inaccurate)”。Google亦回复本台时,要求按AIC的最新回复内容。

AIC的15个成员包括多间科网巨企Airbnb、Amazon、Apple、 Expedia Group、Facebook、Google、 Grab、LinkedIn、LINE、Rakuten、Twitter、 Yahoo(Verizon Media)、 Booking.com。

AIC曾去信私隐公署称扩权“非常不寻常”

翻查资料,AIC于今年6月25日已去信香港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下称私隐公署)专员,表明成员对“起底刑事化”非常忧虑,港府藉修例加大个人资料私隐公署检控和搜证权力,当中拟订明“任何人”和“任何处所”若不遵守公署刑事调查,即属违法,变相中介机构及其当地子公司、员工将有机会面临刑事起诉。AIC要求与公署进行视像会议商议。

信中又称,AIC认为私隐公署扩权“非常不寻常(highly unusual)”与“国际隐私发展不同步(out of step with nternational privacy developments)”,更称“据联盟了解,亚太地区中没有其他司法管辖区有同样做法”。

IT界方保侨:加重企业营商成本

香港资讯科技商会荣誉会长方保侨向本台称,大部分科企未有在香港设办公室,故认为有关科企巨擘撤出香港的机会和需要不大。方称,现时香港已足够有法例处理侵犯私隐行为,修例难免加重企业营商成本。

方保侨说:《淫秽及不雅条例》、《版权条例》和“诽谤”条例等,政府机构可要求有关社交平台下架内容。Google、Facebook透明度报告亦显示,他们一直与政府某程度上有合作。

国际企业:恐营商环境与中国大陆无异

香港中文大学商学院高级讲师李兆波向本台称,即使科企巨擘未来不撤出香港,惟今次高公信力的《华尔街日报》刊出报道,已冲击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形象。

李兆波说:香港好像很多东西都要打交叉,不是那幺正面,故中长期的打击是不少的。2019年修订逃犯条例、公司条例查册,法例是要做,大家都知道要(国家)安全,但亦要了解作为一个国际城市、国际金融中心,能否在安全和营商自由度作平衡点,考虑所有持份者的需要。

李强调今次事件正反映,国际企业面对香港日益增加的限制深感忧虑,恐营商环境与中国大陆无异。李又提及,早前港府以国安法控告《苹果日报》,该报因而被迫关闭,引来国际社会批评,故忧虑在港员工亦“无可厚非”,“因不知风险程度到哪里,随时有机会被抄家”。

香港特首林郑月娥周二回应事件:“从事网络平台公司有关注,我相信私隐专员乐意与他们见面,听下佢哋关注。”个人资料私隐公署专员锺丽玲强烈反驳,重申修例只涉及非法的“起底”行为及公署的相关执法权力。

责任编辑: 夏雨荷  来源:自由亚洲电台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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