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 官场 > 正文

恒丰银行原董事长蔡国华二审维持死缓原判

8月27日,大陆恒丰银行原董事长蔡国华上诉案被驳回,二审维持死缓、终身监禁的判决。

27日上午10时,山东省高院宣判:裁定驳回蔡国华上诉,维持原判。蔡国华犯“滥用职权、贪污、挪用公款、受贿、违法发放贷款”等罪,被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据查,蔡国华被指在2014年至2016年任恒丰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期间,违规在恒丰银行发放核心员工奖励薪酬,推行员工股权激励计划,造成恒丰银行经济损失共计8.9亿余元。

2014年至2017年,蔡国华任恒丰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时,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占有恒丰银行公共财物,共计1018万余元。

2015年至2016年,蔡国华担任恒丰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时,擅自决定将恒丰银行48亿元资金以信托贷款形式转入其个人控制的公司,谋取个人利益。

2006年至2017年,蔡国华担任霑化县委书记、烟台市政府副市长、恒丰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时,为8家单位或个人在银行贷款、项目承揽、企业经营等方面提供帮助,索贿共计11.8亿余元(其中10.7亿余元系未遂)。

2017年,蔡国华授意银行工作人员违规发放贷款35亿元,给恒丰银行造成特别重大损失。

蔡国华也成为恒丰银行第二个被判处死缓、终身监禁的董事长。

2019年12月26日,蔡国华的前任、恒丰银行前董事长姜喜运以贪污罪被判处死刑。在其死刑缓刑执行二年期满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姜被指控贪污价值7.5亿的银行股份并受贿6,000余万元。

大陆财新网最新报导说,山东高院于2020年底二审宣判了姜喜运案,亦驳回其上诉,维持死缓终审监禁的判决。姜喜运曾自辩无罪。

2020年2月,恒丰银行北京分行前行长以及该行总行CIB前副总裁邱野,因“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受贿罪”被判刑7年。此前,邱野被抄家时,其家中被搜出47箱茅台、逾3,000克黄金。

蔡国华自2013年12月开始担任恒丰银行董事长,2017年11月27日被带走调查。

此前新浪财经报导说,自2016年5月开始,“恒丰银行高管私分巨款”事件持续发酵,蔡国华一直处于风口浪尖。

2016年5月14日,媒体曝出恒丰银行高管通过香港东亚银行的账户私分过亿元公款,其中董事长蔡国华分得3,850万元,时任行长栾永泰分得逾2,000万元,副行长毕继繁分得1,800万元,其他高管分获数额不一。

同年9月12日,栾永泰承认分钱,自己收到约2,100万元。之后,恒丰银行将股权激励计划暂停、降薪50%归罪于“以栾永泰为首的团伙”。

当时,《财新周刊》的封面文章披露,蔡国华等人通过银行理财及同业业务,账外运作400多亿资金,违规“私有化”恒丰银行资金成本高达数十亿元。

责任编辑: 时方  来源:大纪元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本文网址:https://www.aboluowang.com/2021/0828/16391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