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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安法下身陷囹圄 何俊仁辞任支联会等职务

何俊仁律师长期参与人权、民主活动。(摄影:郑铭)

因前年10.1“非法集结案”正在服刑的香港民主党前主席何俊仁,星期一(13日)宣布即日辞任华人民主书院董事、支联会主席和中国维权律师关注组主席职务,并退出这三个组织。

正在服刑的69岁何俊仁星期一(13日)透过香港民主党发表声明,“宣布从即日开始,辞任华人民主书院丶维权律师关注组及支联会所有职务,并退出上述组织。特此通告。”声明未有提及他辞任和退出的原因。

早前警方引用国安法第四十三条实施细则,指控支联会、华人民主书院和维权律师关注组为“外国代理”,要求何俊仁在内所有支联会常委,华人民主书院陶君行、维权律师关注组副主席刘慧卿等人交资料。由于支联会表明拒绝,警方上周先后拘捕副主席邹幸彤等及四名常委。

警方国家安全处随即落案控告支联会、主席李卓人、副主席何俊仁及邹幸彤“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同时控告邹幸彤及4名常委梁锦威、邓岳君、陈多伟、徐汉光没有遵从通知规定提供资料罪,上周五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

何俊仁一直是民主党核心人物,2006年当选为民主党主席,成立中国维权律师关注组,关注和支援大陆维权律师和维权运动,呼吁北京尊重人权,建立法治和宪政。

何俊仁和中国著名维权律师高智晟一直关注大陆维权运动。何俊仁在2006年2月8日响应高智晟发起维权绝食行动,自此每星期三举行24小时绝食,长达14个月。其后,高智晟多次被中共国保带走并遭到虐打,何俊仁在2009年再次展开绝食行动,声援高智晟、陈光诚郭飞雄和胡佳等维权律师和人士,要求中共当局立即停止打压。

何俊仁并多次承接法轮功案件,最著名的是“阻街案”。2002年3月14日,16名瑞士和香港法轮功学员在中联办前和平请愿,被警方强行拘捕,原审法庭判7项罪名全部成立。2005年法轮功学员上诉成功,终审法院裁定警方的拘捕行动不合法,撤销学员阻差办公及袭警的罪名。此案也成为国际知名的案例。

国安法下,何俊仁身负多宗案件,包括前年8.18、10.1及10.20“非法集结案”。他在3宗案件的总刑期为18个月,目前正在服刑。

何俊仁亦涉及与支联会相关的《香港国安法》案件,被控违反“煽动他人颠覆国家政权罪”,另外在去年六四集会案件中认罪,将于星期三判刑。

责任编辑: 叶净寒  来源:希望之声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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