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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制裁法适用港澳引商界忧 港媒:短期内将搁置

原先盛传中国人大常委会准备将“反外国制裁法”纳入港澳“基本法”实施,但有港媒报导,为了回应商界担忧,北京已拍板搁置“反制裁法”在香港立法,且短时间内不会再提出。

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年8月的会议原订审议“反外国制裁法”纳入“基本法”附件三的议案,最后却决定暂不表决议案;本月19至2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又将召开会议,外界再度关注“反外国制裁法”是否提上议程。

不过,近日传出消息称“反制裁法”将无限期搁置,主因是商界的反弹强烈。

港区人大代表、中国银行(香港)信托有限公司董事长吴亮星曾说,反制裁法一旦实施,在港外资银行的处境难免尴尬,位于外地的总部未必接受或同意中方的制裁,但只要有分行在港,分行便需要依照本地法律处理。

以香港为例,所有银行受金融管理局监管,需要依法办事,若违反香港本地法令便需要接受惩罚;若出现制裁情况,外资银行难免出现矛盾或尴尬的情况。

香港01今天引述商界人士表示,有香港金融机构及中资高层曾向中国国务院副总理刘鹤陈情,称“反制裁法”一旦纳入附件三,反而为美国提供平台扰乱香港金融稳定,自招麻烦,更有可能令外资转投其他国家或地区,“益了新加坡”。

金融界立法会议员陈振英对此表示,搁置是为聆听更多意见,再决定下一步。他并称,最近中美关系随着孟晚舟获释等事件,可能“起了新变化”。

他坦言,曾听过部分业界人士对“反制裁法”表达担心,也难断言商界担忧是否成真,但最近中共中央推出前海方案、理财通、债券通等,业界可集中心力放在新的投资机会上。

责任编辑: 李韵  来源:中央社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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