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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明海:“整风反右”55周年感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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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风反右阴阳谋,意在杀鸡警群猴。

九州从此无异议,千村薜荔饿殍留!

使我感到十分遗憾的是:2007年,由山东大学史若平、李昌玉等老先生起草,发起的《致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的公开信》的签名请愿,又被当局视为"不安定因素"。为了"枪打出头鸟",李老先生受到了又一次的人权灾难——被抄家和限制行动自由。至今,电话、电脑等通讯自由都受到监控。本人两次在"公开信"上签了名,在《08宪章》上还未签名,当地的国保已传唤了我,尽管是文明礼貌的"找我谈话",但是,这样的时间、地点和形式,明显地向我传达了中央依然压制我们的声音——"被境外敌对势力所利用"。真是笑话!如果真是那样,你们"利用"我们反击岂不更方便吗?对于当地有关部门的工作,我们总是尽量予以配合。但是,配合不等于服气,更不是认同——为什么对于这类事实清楚的历史冤案,"执政为民,立党为公"的中国共产党和中央人民政府,就是不想给我们以彻底的平反昭雪?而且至今没有给我们一个令人信服的说法!为了"讨个说法"有人已付出了生命,不知我们这些老人,是否也会为了讨个说法而付出老命?想起这些,怎不教人不寒而栗!

老百姓有冤,总要申诉,古今中外都是如此。尽管风烛残年,但我们矢志不移。因为我们无罪!我们是被冤屈22年之久的冤民!

小传

1939年12月3日生。1956年参加教育工作,任浙江省嘉善县惠民乡枫南小学教师。1957—1958县委集中全县中小学教师,开展"帮助共产党整风"的运动,号召"大鸣大放"。由于积极配合,翌年进入"反右"阶段时,被划为"反党反社会主义的资产阶级右派分子"。而且由于"情节严重,态度恶劣",于1958年6月受到"开除公职,送劳动教养"的处罚。1962年春在浙江长兴县长岗岭农场第二中队被宣布摘除右派帽子,解除劳动教养,安排"回家生产"。其时,正逢全国"精简下放"运动,旋即被下放老家嘉善县洪溪乡居委会蔬菜队,名符其实的"回家生产"了。"文革"期间,由于家庭出身和本人的这段经历,遭到集镇造反派组织的抄家,祖传家具均被"没收",仅仅没有揪斗。随后居委会蔬菜队与当地生产队合并,成为洪溪公社红旗大队西三队的社员,成了真正的农民。1978年12月,县统战部通知开会,宣布"改正",并安排到当地农村小学——洪溪公社沈七学校(小学附设初中班)教书。1999年12月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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