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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德君:打碎中国人民“共同富裕”梦想的罪魁【阿波罗网特稿】

—六中全会《决议》掩盖不了的滔天大罪(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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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接受的企业改制,是邓小平的先富带后富,不是江泽民的哄抢瓜分这是一个必须澄清泾渭的分水岭:它涉及14亿中国人中绝大多数对中共三十年改革的态度、涉及邓小平江泽民谁是亡党祸国殃民的罪魁祸首、谁是最大的人民公敌、谁应当接受中国人民的审判?

实锤!共产党瓜分中国经济的罪魁祸首是江泽民

正如中共十九届六中全会《决议》抓邓小平作江泽民的替罪羊一样,今天的中国人提起企业改制没有一个不骂邓小平的。仿佛江泽民带领党员干部哄抢公有制经济、瓜分国家资源的犯罪是邓小平干的,其实不是。今天中国大陆搞的企业改制根本不是邓小平“允许一部分人先富带后富,走共同富裕道路”的东西,而是江泽民打着邓小平的幌子带领党员干部搞闷声发大财搞出来的。

为了认清江泽民的真面目,我们先来看看邓小平搞了个什么样的企业改制。

(一)邓小平企业改制的提出

三十年前,为使公有制的生产关系融入私有,让高度计划经济转变为市场经济,从而通过允许一部分人先富带后富,走共同富裕道路的办法,让中国人民过上小康的日子,邓小平提出了以企业改制为龙头的改革开放

(二)邓小平改制的基本思路

1.允许先富的是什么人?

在“允许一部分人先富带后富,走共同富裕道路”的设想中,邓小平允许先富的对象,主要是懂得经营管理的人,即改制企业的厂长经理。并不是操纵国家政权的党员干部。

2.改制企业的资产作价真相

由于改制受益的厂长经理们先富是被附加了“带后富”的条件,因此,改制企业资产评估无一让厂长经理吃亏,都是象征性收费;即无论国有、集体企业,100%都是把企业的金山银山作价变成“雪糕、冰淇淋、豆腐渣”,等于是白白送给了厂长经理私有就算改制。

3.改制的目的

带后富,是改制企业受益的厂长经理们先富之后必需履行和兑现的义务;

实现改制的基本思路是分二步走:第一步,“允许一部分人先富”;第二步,由“先富带后富”;

改制的终极目的是“走共同富裕道路”,让14亿中国人民(包括党员干部)都过上好日子。

很明显:“允许一部分人先富”不是让改制受益的厂长经理不管老百姓死活地将国有集体企业抢归自己,而是让他们象征性交点买雪糕冰棍的小钱,把国有集体企业的金山银山搬回家,目的是用这种形式的“买断”,来增强厂长经理对国有集体企业(私人)经营管理的责任心;本质上,邓小平绝不是把国有集体企业白白送给厂长经理,而是让厂长经理替企业员工打理经营。

香港郎咸平教授说,大陆的企业改制,疑似效仿了美国的职业经理人制度。美国职业经理人的信托责任是对企业股权所有人权利权益负全责的资本主义精神之一。它的特征是:企业归股权所有人共有;职业经理人受信于股权人、委托经营企业;企业受益按股权所有人占股比例分配。

由于邓小平不求甚解,仅仅效仿了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一些表面现象上的东西,结果,到死也没有对改制企业受益的厂长经理提出兑现美国职业经理人信托责任的合约要求。

笔者认为:中共推行邓提出的分二步走(先富带后富走共同富裕道路)的基本国策,想法是好的(但漏洞太大);我们说:倘若江泽民是善良之辈,担任共产党总书记之后,能去主动弥补邓在改革保障措施方面的漏洞,能让受益的厂长经理去兑现先富带后富的义务,能让中国人民走上共同富裕道路,也无可厚非,问题是邓小平改制的漏洞竟被江泽民利用来带领党员干部另搞了一套他们自己的闷声发大财。

(三)邓小平改制的政策规范

1.邓小平搞企业改制是划出来了一条红线的,即不允许中共高官和其家属子女掺和。

早在19855月,邓就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名义发布了《关于禁止领导干部子女、配偶经商的决定》,规定:凡县团级以上领导干部的子女、配偶,除在国营、集体、中外合资企业,以及在为解决职工子女就业而兴办的劳动服务性行业工作者外,一律不准经商

但是,期间顶风上的恰恰是邓小平的儿子。由于邓朴方悖逆规定成立了中国第一官倒公司(康华公司),利用国家改革初期的价格双轨制,倒卖紧缺物资,一夜暴富,引发了1989年“六四”学生运动。“六四”让邓小平看到了人民对当权者家族搞特权的愤怒力量,恐惧过后,痛定思痛的邓为阻止中共131万高官及其家族亲属配偶子女参与企业改制,通过政治局启动特别程序,以中共中央名义向全国人民写下保证书,(见19897月《中共中央向全体中国人民郑重承诺》七条(以下简称邓七条),其中,第1条是“惩治官商勾结腐败”;第2条“坚决制止高干子女、配偶经商”。

2.笔者对邓七条的理解

搞独裁的中国共产党,能在六四屠城镇压学生运动才刚过去一个月之际,以中共中央的名义向全体中国人民承诺:共产党人不再搞官商勾结腐败、坚决制止高干子女、配偶经商;这个规定,在当时决不是用来糊弄老百姓的,是邓小平对儿子搞官倒引发六四屠城的心虚和歉疚(也是邓向中国人民承诺诸如此类的悲剧不会再重复发生的宣言)。

邓七条,对无法无天的中共而言就等于是立法。

笔者认为:六四之后的邓小平,用邓七条来为先富带后富的企业改制保驾护航,目的很明确,就是让架构国家政权的131万高官作围栏,将被允许先富的人圈在中间,让这些拿去了公有制国有集体企业金山银山的厂长经理们在中国共产党全党高官的围栏监控之下“先富”。

试想:如果江泽民自己和家族子女亲属都不参与抢国企,不贪不腐,那么,邓主导的这种“群狼牧羊式”的企业改制会是什么样子?先富那一部分厂长经理敢置围栏高官的监管于不顾吗?因受邓七条制约而“清正廉洁”的围栏高官可能让先富那部分人把用买雪糕奶酪冰激凌价格拿去的公有制企业的金山银山变成他们自己的吗?就象今天共产党官员这样:把攫取的国家财富转移到国外,人却留在国内继续折腾?

我们说:中共的企业改制当真能如邓小平所愿的话,邓设定的中国人民走共同富裕道路的目标早就实现了!可惜,邓的这个昏愦到对先富那部分人怎样带后富的责任、义务全然没有具体要求的企改方案,被江泽民掉包了。

(四)中国人民接受的企业改制,是邓小平的先富带后富,不是江泽民的哄抢瓜分

这是一个必须澄清泾渭的分水岭:它涉及14亿中国人中绝大多数对中共三十年改革的态度、涉及邓小平江泽民谁是亡党祸国殃民的罪魁祸首、谁是最大的人民公敌、谁应当接受中国人民的审判?

笔者认为:中国人民接受的是邓小平的企业改制,不是江泽民的哄抢瓜分。

为什么说中国人民接受的是邓小平提出的企业改制?

毛泽东死后,邓小平所以让当时的中国人有好感,是因为他否定了十年文化浩劫,适时宣布国家工作重点由政治斗争转入经济建设,尤其当邓把被毛泽东当作牛鬼蛇神关进牛棚的“九大类”平反昭雪、将“三种人”绳之以法,确实让中国人民眼前一亮,有了“小平你好”的心情。

正因如此,邓小平提出的企业改制才被中国人民半推半就。

邓说自己是“人民的儿子”不忍心看着人民“吃大锅饭”受穷,想用一部分人“先富带后富、走共同富裕道路”的办法让人民有好日子过。邓这番言论,让勤劳善良憨实(饱受毛泽东运动之苦)的中国人民大受感动。可以说,结束了毛泽东以阶级划线的群众性政治运动,邓让中国大陆吹来西风:街头有了摆地摊、卖油条的;柏油路边有了穿花布衣服的;录音机里有了靡靡之音,种种时髦,让人民相信:这小个子有本事,能把毛泽东从神坛上拉下来“三七开”、能让共产党承认错误,也一定能带领中国人民过上好日子。于是,全中国人民都大义凛然,都将自己的饭碗――《宪法》规定人人有份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国有集体企业和自己的身家性命(当时在职工人,绝大部分都能享受到的由企业埋单的五险一金和福利分房)都不要了,都无偿地交给了邓小平、交给了共产党。

如此大仁大义,表现出这个时期的中国人民对共产党领袖邓小平搞先富带后富承诺的信任。

但是,让中国人民作梦都没想到的是:江泽民上台后竞敢颠覆了邓企改的性质,把邓规定由企业厂长经理为受益主体的改制,变成了由江泽民带领五代党魁家族、131万高官和掌握企业决策权力的党员干部(家属子女)一起动手哄抢瓜分国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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