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 港台 > 正文

香港民主派47人国安法案押后明年3月再讯 学者批未审先囚逾一年

香港民主派初选47人案,由3月1日起经历接近11个月的提讯,每次都有大批市民到法庭旁听支持。法庭将下次提讯日定为2022年3月4日,其中33名被告下次再出庭时,已经未审先囚超过一年(美国之音/汤惠芸)

33名因参与去年立法会35+初选被控“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的民主派人士,在被还柙接近11个月后,大部分再度被法官将案件押后至明年3月再提讯,有学者批评下次提堂时,已经未审先囚超过一年,认为控方做法极不公平,反映国安法指控相当模糊,可能违反人权法的规定。

香港民主派35+初选47人案是《港版国安法》实施以来,最大规模的一次检控,涉案的被告包括57岁的香港大学法律系前副教授戴耀廷、33岁的前民主派立法会议员区诺轩、36岁的前民主动力召集人赵家贤、24岁正在监狱服刑的前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以及28岁的抗争派前区议员岑敖晖等人,涵盖民主派最激进及最温和的政治光谱。

民主派初选47人案国安法最大规模检控

47名被告涉嫌策划及参与去年7月中举行的民主派立法会35+初选,2月28日被警方以国安法控告“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3月1日首次被带上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

控方首次提讯时表示,仍有大量数码资料要做验证,申请将案件押后至5月31日再提讯。第二次提讯时,控方又再申请押后至7月8日提讯,以进行转介高等法院审理的交付程序。

本案7月8日第3次提讯时,控方表示需要更多时间预备交付文件,部分文件亦需要时间翻译,让之后的法律程序能有效率地进行,申请将案件押后至9月23日第4次提讯。多名被告未能在当日完成交付程序,法庭将案件再次押后到星期一(11月29日)下午再提讯。

押后明年3月再提讯33被告还柙逾一年

案中33名被告首次提堂后,不准保释被还柙接近11个月后,连同其余14名获准保释的被告星期一再次提堂,由国安法指定法官、署理总裁判官罗德泉继续处理案件交付高等法院审理的程序。

案件原定下午2时开庭,由于被告家属、到庭采访的记者及旁听市民众多,法庭安排在审讯法庭外的公众席以及另一个法庭内,安排视像直播,但是直播的音效及画面有问题,导致开庭时间延误约1个半小时,有家属一度鼓噪,认为法庭不尊重旁听的市民。

经历超过4小时的聆讯后,部分被告申请豁免《裁判官条例》第87A条,对传媒报道交付审讯程序的限制,法官罗德泉表明星期一不会处理相关事项,押至明年1月27日上午听毕控辩双方陈词再作决定,没有申请相关事项的被告堂日毋须上庭。

法庭将下次提讯日订为明年3月4日,部分被告在2月8日再次提讯,换言之,33名还柙的被告到明年再次上庭时,已经“未审先囚”超过一年。

香港理工大学应用社会科学系前助理教授钟剑华表示,有法律界人士质疑国安法的指控界线模糊,可能违反香港原有的一些法律,包括《基本法》保障的言论、表达及集会自由,亦可能违反人权法的规定(美国之音/汤惠芸)

学者批“未审先囚”违法律原则

香港理工大学应用社会科学系前助理教授钟剑华接受美国之音访问批评,民主派初选47人案,大部分被告“未审先囚”超过一年,情况相当不合理,他认为控方未有足够证据之下,反对被告保释,违反法律原则。

钟剑华说:“我觉得很不合理的,你若果政府未够证据的,你就让人先保释,你最多(没)收他所有旅游证件,或者将保释条件再‘加辣’一些,我觉得完全都未有足够的证据,或者未有足够的举证,你将人这样关着,关一年剥夺他的自由,其实是相当之不合理、不公平,亦都完全违反一些很基本的法律原则,即是无罪假定,除非你一些很危险的罪犯,如果不是你无理由用这样的方法去拘禁他们,即是亦都未定罪,所以我觉得整个过程正如(建制派立法会议员)石礼谦所讲,This is not the Hong Kong we know.(这不是我们认识的香港)。”

民主党前主席刘慧卿星期一在社交网站Facebook帖文表示,她自己是支持民主派人士,到西九龙裁判法院旁听民主派初选47人案。刘慧卿在帖文表示,现时大部分被告已被关押9个多月,“真不知他们要还押多久﹗”

现年76岁的立法会最资深议员石礼谦其后在刘慧卿的帖文上以英文留言表示,This is not the HK we know and love. God bless them all.(这不是我们认识和深爱的香港,愿上帝保佑他们。)

钟剑华表示,有法律界人士质疑国安法的指控界线模糊,可能违反香港原有的一些法律,包括《基本法》保障的言论、表达及集会自由,亦可能违反人权法的规定。

钟剑华说:“但是你一句就说‘凌驾’,那样就可以不理,所以就不要再说人破坏一国两制,或者对一国两制无信心,这个是自己透过一条不是香港立的(国安)法、越俎代庖立的法,而制造了一个这样的混乱,令到整条法例本身既有凌驾性,但是那个模糊性这么大、这么随意,亦都很明显带有政治迫害的原则,亦都违反了一些既定法例,我觉得这个是令人很遗憾的一件事。”

公民党前立法会议员、浸会大学政治及国际关系学系副教授陈家洛表示,“未审先囚”对民主派初选47人案,被还柙接近一年的被告极之不公平(美国之音/汤惠芸)

前立法会议员指对还柙被告不公平

公民党前立法会议员、香港浸会大学政治及国际关系学系副教授陈家洛接受美国之音访问表示,法庭对控方以国安法起诉的案件相当宽容,甚至“同情”控方面对案情的复杂性,需要更多时间去调查,不过,陈家洛认为,“未审先囚”对民主派初选47人案,被还柙接近一年的被告极之不公平。

陈家洛说:是很不公道,“但是总也不能控方可以无限量地去苛索时间,去慢慢做它的(检控)功夫,老实讲一个政府如果效率这么低、效能这么低的,其实是很羞耻的、很‘羞家’的,那么你一早就不应该反对保释了。”

质疑政府杀鸡儆猴“示范作用”

陈家洛坦言,他跟很多在囚的47人案被告有一定交情,他觉得在国安法之下,香港已经不可以说没有政治犯,或者异见良心犯,他质疑政府是否要用47人案作杀鸡儆猴的“示范作用”。

陈家洛说:“一个对自己的管治、一个对自己的法律以及司法制度具信心的政权,是不需要用这些方法的,反而似乎现在就在国安法下面,它们(政府)都在摸索如何处理这件事,所以就用时间换空间,这个亦都是我会是觉得令到整件事情,那个司法公正,那个观感以及实质上受到损害的理由。”

陈家洛表示,国安法之下已经产在了寒蝉效应,他认为用“重典”及“严惩”只是当局自圆其说,也令香港一国两制愈来愈趋向大陆化。

陈家洛说:“但是香港不应该是这样发展是不是﹖香港应该是一国两制底下,是有别于的一个、不同的文化,不同的一个自由度的时候,其实我不认为应该是以一个这样的态度,去处理这些人士。”

大律师指控方应提出基本证据才检控

大律师萧志文接受美国之音访问表示,民主派初选47人案等候正式聆讯的时间超过一年,他认为案情涉及的被告众多,控方需要处理大量的录影片段等证据,需要较长的时间逐一举证,不过,他认为控方应该在正式检控前,对每一名被告有最基本的具体证据。

萧志文说:“你都要告诉我(法庭)某一个(被告)人做过些什么才可以,而不是带上法庭的时候,连那个不要说案情,连那个指控的基础、Allegation,指控某个被告、特别某个被告的检控基础都未有。”

被告要证明自己不犯事才获保释有困难

萧志文表示,如果控方对检控的前期工作做得较好,在第一次提讯至到正式聆讯,中间可以节省很多时间。他又表示,47人案在国安法几乎不容许保释之下,促使案件情况更恶劣,被告要证明自己不会再犯国安法才能够保释。

萧志文说:“那个证据其实你看看,很难的,怎样去证明你接下来一段时间‘将会不会犯法‘﹖即是是不是真的要那个人入了医院,手脚被绑起来,在一些束身衣之下,你才不会犯法呢﹖实际上要那个被告去证明,接下来将会一段时间不会犯法,其实很困难的。”

颠覆罪最高可判囚终身

民主派初选47人案的控罪指,47名被告在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月7日,在香港一同串谋及与其他人串谋,旨在颠覆国家政权而组织、策划、实施或者参与实施,以威胁使用武力或其他非法手段,严重干扰、阻挠、破坏香港特别行政区政权机关依法履行职能的行为。

根据《港版国安法》“颠覆国家政权罪”罚则列明,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人,最少监禁10年,最高可判处终身监禁;积极参加者可判监3至10年;其他参加者则可判处最高3年监禁,亦可判入劳教中心或判处社会服务令。

责任编辑: 夏雨荷  来源:美国之音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本文网址:https://www.aboluowang.com/2021/1201/16780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