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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总书记率先抢国企,曾庆红们蛇吞象 邓小平为江泽民挡罪

—六中全会决议掩盖不了的滔天大罪(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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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庆红抢国企是步江泽民后尘。但比江泽民干得狠!江泽民上手先抢上联投时,获利不过一个多亿,而曾庆红却直接去抢了价值上千个亿的鲁能。曾庆红凭什么敢如胆大妄为?曾庆红是个饱读诗书的文化人,在曾庆红眼里:共产党总书记敢冒天下之大不讳,敢在光天化日之下抢国企,自己有什么不敢?不要说总书记抢了一个亿,就是半个亿,也是抢!在曾看来,抢一个亿和抢一千个亿、一万个亿,就犯罪性质本身而言,没有什么区别。当然,曾庆红敢如此放肆,应当跟江泽民向他秘授了想消灭公有制的意图有直接关系。

第三章(上篇)

中共六中全会《决议》制造的一个惊天谎言,就是把江泽民打着邓小平改革开放的幌子另搞一套,带领共产党人将1949年以来中国人民辛辛苦苦拼死拼活创造的全部社会主义公有制国有集体企业哄抢瓜分归他们私有的犯罪当作是中共百年的成功经验、当作中共搞社会主义建设(搞市场经济)的伟大成就,归于江泽民的三个代表。这不能不说是对14亿中国人民的亵渎。

江泽民当政这三十年来,共产党人所以敢肆无忌惮祸祸国家、民族、人民靠的就是三个代表作祟。三个代表让中共无法无天、三个代表让中国大陆的政治、经济、法律、道德、文化(甚至连地皮和空气)都归了共产党和架构共产党政权的共产党人所有。

江泽民搞的国企改制就是抢国企。对此有人会问:江泽民搞企改不是也制定了一整套与企改相配套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吗?怎么能把有法律政策规范的改制说成是抢国企?

笔者认为:这正是江泽民拿三个代表取代宪法、打着法治的幌子抢国企的高明之处。不可否认,江泽民集团瓜分公有制经济所以得手,跟法律痞子们替他们出台与抢国企相匹配的物权恶法有关,是《物权法》帮助他们解决了哄抢到手的公有制经济如何“依法”变成私有的难题(这也是江泽民集团把哄抢瓜分国家经济犯罪忽悠成合法腐败的出处);今天,江泽民集团用物权恶法涂鸦了中共建政以颁布的全部500多部法律,使国家法律变成了黑帮规。说白了,江泽民制定的一整套与企改相配套的法律法规都是假的,根本不是拿来用的,而是作秀、熊老百姓、给国际社会看。

真实的江泽民搞企改,就是带领中国共产党人抢国企,而且,是明火执杖的抢。

接下来,一起来看看中共是怎样一边唱天堂歌曲,一边干魔鬼勾当的。

(一)江泽民用抢取代邓小平企业改制的真相。

众所周知,1978年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邓小平告别毛泽东的计划经济,搞起了改革开放。在农村,邓推行的是在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前提下的经济改革,准许个体的小规模私营经济,以削弱计划经济,进入1990年代后,邓又开始国企改制,在允许一部分厂长经理先富带后富走共同富裕道路政策推动下,国有中小企业的厂长经理们,获得了将国有中小企业变身为私营企业的机会。(邓小平这个改制的主导思想是在走共同富裕道路的前提下,允许一部分掌握企业经营管理权的厂长经理先富。笔者在这个系列(2)一章中对邓小平搞国企改革的目的和改制受益厂长经理先富要履行的义务作过分析,这里不赘述)。

但邓小平提出的企业改制随着邓于19972月去世而夭折。邓去逝10个月后,江泽民开始正式推行他的,以“抓大放小”抢国企为核心内容的“国企改革”。

所谓“抓大”,就是抓资产规模大的金融、能源、电力、电信、交通等企业,这些企业被准许搞混合所有制性质的资产重组,即以搞活企业、做大做强企业为目的,可以向外部人和外资出售部分股份,经过资产重组后可以上市,但国家控股要绝对保证在51%以上;所谓“放小”,就是允许中小国企私有化,其特定的甩卖对象,主要是指市场前景不佳或亏损严重的中小型国有企业,目的是甩掉让政府向企业注资赔钱的包袱。

著名经济学家程显农先生在分析中共以改制为名抢国企的特点时指出:江泽民时期的公有制改革走过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从1997年下半年到2001年,在历时4年左右的时间里,基本完成了中小国有企业的私有化,让中国大陆几乎所有的中小国企都成为了私人拥有的企业;第二阶段是大中型国有企业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大约从2002年开始,到2009年基本完成,其中包括把国有企业改组后上市(listing)、管理层持股(MBOManagement Buyout)、职工股份化、与外资合资、与私企合资等等。据中共官方数据显示:1996年,中国大陆有工业企业为11万多家,到了2008年底只剩下零头不足的9,700家(其余十多万家全部被私有)。而08年至今,留下的9700家国有大中企业中又有多少被被私有,不得而知。但即便是9700家国企都在,也绝大部分被注入了私人股份和外资;政府除控股地位外,企业都被混合了所有制。今天中国大陆真正的民族工业亡矣!

据旅美经济学者何清莲用两个全国性抽样调查的数据综合分析中共所谓改制受益主体,得出的结论是:约50%60%的中小型国企,改制后企业归原管理层的党员干部厂长经理私家拥有;约25%的国有中小企业,被中共安排买主,由企业外部的人,即国内其它行业的投资者(包括中共官员家属子女插手)将国企拿走;外资所占份额不足2%;而由企业管理层的党员干部和职工共同私有化的国企占比10%。在占比10%的职工与管理层共同拥有股份的企业中,职工只是花瓶,职工股东根本无权过问企业的资产管理及经营状况,企业实际上被管理层的人占有,职工不过是改制当时被中共拿来当作改制受益者的形象罢了。说到底,中共所谓国企改制,就是架构国家政权的共产党人公然在光天化日之下用赤裸裸的犯罪手段把国企抢自己家去了。

(二)中共“抓大放小”的“国企改革”真相

1.“放小”。江泽民说“放小”是允许中小国企私有化,主要是指市场前景不佳或亏损严重的中小型国有企业。私有化中小国企的目的是甩掉政府赔钱的包袱。但事实上,根本就不是这么回事,中共是打着放小的幌子把全国所有的中小企业全部瓜分归了共产党人私有。如前所述,从1997年下半年到2001年,在历时4年的时间里,江泽民操纵政权基本完成了中小国有企业的私有化,即将国有中小企业全部改制私有,而中小企业被改制的过程,都跟江泽民为家族抢国企上联投一样,都是拿买雪糕冰棍豆腐渣的价钱把国有中小企业的金山银山搬自己家去私有了。(其实,江泽民上台之后搞得这套企改,正是江泽民1994年率全党之先强抢国企上联投的翻版,中共所以把抢国企的时间由94年推移到97年,邓小平死了10个月后,是为江个人挡罪,如此,江泽民率全党抢国企的罪变成了是中共第三代领导人集体行为。)事实上,中共哄抢瓜分国企正是由江泽民强抢上联投开的头。上联投算是国有中小企业,需要改制吗?是政府的包袱吗?根本不是,上联投根本不存在“市场前景不佳或亏损严重的中小型国有企业问题”,而是,在当时的上海乃至全中国都是最好的中小型国企。江泽民竞抢了。

笔者看到,从江泽民为家族抢下国企“上联投”那一天开始,中国共产党人就都红了敛财的眼珠子,都抢国企。从时任政治局九大常委、五代党魁家族、到分布在各省市的131万官员,这些人几乎是一起动手哄抢瓜分了归14亿中国人民共享权益的全部公有制国家财富。今天中共在世界上吹嘘的所谓第二大经济体里,95%以上的财富都掌握在这些共产党人和他们的家族手里。.

从被习打虎放躺高官聚敛财富的情况看,如果把中共自定义合法腐败的犯罪所得一并计算在内,政治局委员以上的家族,没有一家资产不过亿的,似曾庆红、薄熙来、徐才厚、郭伯雄、周永康家族资产都多达数百亿、千亿之巨。这些财富,都是这些共产党人用赤裸裸的刑事犯罪手段从国有中小企业抢的。

2.“抓大”。江泽民熊中国人民说:他“抓大”,就是在不改变国有大中企业所有制性质的条件下,搞混合所有制,可以向外部人和外资出售部分股份,经过资产重组后可以上市,但国家控股要绝对保证在51%以上。

但事实上,根本不是这回事。在抓大的口号下面,江泽民授意中共高层官员可以直接参与抢国企,换句话说,“抓大”的规定就是专门对付那些中共高官抢不动的国有大企业,只要能抢动的,不管多大的国企都不受这个规定限制。只要能想出办法来,随便拿、随便抢(实再抢不动的才混合所有制)。

为印证观点,接下来,我们就用时任中国共产党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家副主席曾庆红跟着江泽民抢国企闹出的一个蛇吞象的笑话,来例证江泽民当政以来中国共产党搞得所谓企业改制:是抢国企,而不是企改。

大陆《财经》杂志200718日封面故事《谁的鲁能》揭露:山东最大国有企业鲁能集团在转制中,曾被曾庆红之子曾伟以37.3亿价格买下账本净值738.05亿,实际价值在1,100亿,甚至更多的山东鲁能91.6%的股权。

据张宏良介绍:曾庆红的儿子曾伟是用空手套白狼的办法先从鲁能手里套出来了一笔可以买鲁能的钱,然后就买了鲁能。曾伟是从银行贷款7,000万去山西买下一煤矿,然后,请评估公司,评估价值为7.5亿,按此价,曾伟把煤矿卖给了鲁能集团,还了银行7,000万,净赚6.8亿;之后,曾伟用同样方法选了好几个煤矿都卖给了鲁能集团,赚了33亿,接下来,曾伟就开始蛇吞象,居然出资37.3亿,买下了净值738.05亿,实际价值超过1,100亿,甚至更多的鲁能集团91.6%的股权。

登鲁能网站看到:鲁能是山东省第一大国有企业:横跨煤电、矿业、房地产、工程建设、金融、港口、高速公路、体育等多项产业的经济王国。其中,房地产履盖全国十几个大城市,仅东海之滨到西北高原的十几个能源基地,个个资产都不下百亿。保守估计,鲁能实际资产绝不是一千一百个亿能挡住的。却以零头都不够的37.3亿卖给了曾庆红的儿子。

笔者认为:曾庆红的儿子曾伟买“鲁能”跟江泽民的儿子江绵恒买“上联投”一样,都是爹在背后操纵的。都是爹买。儿子出面,不过替爹办理抢国企需要履行的所谓法律手续罢了。

曾庆红抢国企是步江泽民后尘。但比江泽民干得狠!江泽民上手先抢上联投时,获利不过一个多亿,而曾庆红却直接去抢了价值上千个亿的鲁能。曾庆红凭什么敢如胆大妄为?曾庆红是个饱读诗书的文化人,在曾庆红眼里:共产党总书记敢冒天下之大不讳,敢在光天化日之下抢国企,自己有什么不敢?不要说总书记抢了一个亿,就是半个亿,也是抢!在曾看来,抢一个亿和抢一千个亿、一万个亿,就犯罪性质本身而言,没有什么区别。当然,曾庆红敢如此放肆,应当跟江泽民向他秘授了想消灭公有制的意图有直接关系。

理顺这起大案线索,发现:曾伟抢鲁能是曾庆红唆使的。分析:曾伟贷款到山西多次买煤矿卖给鲁能的行为,应该是巴结曾庆红的鲁能高层内鬼事先跟曾庆红就商定了“转让”煤矿计划的一步;鲁能高层所以敢如此廉价“卖掉”鲁能,显然对江泽民公开动手抢上联投的事有耳闻。据消息灵通人士说:为曾庆红牵线拿下鲁能的中间人是时任山东省委书记张高丽。笔者认为:可信。(最近,为张高丽性侵彭帅案,曾庆红能爆习近平的糗,可见,张高丽手里有曾庆红的猛料)。单就出卖鲁能而言,这些人与曾庆红勾结的目的,除了仕途,都是看好了曾庆红拿走鲁能91.6%的股权后,剩下的84%。正是在这分一杯羮的私心作用下,鲁能内鬼们才将它们自己采点看好并选定的山西等多地煤矿,送给了曾庆红(让他儿子)买了卖。说白了,曾庆红拿下鲁能(将价值过千亿的国有大企业攫为家族私有)整个买卖过程中自己是的一分钱没花。

2006年,由于工人造反、媒体爆料,使曾庆红已经吞食了的鲁能被迫又吐出来。但匪夷所思:明明是国家副主席动手抢的鲁能,最终,竟变成了由鲁能集团出资85亿向国家副主席回购自己。

从山西买煤矿倒手鲁能、到买卖鲁能,中共政治局常委、国家副主席曾庆红确实厉害!要知道,尽管曾庆红吃鲁能是吃了吐,却也扒了鲁能一身皮,先是买卖煤矿白白从鲁能手里拿走33个亿、后又得到购买鲁能不能的赔偿金85亿,一进一出,曾庆红可谓创下了山东地界有史以来,所有抢劫、盗窃(包括占山为王打家劫舍的土匪地痞流氓抢掳公私财物)总量的最高历史记录。

由此可见,江泽民打着邓小平企改幌子另搞一套的所谓企业改制,就是带领共产党人明火执杖的抢国企。

曾庆红就是跟着江泽民参与抢国企的全伙中国共产党人中的一个。

试问:江泽民操纵共产党政权搞这种东西是企业改制吗?!

责任编辑: 江一  来源:阿波罗网首发来稿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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