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狙击学生会/教大宣布不承认学生会地位 中大学生代表将改由校方招募

《港区国安法》实施后,香港多间大学出现校方针对学生会的行为。

《港区国安法》实施后,香港多间大学出现校方针对学生会的行为。香港教育大学周四(20日)声称该校学生会“未获学生授权”,缺乏代表性,决定不再承认学生会地位。另外,中大学生事务处周三(19日)向学生发电邮,25个大学委员会的学生代表职位,原本由学生会负责的提名过程,将改由学生事务处负责协调。

教大:学生会存在管治问题缺乏代表性

教大向全体师生发公开电邮指,学生会存在管治问题,逾4年由临时行政委员会运作,近年修改会章后致会员数量下滑。另外又称,因下届学生会未能组阁,临时行政委员又再修改会章,下调基本干事人数至4人,进一步削弱代表性,故认为学生会未获学生授权,缺乏代表性。

校方因而宣布数项措施,除停止代收会费,又收回会址、管辖校园设施及借用场地的权利,并暂停向学生会提供电邮及网络支援。另据报道指,现时教大学生会有900万元储备,必须交由财务处暂托。

现时香港多间院校学生会均面对被校方拒绝代收会费、“断庄”,甚至出现悬空问题。有报道指,去年起香港大学、中文大学、城市大学、理工大学、岭南大学及浸会大学均停止由校方代收学生会会费。

港大学生林同学接受访问时表示,现时校方的做法不单止令学生感到压力,一旦失去学生会,很多附属组织都会受到影响,令人感到十分可惜。

林同学说:如果校方用不同方法打压这些学生组织的话,其实很大程度上是破坏了学生与学生之间的交流平台,不单止很宏观地看失去或不承认学生会,很多微细或日常的活动,都会逐渐受到影响,或愈来愈少。我会更加觉得可惜,因为不同大学都有不同历史,如果失去学生会这部分,会令到之后入读的学生,或今年新入读的学生很多东西都感受不到。

中大:学生代表将改由学生事务处招募

另外,成立逾半世纪的香港中文大学学生会于去年宣布解散,校方其后表明,学生事务处(OSA)将会接手负责学生会负责的相关服务。中大学生事务处周三向学生发电邮,邀请全校学生申请25个大学委员会的学生代表职位,而原本由学生会负责的提名过程,将改由学生事务处负责协调。

校方在电邮中提到,将根据4个准则筛选申请人:职员推荐(40%)、相关课外经验(25%)、个人陈述/申请理由(25%)以及学业表现(GPA)(10%)。其中在职员推荐方面,有意申请学生代表的学生需得到中大全职员工的“推荐”,推荐人需按照“相关经验”、“参与学院/学系/书院事务”、“组织能力”、“人际沟通技巧”及“学术表现”方面为申请人评分,并要解释推荐该名申请人的原因。

学生事务处表示,甄选小组将由其他学生组织,或书院或其他相关委员会的成员组成,而有关大学委员会收到提名名单之后,保留任命提名人的最终决定权。

现任学生代表:学生代表恐沦投票机器

《中大学生报》报道,有现为委员会学生代表表示担忧,指学生代表原本由学生会民选成员委任,需向学生会问责,惟新的委任过程由学生事务处包揽,筛选原则与流程、甄选委员会组成、学生代表权责皆由非民选的官僚机构全盘决定。他们担心,学生代表恐怕日后会沦为“投票机器”,难有空间监察校政。

中大学生报:纪律委员会学生代表有机会空缺

《中大学生报》在报道中提及,除了学生事务处开放予学生申请的25个大学委员会外,教务会属下的学生纪律委员会亦设有学生代表,但由于学生代表选举过往由学生会负责筹备,估计因此纪律委员会的学生代表亦可能空缺。

根据中大网站显示,学生纪律委员会负责处理学生纪律个案,其中包括如学生“经法庭判定犯有不道德、恶意中伤或可鄙的行为”、“有损校誉或本校利益”等,可对学生进行处分。而据《中大学生报》报道,早前有于反修例运动被控“非法集结”罪成的研究生,在服刑后继续修业,其后被学生纪律委员会处分。

责任编辑: 李韵  来源:RFA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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